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凑到齐之慕耳边,低声道,“这次的伴郎小哥就不错,是我老公的队友,长得很帅家里又有钱,你可以用心留意一下。”
……
一周前,齐之慕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给自己最好的朋友张桃枝女士当伴娘。
其实,她早就有回国发展的打算,只是一直举棋不定,是张桃枝的结婚请柬,让她坚定了信心。
虽说,现在经济很不景气,找份合适的工作都很费劲,创业更是难上加难,但她却总想着要试一试。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画室,是她自两年前以来一直的梦想。她其实是一个执拗的人,认定的事一定要做到才行,当年对席洛是这样,现在开画室也是这样,一想起来心就痒痒。
可惜,强扭的瓜不甜。席洛的事让她摔了一个大跟头,导致她在开画室这件事上变得束手束脚起来。就在她纠结要不要回国之际,张桃枝的婚讯传来,并热情的邀请她去当伴娘。齐之慕从没有做过伴娘,张桃枝又是她最好的朋友,这趟国她是一定要回的。
既然要回去了,那何不简单的试一试?也算是了却自己一个心愿,最坏的结果不过就是创业失败,把这两年的积蓄全都赔进去。如果真的变成那样,她倒也死心了,回到妈妈身边,做妈妈的全职乖女儿。这样的结果也不是不能接受,于是她买了票,安顿好家里的猫,便回国来了。
“小慕,小慕,你有没有在听?”张桃枝还在介绍着那位伴郎的和人情况,看齐之慕一副不太感兴趣的模样,忍不住问,“小慕,你跟我说实话,你现在不会还喜欢席洛呢吧?”
“嗯?”
两年过去了,曾经熟悉的名字早已变得陌生,齐之慕看向张桃枝,心中没有半点波澜。
“都过去多久了,早就没感觉了。”
张桃枝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发现她确实没什么异样,这才松一口气,“没感觉好,没感觉我就放心了。”
她抱歉地看着齐之慕,“其实……这次婚礼,我老公也把席洛给请来了。真是的!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等我发现的时候,他请帖都给人送出去了,我就想看看你介不介意席洛也过来,你要是介意,我想什么办法也得阻止他过来。”
“没关系。你们想请就请,我无所谓的。”
张桃枝忙搂住她,“呜呜呜爱你我的宝贝!你这样才对!用过的男人就像破抹布,该扔就得扔,我们有那么多更好的选择,千万不要错过。”
说完,她就拉着齐之慕,继续给她介绍那位帅伴郎,把齐之慕弄的哭笑不得。
这两年,她的感情状态没有任何变化。倒不是因为在等着什么人,纯粹是她太忙了,根本没功夫想这些事。
最初那一年,她潜心学习,精进自己的绘画技巧,并参加了大大小小各种规模的绘画比赛,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圈子里也渐渐变得小有名气。与此同时,她最新创作的漫画也深受读者好评,连载期间总点击量就超过十亿次,还没完结就有好几家公司争着抢着想要购买这部漫画的版权,此时正在跟齐之慕洽谈。
事业进展顺利,她就不奢望爱情开花结果,做人不能既要又要还要,那不地道,太过贪心是容易遭到报应的。
比如,在这两年里,齐之慕曾短暂的渴望过什么人的陪伴,结果没过多久,普兰德大少爷就跟她表了白,说是不满足只跟她做兄妹。那段时间,给齐之慕吓得连家都不敢回,直到普兰德大少爷恢复正常,重新回到过去花天酒地的生活中,齐之慕才放心下来。
因此,能够保持现状,齐之慕已经十分开心了,如果这次画室筹备顺利的话,就更好了,至于爱情什么的,就随缘吧,她再也不会奢求什么了,又不是画画,努力练习就会得到提高,爱情的不确定性实在是太强了。
举办结婚典礼,其实是一件挺累人的事。
大早上不到五点钟就得爬起来做准备,之后忙活一天,屁股连椅子都沾不到,直到晚上才算忙活完。
齐之慕作为伴娘,订了早上四点半的闹钟,从床上爬起来简单洗漱后就赶到了张桃枝的家里。此时,张桃枝的妆已经画好了大半,听说凌晨三点多一点就起床收拾了。
张桃枝平时睡觉晚,起床自然也晚,三点多起床跟通宵差不多。
觉没睡好导致她心情极其糟糕,跟她老公说话时更是没个好脸色。
“早是知道结婚典礼要凌晨三点起床,鬼才跟你结婚办典礼,哼!”
张桃枝的老公名叫秦风禾,倒是个好脾气的人,听她这话不但不生气,反而笑得十分腼腆,“姐姐,你不要生气。”
他说话时眼睛晶晶亮,看起来十分乖巧,“你是最漂亮的。”
接下来,便是新人的大型虐狗现场。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低眉顺目温柔地哄着自己女朋友的男人其实是位网球运动员,还拿过世界冠军,可面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他也不过是一个青涩、笨拙的男人罢了。
本来结婚当天,新郎新娘在接亲前是不允许见面的,结果,秦风禾家就住在张桃枝她们家楼下,且黏人到令人发指,一秒钟看不见自己老婆就想的慌,于是便趁着化完妆的功夫偷偷跑了过来。
当然,他的黏人和话多只限于张桃枝,面对其他人倒是挺文静的,文静且有礼,他来看老婆的时候给过来帮忙的朋友们每个人都买了早餐,并逐一表达了感谢。他表达感谢的话也十分简单,没那么多花言巧语,听着却真诚顺耳。当然了,做事也绝对敞亮,听说他承担了每位外地来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们的路费食宿,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