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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签合同的时候,桑渔纠结了许久,她的财产虽然不多,也就她四位数的工资卡余额和她爸给的十万块转账,但也是她多年努力的成果,她不太想分给别人。

商陆却很善解人意,说他不缺这点钱。

桑渔恼羞成怒,说她也不缺他的钱,大家财产各管各的。

商陆却道:“那你要想好了,常言道,婚姻是女人的坟墓,不婚不育保平安,蠢女人才结婚,离婚要掉女人一层皮,结了婚男人就变了,你不趁着我现在还有点良心,以后就不好说了。”

他像个婚姻调解师:“口头的承诺始终只是空话,在许下承诺的那一瞬间,大多数人都是真诚的,就好像此刻的我,你觉得我们认识了很多年,你很相信我的人品,我答应了你不合适,随时就能分开离婚,但人心易变,领证了在法律意义上,我们就是夫妻。”

“我也没结过婚,不知道结了婚的我会是什么样子的……说不定很变态呢,你还是相信钱吧,还有白纸黑字的公证合同。”

桑渔仅存的良心消失了:“我不结了!商陆,你该不会家暴吧?赌博?嫖娼?然后欠债一堆,想变成夫妻债务,让我共同还债?”

商陆诚恳承诺,他无暴力倾向、无任何恶习,并把这些写成合同条款,注明违约责任。

桑渔再想到这是商陆非要邀请她结婚的,她拿走商陆婚前财产的一半,便也理直气壮了许多。

她原本还想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但周律师告诉她,这个约定没什么大意义。

因为现在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债共签”为主要原则,如果商陆个人对外借债,他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债务等共同债务,那她不用对债务负责;如果能证明,那他们夫妻签的合同所表达的夫妻双方意思自治效力不能及于不知情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商陆真的想让她一起还债,就不可能告诉别人,他们签了这个合同,那她一样要对外负责这份债务。

当然,周律师也说了,合同所达成的夫妻债务契约也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能签书面合同、再去公证也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就是全都条条板板的话,他们夫妻会更像一个屋檐下的好朋友了。

桑渔觉得,她倒是不必做得如此决绝,毕竟她还是很想睡商陆的。

留点情谊,增加情趣。

更何况,她总共就几个钢镚,他的钱更多。

桑渔回过神,心满意足地合上这份合同,安心地等待工作人员的叫号。

商陆看到她拿合同的样子,浅笑了一下,忽然道:“你没觉得合同里,少了什么条款吗?”

“什么条款?”

“忠诚协议。”

“什么?”

他重复了一遍:“忠诚协议,虽然我们是这种关系,但是,我们也要对彼此的……身体忠诚,你说是不是?若一方婚内出轨了、家暴了、一夜情了,就要净身出户,你觉得怎么样?”

桑渔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

虽然她目前为止,没出过轨,和谢久贺在一起也是忠诚不二,但她总觉得,有时候人的情感是无法控制的,她无法保证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所以,怎么能让她用实实在在的金钱去承诺呢?

她和夏桑纯虽然出身在同一个破碎的家庭里,她们两人都知道夏正坤出轨了,但她们的反应却一点都不一样,夏桑纯还因此骂过她道德低下、没有良心。

夏桑纯害怕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一心想要撮合天天吵架、打架、出轨的父母,她跟着张榕女士到处跟踪、捉奸夏正坤,用“不认这个父亲”来逼迫她爸回到这个家庭,她也因此习惯讨好她爸,天天怪她妈年老色衰,还不体贴、不温柔,才导致老公出轨,还动不动就去辱骂小三一家,她本人也因此不肯结婚,发誓要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好男人,傻傻相信真爱就不会出轨、离婚。

而桑渔呢?

她根本就无所谓她父母离不离婚,这是父母的事情,她也从不会去指责夏正坤出轨,更不会从张榕身上找他们夫妻关系不好的原因。

初中那会,张榕女士抱着她哭,让她一起骂小三坏女人,骂夏正坤贱男人,让她发誓如果父母离婚,就一定要选择跟妈妈,再跟夏正坤断掉所有关系,不认他这个爸爸。

桑渔只承诺,她会跟着张榕生活,会养她老,其余皆不提。

张榕便怪她冷血无情,疼她这样没心的孩子一点用都没有,她苦苦维持婚姻,就是为了未成年的她。

桑渔也不反驳,她的确没什么心,只觉得他们烦。

关小三什么事?对不起这个家庭的人只有夏正坤。

她也不需要父母婚姻完整,反正她小时候就换过新爹妈了,她也不需要别人可怜,她很会安慰自己的——

“多个爹妈,多条出路。”

而且,离婚了也改变不了夏正坤是她父亲的事实,更何况,他们父女关系很一般,她本来就只打算尽一般的法律赡养义务,离不离婚都一样。

而妈妈是不一样的,她的未来设想里,有张榕女士。

商陆见夏桑渔果断摇头的样子,叹了口气,慢慢地说:“桑渔。”

这次他不连名带姓地喊她了,温柔得让她害怕。

“我有点受伤,不管怎么样,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你却拒绝承诺你的???忠诚,不愿接受你违背的后果,尽管我的要求如此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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