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段里,主要讲真人给世人留下的外在形象。
真人留给世人是怎样地外在形象呢?
庄子说:
古时候的真人,一副正气凛然地样子,不管别人是什么态度、立场。他们好像很孤立,无法承受自己的态度、立场所带来的压力。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虚架子,经受不住考验。又好像那么回事似的,可给人的感觉又有些华而不实。
当真正面对的时候,他们好像显出怡然欣喜的样子,一点也不害怕。当真正行动起来的时候,他们的一举一动又好像出于不得已的样子,不得不这样去做。
当他们真正行动起来后,神色又恢复自然,做出来的结果又是那么地合情合理,让世人挑不出毛病。完事后又显出一副无所谓地样子,他的神情看起来好像刚才不是他做的与他无关,心不在焉好像忘记了要说点什么来表示表示。
那么?他们做事的原则是什么呢?
以刑为体,以礼为翼,以知为时,以德为循。
以刑为体者,绰乎其杀也;以礼为翼者,所以行于世也;以知为时者,不得已于事也;以德为循者,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
这一段的意思是:
他们把刑律当作主体,绝对不做违法的事;他们把礼仪当作羽翼,入乡随俗,尊重别人。把自己的能力当着时间,随时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把自己的道德操守当着原则,时刻遵循。
把刑律当作主体的人,他们处处小心,害怕触犯律法而引来杀身之祸。
把礼仪当作羽翼的人,他们入乡随俗,尊重别人别人就一样尊重他们,所以他们能够行走于天下。
把自己的能力当着时间的人,随时去做力所能及的事,好像欠了别人似的。其实不然!是因为迫不得已!
什么叫迫不得已?是因为同为人类,生存不易,不能孤立、独立而生存,人与人、人与万物是相互的关系,所以!帮助了别人却好像并没有帮助别人,并没有帮助万物,而是!我们是在为自己。
把自己的道德操守当着原则并时刻遵循的人,就好像有脚的人走过山丘根本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还以为他们是一个路过的人。其实不是!是他们已经养成习惯了。
所以说!道家与周围人一样,也是普通人。他们并不例外,一样遵守律法,一样遵守礼制,一样劳作,一样生活。只是不同地是,他们遵循道。
其实!无论是道家还是世人,无论如何行事,都不过为了生存。只是!生存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生存。
道家是与天为徒,效仿天、效仿道。而世人!是以人为徒,效仿别人,别人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明白是效仿天、效仿道有利于生存,还是效仿别人生活有利于生存的人,他们就叫真人。
死生是自然规律,并非人为,没有人可以改变,这就是命。犹如黑夜和白天交替出现那样,并非人为,没有人可以改变,这就是自然。
作为人,为了生存有时候不得不参与世事,与世俗为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人与万物都一样,都是为了自己的生存,难免不发生冲突、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