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刀乃是一把匕首,约有半掌宽。阿诚总是随身带着,以为防身之用。
可喜倒也没见过血。
平素时,阿诚多拿来切瓜果,偶尔也用来切肉刮骨。
阿诚侧着提起这把刀,是因为上面摞有一层刚切好的黄瓜丝,他左手一动,一小堆黄瓜丝便落在了黎锦碗里。
黎锦笑道:“阿诚你这刀工还是这么好啊。”
阿诚听见黎锦夸赞,面露羞涩,道:“流民总是到处讨生计嘛。以前在后厨也帮工过,当然没少切过黄瓜萝卜茄子之类的,自然还可以了。”
黎锦仍然笑道:“阿诚你这人生……倒真是丰富多彩。”
阿诚听了,神色倒是微微惆怅,他道:“若是有的选,谁又愿意颠沛流离。”
黎锦见他神情悲伤,便知自己说错了话,很是后悔。
黎锦道:“我素来不怎么与人应酬,不通人情,难免会说错了话。我只是真心觉得阿诚能干厉害而已,不料勾起了你伤心事,实在对不起。”
阿诚道:“阿诚哪里是在难过?阿诚只是想起自己前半生颠沛流离,孤苦无依,而今竟能被将军收留,有了容身之处。便觉得人生难料,世事无常,如梦如幻,才如此感伤的。”
黎锦不安地道:“真的吗?”
阿诚真诚地道:“当然是千真万确。阿诚真的很高兴。”
黎锦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只望阿诚你今后都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阿诚听了,眼圈微红,道:“阿诚感将军恩惠,无以为报。愿永远追随将军左右。”
黎锦听阿诚这话,只觉得腼腆不安,又很尴尬,话题有些接不下去了。
黎锦侧头道:“别说这个了,吃饭吧。”
阿诚道:“阿诚知道。”
黎锦将弄碎的香醋泡蒜舀到盛面的碗里,又挖了几勺与酱油混合均匀的葱油,最后再夹了几筷子剩下的一些小葱。
拌得匀了,便用筷子挑起面条,吃了起来。
刚炸好的葱油,温热新鲜,奇香无比。
生葱段与生蒜碎的辛辣香气,中和了葱油的油腻感,令人食欲大开。
香醋的酸味与蒜味中,又额外带有一种馥郁温柔如佳酿的香气,拌进面里,增加了风味的层次。
而阿诚切的黄瓜丝,也算得是一绝。
虽然不至于“细如发丝”,却也细如牙签一般,十分精美。
黄瓜瓤本来就是半透明的,阿诚切得又细,看起来便几乎是纯透明的。单独一根夹起来,无论对着什么,都透明得简直看不见。
阿诚切黄瓜丝的时候,恐怕影响口感,甚至还把黄瓜皮给削去了。
黎锦虽然依稀知道阿诚的刀工不错,不过倒是第一次见到他给自己切黄瓜的情景。看了成品,不由得觉得有趣又惊奇。
而黎锦煮的切面,吃起来也是柔软爽滑,但绝不烂糊,反而仍然柔韧又有弹性。
葱油与香醋的调味,只是停留在面条的表面。并没有完全渗入,因而吃起来并不会觉得太咸太酸,调味是恰到好处的。
由于面条口味清爽,吃起来不腻人,饱腹感便不是很重。
黎锦回过神来,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便吃了两碗。
这可能够得上是京城贵女闺秀三四人的饭量了。
黎锦意识到这一点,不由得有些自嘲、又有些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