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三个女人
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
奥巴马的背后却有三个。
“母亲的仁爱和心灵的清明使我和妹妹的世界不会迷失方向。”
奥巴马的母亲是一个极富爱心、浪漫和理想主义的女性。她冲破种族主义的樊篱与老奥巴马结婚,离婚后又嫁给印尼人索托洛,她期待种族融合。为了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她辗转于印尼和夏威夷大学之间,并且深入印尼进行田野调查。
1995年,邓汉姆罹患卵巢癌去世,奥巴马这样评价自己的母亲:“她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拥有最高尚灵魂的人,我身上最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她。”奥巴马跳跃式的政坛发展决心、乐观主义情绪和敏锐的洞察力来自其母亲。
“外婆的精打细算使家庭这艘小船不致倾覆。”
如果说奥巴马的母亲是个理想主义的女性,他的外祖母马德琳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务实女性。她虽然高中毕业,却从一个打铆工做到夏威夷银行的第一个女性副总裁。她谨慎苦干的作风对奥巴马沉着冷静的性格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第三个是他的夫人米歇尔。与奥巴马不同,米歇尔心直口快,常挑奥巴马的不是,这让奥巴马心服口服。年轻漂亮的米歇尔为了帮丈夫筹款,经常召开募资派对。现在,美国还兴起了米歇尔时尚热,凡是她穿的时尚衣服往往被抢购一空。
“家中的女人们是我生活的主心骨”,奥巴马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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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州议会学徒(1)
伊州的骄傲:亚伯拉罕·林肯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在政治生涯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1860年,他毅然决定竞选总统,在美国人民的支持下成功当选。
当选总统后,林肯着手废除奴隶制,不过他主张通过和平而不是战争的方式解决。由于林肯的当选以及北方各州在议会势力的逐渐扩张,南北方各州之间政治平衡被打破。南方开始反叛并组织军队向北方发动进攻,林肯不得不予以反击。为了凝聚人心,他颁布了《宅地法》和《废奴宣言》,许多农民和黑人团结在他的身边,战争节节胜利。据统计,每三个参战的黑人就有一人为国捐躯。
1864年,林肯推动国会动议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宣布奴隶制度为非法。1865年4月14日,就在南方军队投降后的第五日,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看戏时,被一位极端维护奴隶制的演员约翰·蒲斯杀害,时年56岁。
华盛顿号称“美国的国父”,林肯则被称为“美国的拯救者”,“黑人解放的先驱”。为了纪念这两位伟人,美国将每年二月份第三个星期一设为“总统日”。
铭记林肯:为美国解决“家庭纠纷”
1858年,林肯在著名演说《家庭纠纷》中说:“分裂之家不能持久。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不能永远忍受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状况。我不期望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溃,但我的确期望它停止分裂。它或者将全部变成一种东西,或者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一百三十多年后,黑人的儿子奥巴马来到了林肯的政治起点伊利诺伊,他要实现林肯的心愿,化解美国的“家庭纠纷”。
在芝加哥南区,他意识到人们遇到的问题并不只是地区性的问题,他觉得,“关闭一家钢铁制造厂的决定来自遥远的行政主管;学校里书本和电脑的缺乏可以归咎于千里之外政治家们倾斜的工作重心;当一个孩子诉诸暴力时,他的心灵空洞政府永远无法弥补”。于是他希望了解法律是如何为这些人提供服务的。
当他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返回芝加哥并成为一名民权律师后,他“意识到我们尊奉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有赖于广大觉醒的选民的积极参与”,于是,他决定唤醒选民的意识,走从政治国的道路。
魅力四射:迷人的法学院讲师
1992年,奥巴马来到了芝加哥,他被芝加哥大学聘任为兼职高级讲师,讲授宪法。
奥巴马之所以选择讲授宪法,一个重要原因是宪法在美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要得益于一件被称为“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件。
奥巴马承认,他讲授宪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从政铺平道路。因为在讲授宪法时,堕胎、同性恋权益、平权行动等难题摆在面前,而讲课者需要能够为双方辩护,这就拓宽了思路,培养了敏捷的思维。
芝加哥大学是一所私立学校,其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齐名,不过偏于保守,风格严谨,以经济分析法学著称于世。不过看起来奥巴马要挑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这种严谨的风格。他讲授宪法学时,分析电影《教父》,探讨人权和种族歧视问题,课堂教学妙趣横生。
由于讲授风格令人喜爱,很多学生纷纷选修他的宪法课。后来,这些学生中很多都成了奥巴马竞选团队的骨干力量,而同为芝加哥大学宪法学教授的卡斯·松斯坦则成了他的竞选顾问。
悲喜同天:当选日的哀恸
机会来临。伊利诺伊州黑人女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宣布竞选国会众议院议员,奥巴马盯上了她留下的空缺,并得到了帕尔默的支持。
奥巴马在芝加哥有三年社区工作经历,因此,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竞选时,许多过去的同事和他所服务的居民担任他的志愿者,选民们希望奥巴马能够当选,改善他们的现状。
最终奥巴马获得提名,并在后来的竞选中击败对手顺利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