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因为我们皆知,七婆在我心目中地位甚高,我不能不买她的账。
可如今事过境迁,东官做了那车下亡魂,我成了十七岁的病弱少年,哪里还有立场身份,来听结尾那一句“我让七婆看着你”呢?我深吸一口气,抬头浅笑,打断他滔滔不绝的谴责,说:“宋医生,谢谢你。”
无论如何,都要说这句谢谢。至少,谢谢你,让我在这所旧宅,不至于孤独一人。
他一顿,随即笑眯眯地说:“你这孩子,也太过多礼了。可见家里大人教得真好,这就难怪了。其实,该我说谢谢才是。”
“什么?”我惊奇地问。
宋医生有些默然,隔了一会,方淡淡地说:“东官,哦,就是林世东,难为你还记得他,知恩图报,给他扫墓。”
我心里砰砰直跳,却强自攥紧被角,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说:“这,这是应该的,林先生捐助过我,所以……”
宋医生一贯慈眉善目的脸上,居然略过一丝嘲讽,摸摸我的头,说:“当年受过林家恩惠,受东官恩惠的人多了去了。可他死了这几年,却只有你念过他的好……”他叹了口气,口气骤然苍凉。
我见不得一个老人如此伤怀,忙说:“不会,您不是也记着林先生吗?”
他一愣,随即微微笑了起来,点头说:“是啊,我也记着他。”
“我想,不相干的人,就算记着林先生,林先生也不在意,但您这样的长辈念着他,若是他泉下有知,应该会高兴的。”
我前生今世,最擅长的便是哄这等老人家开心,不管是精明强干的七婆还是我现在那位彪悍的母亲,拿下马全不在话下。果然,宋医生听了我这两句,呵呵低笑,玳瑁眼睛之后,却闪过一丝泪光。他摸摸我的头,只是摸着,默然不语,我任他动作,心底也颇为感慨:当初我对这位医生伯伯,并非有多亲厚,只是遵照上辈惯例,聘他做家庭医生,每月为他出丰厚薪酬养老而已。却从没有想过,这位医生倒还成了,记得林世东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
真是处处有意外的世界。
“好好休息。”宋医生看着我复又躺下,笑眯眯道:“这房内东西都齐全,你要什么,自己找去,到吃饭时间,有菲佣会将饭食送上来,你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我会嘱咐他们。”他停顿一下,忽而又摸起我的头发,说:“放心,夏先生去公司了,看样子今晚还有应酬,没空管你。明日我带你去医院检查,若无事,我开车送你回家。”
“我想先回去……”
“孩子,你不了解夏先生。”宋医生忽然收敛了笑容,说:“这时候你若走了,招呼都不打一声,他一定会觉得你对他不够尊重,我怕到时,你反倒惹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噤声,确实,为一杯柠檬水害得人家破人亡的人,只怕已将自尊拔高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谁知道会为一个陌生少年不辞而别干出什么来?我心里一凛,到底还是点了点头,说:“好吧,我等明天,见了夏先生再回去。”
“乖,”宋医生极为满意,说:“别忘了,明日九点,我过来接你。”
第 5 章
可我还是不愿在此多呆,前尘往事,早已如梦如烟,人死了,本就往事皆空,那等恩怨情仇,纠缠不清,不是死过一次的人还该执着不休的。私心里,好吧,我承认我怕夏兆柏,前世在他手上吃亏太大,如今只要想起他的脸,我就不寒而栗,周身不自在。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是无法再装出若无其事的陌生人嘴脸,在我从小到大,熟悉到每块地砖都了然于心的房子里,对着那个仇家说:“夏先生谢谢你收留”之类的废话。
