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神里透露出狂热的光芒,与我对视着说道:“时间我选,明天的这个时候,地点你选。”
我笑道:“你吃错药吧,是不是烧的说胡话了?”
陈超一脸鄙夷的说道:“你不敢?”
我仰在椅子上,笑道:“你觉得我会答应你吗?”
陈超咄咄逼人的说道:“你是个懦夫,你根本就没胆量……”
我的笑声打断了他的话,也惊起了正窝在其他座位上亵渎着自己大学生这个高尚名词的野鸳鸯们。笑完了我坐正身子严肃的说道:“我是懦夫?什么叫懦夫你知道吗,一男人,失败了,不敢承认自己的失败,却要找个冠冕堂皇的词来掩饰自己的失败,这叫勇士吗?以前我还真的很看重你,因为你虽然高傲,但不愚蠢,可你这话,让我觉得你愚蠢了。其实原先我根本就没机会得到郝燕的,毕竟你们在一起有七年的时间了,这七年,就是没有了感情,也有那份熟悉和亲情在里面搀和着,更何况她一直都很欣赏你,以郝燕的性格,她绝对是不能割舍的了这份感情的。而她跟我呢!她只是怜悯我,你知道吗,怜悯。可你却一次一次的让她失望,一点做男人的风度都没有,一点的自信也没有,你让她怎么看你?应该说是你把郝燕逼走的。”
陈超讥笑道:“我没有自信?呵呵。”
我看也不看他接着说道:“你的自信在哪儿啊?你要有自信,我被追捕的时候,你何必要再下那个黑手呢。你以为你做的高明吗?那个时候郝燕还是在同情我,因为她知道我是被冤枉的,所以才帮我。而你却在背后搞这个阴谋,你说她会怎么想?做男人的,什么事情都要讲究能把他摆在桌面上,你这落井下石算怎么回事儿啊?这分明就是小人的招式啊。你觉得谁会喜欢跟一个小人在一起啊?这才是她决心离开你的原因呢。”
陈超依旧是很安静,盯着我说道:“别说废话,我要跟你决斗,明天这个时候,我等你电话。如果你要不找我,那你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起身向外走去。
我望着他那文弱的躯体,暗自的笑他不自量力。更加的笑他的幼稚,这是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整出了一个决斗的名词来。伸手招呼服务员付了帐,也就不在意的向回走去了。
第二天的傍晚,也就是星期五的傍晚,约了梁浩天他们一起吃饭,这似乎成了一个定式。每个星期五我们几个都要聚一次,对我来说,是了解那边的销售情况,对他们来说是跟我提自己无法解决或者是不好做决定的事情,当然是那些不着急的决定,让我解决。
其实外围的干扰已经很少了,所以销售的还是比较畅快的,这也就使得我们每次见面的时候,都觉得轻松。但今天见面尤为让人兴奋。
二楼的包间里,老高,梁浩天,还有小林,已经在那里等了。
以前我是误会林伯正了,总觉得是他卖的我,到学校后才知道,那天是抓楼上的一个哥们呢,据说是团伙偷东西,让别人给咬出来的。这却把我吓了个要命。而且还狐疑了半天,现在见到林伯正,总有一种愧疚感。
好在这个事情我没明说了,算没掰过脸,所以也没显得有什么隔阂。
席间,梁好天告诉我这个星期卖了将近三十套房子,总的下来,已经卖了一半多了。这绝对是个好消息,房子卖了一半多,这就说明我手里的钱可以应付任何的突变。长久以来压在我心头的担子突然去了,那个乐和相信所有的人都会有过这样的体会。所以也就多喝了几杯,推脱了他们的客气,晃晃悠悠的沿着幽暗的小路向宿舍走去。
天色已经完全的暗淡了下来,温馨的春风,醉人的夜色,正是春心荡漾之时。两个人翩翩于阡陌之间,好不自得。
就是那些独身者,也要到外面来混上一混,期盼着能有一个浪漫的偶遇。所以这个时候,路上的行人颇多,我哼着小曲,晃悠在期间,悠然自得着。
宿舍就在前面了。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把路灯给啐了,光线突然暗了下来。不过这也正适合了在那里为自己的将来努力着的男女。反正外人也看不见他是谁,所以廉耻和顾忌全都抛开了。
透过黑幕,我看着站在路边模糊的身影,心里微微的酸着。
酒使我的感官变的麻木和迟钝了起来,猛然间,我觉得有人向我撞来,纯粹是第六感觉,稍微的一闪,想把身子错开,可紧接着就是腰间一疼,模糊的听道:“我杀了你。”
我哎呀一声,瞬间,酒意全消,顺着袭击我人的力气,直接的向前一扑,顺势一滚,从背对袭击变成了面对袭击者。
幽暗的夜色,再加上远处的灯光,使得那人的模样模糊了起来,我只能听到他张狂的笑声,通过这个声音我听出了这个人是陈超。
他的笑声是扭曲了大笑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更象是哭泣。他这笑声和我的哎呀声引了旁边的人,呼啦的聚了过来,都不清楚是什么事情,只做热闹来看。
我的腰间疼痛的有点麻木了,伸手摸去,粘粘的。想来伤害并不是很大,最少没扎到我的重要部位。
我摇晃着站起来,盯着正发狂的陈超。做了个防守的姿势,这时候,只觉得自己的力气正在逐渐消失,但我还是要挣扎着,因为他今天过来不会只想扎我一刀了事的,而是想要了我的命。
陈超见我站起来,先是一愣,接着又如疯子似的嘴里喊着:“我杀了你……”猛的又向我这里扑了过来。单从他握匕首的手法上来看就知道他太不专业了,匕首刃朝上,这样很不利于搏杀的。只见他扎着头,看也不看我的团身过来。
宿舍楼里有人听到外面的热闹,跑着出来,这一动,把楼道里的感应灯惊亮了,透到了我们这里,使得周围略微的亮了一些。围观人群中,女孩子见到带血的匕首,惊的以超过200分贝的大叫“啊”。
虽说受伤,但对付他这种连鸡都没杀过就更别说打架的好孩子,还是不用费多大的力气的。看他向我扑来,我抬脚冲着他的腹部蹬去。他也就100斤刚多一点吧,被我这一脚踹翻在地上,竟然不见了动静。
血已经泅湿了我的外套,滴滴答答的顺着裤子向下流着。
猪头从宿舍楼里跑了下来,半是想站一边看热闹呢,可一见是我,扒拉开众人冲了进来,不安的问道:“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