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的时候,寻望终于见到了船上的最后两名乘客。他们买的是普通票,如果想在VIp餐厅用餐,只能自己付费点菜。
男人踌躇一番,选了一个倒数第二便宜的双人套餐。
但他的妻子显然不介意,她正兴致勃勃地挑选着座位,最后在寻望的前桌坐下了。那儿正对着窗户。
这对年轻的夫妻是在场唯二的普通人,自然而然吸引了几人的注意。
寻望很快就知道了他们的信息,因为这位妻子实在是很健谈——她叫路逢雪,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冒险家,虽然没闯出什么名堂,但她的妹妹却是鼎鼎有名,至少徐宜君很不乐意听见她妹妹的名字。因为她妹妹是路遇风,现今徐宜悯最大的竞争对手(豆知识:也是黎臻的本命)。
和名字不符,路逢雪是个高挑健美的女人,小麦色肌肤覆盖着线条流畅的薄肌,露脐背心敞露出劲瘦的腰肢和漂亮的马甲线,浓密的长发梳着几股脏辫,扎成一把厚厚的马尾。她的眼睛很大,鼻梁高挺,带着不明显的驼峰,如一头善战的鹰,浑身透露着异域的美感。
而她的丈夫严钧则是个文质彬彬、腼腆有礼的男人,面容端正,身材适中,毫无记忆点。他似乎对面对在场的其他人这件事感到不知所措,一直忙着帮路逢雪拉椅子、倒水、递纸巾。
寻望好半天才弄清楚他是一名纪录片导演,至今只完成过一部讲述雨雾区树木生长的传记电影,为了筹集下一部作品的资金,正时不时在各个片场打工。
过两天就是他们结婚一周年,严钧存了一年的钱,又托关系买了船票,才终于能带路逢雪来海妖号圆梦。
寻望提出帮他们付饭钱,只希望路逢雪能帮他要一份路遇风的签名。
这个要求让徐宜君冷哼了好几声。
不过路逢雪拒绝了,她直接和寻望要了黎臻的地址,说回去就让路遇风把签名寄过去。
“所以,你们都去过哪些地方?”简朝卿饭都没心情吃了,拿着本子不断采访,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冒险家,现在满脑子灵感。
路逢雪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手枪腿,闻言咽下嘴里的肉,如数家珍道:“翡翠森林你们听过了,其它的还有血雾区的赤魔瀑布、悲河湍流、八重峭壁,失雾区的吊死鬼密林和沦陷沙漠,不死城的千尸塔,风城的风车谷……太多了。”
“非超凡者想去这些地方很难吧。”简朝卿疑道。
“有星灯塔的地方还好,迷雾区就很难了,所以我们也只敢在浅层区域行走。通常我们都会雇佣当地的雾猎者带路。”
“嗯……冒险家要怎么谋生?听起来开销很大。”
路逢雪笑道:“别人我不知道,我和严钧是靠卖照片和视频赚钱的。我们每次都会背着摄影设备跋山涉水,现在你们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的大部分野外景色都是我们拍的——我是说拍得好的那些。”
简朝卿立即把致真出版社的名片递给了她,“如果你们想把自己的经历出书,可以联系我。当然,相关的摄影作品也可以考虑投稿给我们出版社,我们旗下有很多杂志。”
“严钧已经在拍纪录片了。”路逢雪揽过严钧,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开心道“这是我们结婚前就做好的约定,我们要把路上的点点滴滴全部记录下来,拍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野外探险纪录片。”
简朝卿一顿:“包括今晚的风暴?”
“不然呢?”
简朝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在本子上刷刷写起来,正笔走龙蛇,他突然对侍应生道:“把轻音乐换成路遇风的歌,我现在很有灵感,快点。”
侍应生忙不迭走到唱片机前,从柜台里挑出一张路遇风的唱片放了进去。
不多时,女人略微沙哑的歌声在餐厅中流淌开来,这是寻望第一次听她的歌。她的歌声就如名字一般,只是开口就如旷野的风,让人如临其境,仿佛他们现在压根就不在奢华的餐厅内,而是进入了峡谷、森林、山丘,几乎立刻就想背起背包踏上旅程。
简朝卿满意了,聆听着清新的民谣,迅速给句子收了尾。他扫了一眼正在喝蘑菇汤的徐宜君,语重心长道:“你看别人的歌词,字字珠玑,言之有物。你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歌词很差劲呢?苏格拉底说,唯一的智慧在于知道自己一无所知,而你还差得远。”
他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声。
“……你懂个屁的摇滚。”徐宜君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手上青筋凸起,差点把汤碗扣旁边人的脑门上。
“从这句回答来看,反而是你对摇滚的认知很肤浅。”简朝卿小老头一样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