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小乔考虑了一番,想那将军应该也不至于为了一枚夜明珠就派人杀了自己……更何况国舅爷已经说了可以为自己背这个黑锅……于是权衡再三,康小乔决定把这枚由她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祖父传下来的夜明珠以五百两银子的价钱卖给老国舅爷。
——反正小爷我这还有八颗,要是那个将军真来难为我,我就再拿一颗半卖半送,二百五十两银子卖给他,再告诉他国舅爷手里这枚是假的……想来也能息事宁人……
殊不知,日后就因为她今日的一念之差,引得王将军与国舅爷在朝廷中势如水火,最终在比武时惨死在以夜明珠上位的国舅公子的银枪上。
当然,这些都与康小乔无关,算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不管怎么样,化装成乔少康公子的胭脂楼不出台卖身女子康小乔,终于成功的赚到了自己在大唐的第一桶金:五百两白银。
看着五张薄薄的银票,康小乔简直不知道该揣在哪里好。放在肘后袖袋中怕皱了,放在腰间钱袋里怕丢了,放在头巾里怕下雨淋湿了,最后,她把这五百两银票折了又折,捏在手心里往胭脂楼回,直到夜幕低垂,假扮卖了传家之宝以后就去嫖赌的纨绔公子,一路顺顺利利的回到了胭脂楼。
当天晚上,康小乔整整一宿都没睡着,瞪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思考着自己该如何利用这五百两银子。
第九章
第二天一早,康小乔拿了一张一百两的飞钱,到柜坊换了几贯钱,一路蹦蹦跳跳的往长安城最繁华的市中去。东看看西看看,希望能够买个合适的礼物送给连锦,好来报答她拾金不昧,并且为她指出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出路。
……这手镯真好看,可惜有些太宽了,连锦的手腕细的很,这手镯她戴起来不合适。
……这胭脂的颜色连锦一定喜欢,买回去给她也不错,但为免也太小家子气了些。
……咦,这个花瓶真是漂亮啊,不过要是送花瓶的话,是不是有讽刺的意思?要是被连锦误会了就不好了。还是算了吧。
……矮油,这套金钗简直是为了她量身定做,就这个了!……什么?这是宰相爷派人定做,要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的?……好吧。
……啊哈,这个香囊简直是太好看了,居然还是利用陀螺仪原理做出来的,真是又有趣又实用,挂在床头合适的不能更合适了。……啥?这已经被张少府买下了,晚上就会派人送给胭脂楼的连锦姑娘?……那好吧。
……这套玉风铃总是好的了吧?做工精细,声音清脆,玉质晶莹剔透,连锦窗口的那个风铃看上去也有年头了,不如把这个买下来送她也好……啊?这是给死人招魂用的?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康小乔看中的东西着实不少,可是不论是哪一样,都稍微有些美中不足,不是十全十美。其中她看中一套金钗发饰与葡萄花鸟银香囊都十分精巧可爱,可一打听才知道,居然都是由城中的权贵专门定做,打算送给连锦哄她红颜一笑的。
大明星果然是不太好伺候……
徒劳无功一整天,康小乔就当自己进行了一场长安一日游,虽然不至于两手空空而回,但始终是还没有买到一件足够送给连锦的东西。
带着漂亮的胭脂和连锦素来爱吃的几样点心,康小乔回到了胭脂楼。一路上楼去了南厢房,连门也没敲就直接进去。
一眨眼半个月过去了,康小乔穿越到唐朝也有快一个月了。在她的帮助下,胭脂楼的经济效益正持续走高,楼里的姑娘也都爱煞了她,本来胭脂楼里的姑娘们就都是其乐融融,现在更是相亲相爱,虽然做的是皮肉生意,可人际关系却像是世外桃源。
说真的,康小乔都有些不想走了。
“连锦!来吃好吃的,我特地从东街买来的点心,全都是你喜欢的。新鲜出炉,还都热着呢。都是靠你的牵线搭桥,我昨天顺利的把那枚‘夜明珠’卖给了国舅爷,你猜猜多少钱?足足五百两!五百两啊!施则瑜累死累活的经营胭脂楼,现在手里又能有多少银子?我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来来来,吃点心,明儿中午我带你去吃满汉全席!……呃,你这里大概还没有满汉全席……反正……我带你去吃大餐……”
康小乔不歇气的说了一大堆,连锦本来正坐在琴榻上发呆,看康小乔来了才站起来,听着她喋喋不休的话语,微笑着走到桌子前坐下。
“瞧你,满头大汗的,也不歇一歇就跑到我房里来,一点也没个姑娘家的样子……”
说完从腰间拿出手绢替康小乔抹了抹脑门上晶莹剔透的汗珠子,然后拿起了桌上的胭脂盒问
“这胭脂颜色真好,闻上去也香。以前西市是有一家铺子卖的,这两年却不做了。你竟然还能买得到。”
这胭脂本就是打算送给连锦的。此时此刻一听连锦夸它,康小乔顿时开心了。从点心盒子里拿出一块糕点递到了连锦嘴边说
“我今天本来是想出去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买来送给你,不过逛来逛去都是些中看不中用,或者中用不中看的东西。逛了一大圈也没有好的,恰好碰见这胭脂还算精致,我想你会喜欢,就买来送你。你既然喜欢,那我就再开心不过啦。”
连锦点了点头,又用指尖沾了一些闻了闻,十分享受的笑了笑,然后盖好盖子放在了梳妆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