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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那一夜,似乎有一双手,冰凉冰凉地,轻轻抚摸我的眼睛。

第十章(1)

夜华为人太不厚道。

此番又不是青丘,我委实没道理再陪他早起散步,在床上赖个把时辰,实在很合情理,他却巴巴地非要将我扒拉起来。

昨日新上身的裙子皱得不成样子,我懒得换,靠在一旁灌了杯冷茶,掩着嘴打了个呵欠。

夜华心情甚好,行云流水穿好外袍结好腰带,坐到铜镜跟前,悠然道:“好了,过来与我束发罢。”

我愣了一愣:“你是唤的我?”

他拿起一把木梳:“听迷谷说,你束发束得很不错。”

我束发束得的确不错,狐狸洞没个婢女服侍,四哥又从不会梳头发,于是便都我来束。除了寻常的样式,若四哥要去十里桃林找折颜,我还会梳些新鲜花样,每每折颜看了,都十分欢喜。可夜华在青丘住着时,向来不束发的,不过拿一根帛带,在发尾处齐齐绑了,看着十分柔和。

他盈盈笑着将木梳递给我:“今日我须得觐见天君,仪容不整就不好了。”

夜华有一头十分漂亮的头发,触感柔软,漆黑亮泽。木梳滑下去便到底,很省我的心。不过盘起来堆到头顶时,便略有些费事。

妆台上放着一只玉簪一只玉冠。拿簪子将头发簪好,再戴上玉冠。唔,许久不练手,这趟手艺倒也没生疏。

铜镜里,夜华含笑将我望着。

我左右看了看,觉得这个发式正衬得他丰神俊朗,神姿威严,没什么再修缮的了。遂满意地往妆台上搁梳子。

铜镜里,夜华仍自含笑。我那搁梳子的右手,被他握住了。

他低声道:“从前你……”眼睛里有些东西,淡淡的,如静水突然流转。

呃,他今日不会是,不会是又着了魔风罢。

我半躬着腰,保持着左手搭他的肩,右手被他握在妆台上这个高难度姿势,甚艰辛地预备听他讲这个从前。

他却慢慢将我的手放开了,从前也便没了下文。只是笑笑,从衣袖里摸出串珠子来戴在我的手上,模样有些颓然。

我自然知道这是个逢凶化吉的珠串。

他从铜镜跟前站起来,勉强笑道:“这个串子你先戴着,如今你同个凡人没两样,虽不至于在凡界遇到什么大祸事,却也难免万一。”

我看他今日这么一喜一忧的,似乎有些不同寻常,便没答其他的话,只应了。

他点了点头,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脸,道:“那我便去天宫了。”顿了顿又道:“昨夜忙着正经事,却忘了同你说,待六月初一,命格转到了该转的时辰,你将元贞死命拦着,派个人将东华帝君一把推下水去,若到时候是东华帝君救了那落水的女子,便只是元贞从这场纠缠中解脱出来,妨碍不着东华帝君体验人生至苦,如此就皆大欢喜了。”

说完转身便不见了。

我先是想了想昨夜究竟同他忙了些什么正经事情,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又将他后边几句话想了想。

乖乖,这却是个好办法。还是旁人看得清明些。我瞻前顾后了这么些天,竟是自己将自己搅糊涂了。

解决了这么一桩心头大事,我陡然觉得压在身上半个月的大石头一时全飞了,浑身都轻飘飘的。

于是我便轻飘飘地坐下再喝了杯茶。

这茶水方喝到一半,却猛然记起来昨夜朦胧间想起的那件事。

十分要命的一件事。

迷谷曾说凤九去凡界报恩了,当时只道是她承了哪个凡人的恩情,要去将这恩情偿一偿,也就不甚在意。如今想来,凤九长到三万多岁,统共不过欠东华帝君一个大恩。做神仙的时候,东华不知比凤九高明多少,自然她想报恩也报不到点子上。如今她却来凡界报恩,莫不是找转生后的东华来了罢。她好不容易才将对东华的孽想断干净,两个人要再合着折腾几日,将那断了的孽想折腾出点根芽来……我的二哥二嫂,这可怎么得了。

想到此处,我赶紧跳起来换了身衣裳往院外奔。此番须去主动找一找那见一面就得少我三年修为的元贞小弟,向他打听一下,他们这皇宫里半年前有没有新进来一个额间一朵凤羽花的年轻女子。

凤九的娘是赤狐族的,当年她娘将将同二哥成亲时,我便疑心他们要生一只又红又白的花狐狸。却没料到凤九的娘怀胎三年,竟生下一只鸽血般红艳艳的小狐狸,只耳朵一圈并四只爪子是白的,玲珑可爱得很。待这小狐狸满周岁后化做人形,额间天生一朵凤羽花的胎记。这胎记虽看着漂亮,变换的时候却是个累赘,只要是化了人形,不论变做个什么模样,却都是显得出来的。二哥疲懒,只因了这朵凤羽花,因了这小狐狸出生在九月,周岁定名时便给凤九起了这么个不雅不俗的名字,连着我们白家的族姓,唤做白凤九。青丘的小仙们都称我姑姑,殊不知,该正经唤我姑姑的就凤九这么一个。

元贞小弟正是那一汪及时雨。我尚未奔出院门,正遇着他握了两卷经文迈进来。见着我,眼睛亮了亮,恭谨地唤了声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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