祝静娴只感觉到一阵风,被咬的这个男人感觉到的只是一个虚影,然后他看到一张血盆大口,和那根根利剑般锋利闪烁着寒光的獠牙。
噗嗤!
男人按在扳机上的手指头还没有完全扣动下,就听到脖子处传来的声音,而后便是剧烈疼痛,以及难以呼吸的窒息感,他眼珠子瞪得老大,这一切看似过程复杂,但只是发生在瞬息间。
最后,他看到自己眼前飙出一道血柱,是从他被咬断的喉咙处喷溅出的。
扑腾!
男人倒在地上。
而小灰灰在一击干掉这个素养很高但没有任何地方的特工之后,紧跟一记利爪拍在了另外一个端着枪同样射击的男人脸上。
啪!
声音那叫一个脆,让这个男人回忆起上学时候扒了邻班女生裤子,被班主任老师拽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抽他大嘴巴子。
那时候一连抽了无数个,他永远忘不掉那一天的耻辱,也在多年以后的今天,他曾找到当初那位班主任老师,狠狠教训了他一顿。
然后,他还找到那个女生,本来是想将那女生给办了,结果那女人已经三十多,生过两个孩子,脸胖的像包子,腰粗的像个水桶……
要说被狼给抽了耳刮子,这绝对是人生第一次,甚至比当初更耻辱。
“畜生,去……”
这男人将枪口调转,然后下一秒钟,小灰灰的利爪再次拍过来,不过这一次不是在对方脸上留下四道血印子那么简单,而是拍在喉咙上,直接将这名特工的喉咙拍碎,将喉咙生生剌开。
噗——这男人本来信心十足,认为同伴被一个畜生咬死,实在是弱爆了,他可是情报处里出了名的快枪手,打手枪的速度从来没输过。
可这一刻,看着血柱喷溅在眼前,腥红的颜色如同一道瑰丽的彩虹,美!
这是他此生从未见过的美,让他思绪一下子回到过去,想到多年前的老家,那里屋檐高低错落,每次大雨过后,总能看到许绚丽彩虹,他喜欢坐在老家房子的院墙上,冲着漂亮的彩虹许愿……
许愿长大以后要做一个大侠,一手拿刀,一手持剑,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不论走到哪里都受到人们尊敬,有花不完的钱和喝不完的酒。
现在看来,愿望实现了一半,他手里拿着枪更威风,只是距离自己心中想要成为的大侠还有不少差距,至少他现在走在街上,不会有人额外尊敬他,哪怕透露出情报处特工的身份,老百姓们大多数也无感。
到底是老百姓们的错,还是他身份的错?还是湾岛高层的错?在老百姓中间失去信任与威望,殃及到他们这些在衙门当差的。
扑腾!
这男人倒在地上,不管他刚刚想到的回忆又多美,都改变不了他是被一只大狗杀死的耻辱,他心中懊悔、愤怒、不甘,可也仅仅如此。
如果让他知道杀死他的这个大家伙根本不是普通大狗,而是一匹狼,还是狼王中的王,或许他心里就会好受一些,被狼王杀死……
还算说得过去。
其余人都愣住了,在小灰灰接连干掉两个人之后,剩下的这几个人终于意识到这条大狗的与众不同,其中有人看出是狼,也有人凭借着自己多年闯荡江湖的经验,认定这是一匹狼中龙凤的存在。
简而言之,狼王!
“大家小心,这个小畜生的战斗力极高,直接开火射杀!”为首男人下达命令。
与此同时,其余人早就准备好,端起手里的枪就准备冲小灰灰扣动扳机。
小灰灰一匹狼,就算他再厉害,也不可能同时敌得过这些把枪,如果是它自己还好受,大不了凭借敏捷与速度直接钻进一旁灌木丛里,只要给他一线机会,他就能展现出子弹都追不上的速度。
可它不能这么干,因为有祝静娴存在,它是要守护这个人的。(一四)小灰灰充满灵性,这灵性虽然不能让它像人类一样表达,但它知道自己要守护身后这个姑娘,如果真到了绝境,它甚至会跳起来用身体挡子弹。
小灰灰看着眼前黑洞洞的枪口,眼神漠然,它忽然仰起头发出一声嗷叫……
——嗷!
狼王的嗷叫声响彻整个小岛,无形威压笼罩在小岛每一寸土地上。
“开枪,快开枪!”为首男人大声喊道,他率先举着手里的枪扣动扳机。
咣!
枪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