我承认,再度面对他,我只有两个可能,不是破绽百出,谎话连篇,便是豁出去什么也顾不得,冲上去给他一刀,大家同归于尽。
无论哪一样,都不是我现在该做的。
于是,那天晚上,我用了晚饭,像个病人那样早早上床安寝,双手叠胸前静待入夜。待时钟敲到十二点十五分,我嗖的自床上爬起,迅速披衣,借着夜色潜出房间,迅速朝楼下走去。这里一应摆设,我都太过熟悉,五十二级楼梯,左拐有石膏石雕就古典花架一个,右边有一派老式南欧风格拱形玻璃窗,数到第六个打开它,满墙的爬山虎覆盖之下,其实有早年简陋的用铁圈焊接而成的消防梯。我拨开藤蔓,顺着那铁梯爬下,轻轻一跳,落入花园。再看手上的电子表,正好十二点二十,当年我住这里,保全人员是这个时候换班。我猫在灌木丛中抬头一看,正见拿了电筒的保全人员步履匆匆,赶往前边监控室。看来夏兆柏贵人事多,这屋里一应设施都懒得花时间更改,连保全人员的作息都不曾变动。
我趁着夜色迅速跑向后园一处玻璃暖房,这间屋子建了有差不多五十年,林世东祖父的年代便已存在,林夫人当年附庸风雅,雇人在此种些珍品兰花,在社交圈里博点品格高雅的风评。到我当家那些年,便让人将兰花尽数挪出,种了好些不知名的花卉,贵贱无所谓,重要的是四季都有花看,都能一派郁郁苍苍,生机盎然。当年这里是我唯一得以休憩的地方,尤其在最后那段时日,公司家里,债务情伤,处处逼迫得我喘不过气,也只有在这,方能好好放松睡个午觉。
别的地方就罢了,来得这里,我迟疑了一会,终究忍不住打开玻璃门,走了进来。暖房中一股植物土壤并鲜花芬芳扑鼻而来,我静静踱步,花影重重之间,一张老式藤制躺椅渐渐展露形状。我不禁微笑起来,还记得,这椅子原为祖父所有,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手工制品,牢固异常。摸过去,触手光滑,宛如镀膜,这张老躺椅……经过多年人手摩挲,宛若肌理细腻,沁凉生香。再往下,是我的护腰软垫,当年我常年坐在办公桌前,早已腰肢劳累,七婆特地亲手缝了给我,缎面上绣有几支淡雅的兰花草纹,绵软舒适。
再往下,触手柔软,那是一张旧毛毯。纹样普通,只为棕黑方格累叠,却是我上一世几乎最为珍贵的礼物。我心口发闷,清晰记得,这毯子,乃我所暗恋那人,某年圣诞节,送与我的圣诞礼物。我还记得,当年那孩子首度去北欧旅行,回来叽叽喳喳,围着我说个不休。那时他才十五岁,只晓得我是敦厚兄长,只知道向我索要东西,只知道撒娇,肆无忌惮的没心没肺,可也肆无忌惮的快乐无忧。我一如既往,微笑着听他诉说,不时夸耀惊叹几句,让那快乐的时光,得以继续延续下去。随后,他掏出这条毛毯,扔了给我,脸上带着不自然的不屑道:“哪,有手信给你,别说我孤寒(小气)哦。”
我展开一看,原来是一条北欧手织毛毯,虽说值不了几个钱,在那一瞬间,却让我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从此往后,这条毛毯便伴我多年,便是在那一世人中最为艰难痛苦的日子里,仿佛只要将这毛毯裹紧自己,便能从中汲取力量和温暖一般。
现在想来,若没有这条毛毯,若没有这种自我编织的温情,若没有这种自我欺骗的希翼,我怎会对那孩子的阳奉阴违、暗度陈仓毫无察觉?我怎会被他们一再设计、欺骗、背叛而一无所知?若是那孩子得知,原来自己赢的关键,全在一条毛毯,他的胜利,却不知会不会因而平添几分喜感?
我哑然失笑,归根结底,是我自己太怕冷,被从骨头里冒出来的寒气煎熬了太多年,以至于,居然抵挡不了一条毛毯带来的温暖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