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
强!
食!
强!
者!
为!
尊!
弱者,是没有话语权的!
若是依着冯子扬上一世的性子,恐怕想都不会多想,直接一巴掌将黎歌拍死拉倒。
不过现在他的想法略有些改变,黎歌的死罪那是注定了的,不可能逃得脱。
但是就这么直接杀了黎歌,未免太便宜这货了。
所以冯子扬决定,先利用黎歌来做一些事,等其失去利用价值的时候,再杀掉也不迟。
眼珠子转了转,他便轻咳一声说道:“走,找个地方喝一杯去。”
“啊?”
黎歌有些傻眼的抬头看向他,这转折有些神了吧?
黎歌死活没想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获胜的一方,不是应该对自己大加嘲讽甚至来点人身伤害才对么,怎么还要喝一杯?
这画风不太对啊!
冯子扬不耐烦的踹了他一脚。
“啊什么啊,看你一身名牌就知道你是有钱人,赶紧起来走人,我跟你说,今天你是请也得请,不请也得请。要不然的话,看见我这沙包大的拳头了没有?”
黎歌偷偷瞄了他的拳头一眼,打了个哆嗦应道:“是是是,我请,我请,我一定请!”
嘴上是答应了下来,但是黎歌的心里却仍然有些打鼓,于是他一边爬起身,一边悄悄把手伸进裤袋里摸到了自己的手机。
嗯,巧的很,和冯子扬的手机一样,也是诺基亚的N97款。
后来用惯了触屏智能手机的年轻人,很多都体会不到在智能手机普及之前,人们使用那种带实体按键的手机时,经常能锻炼出盲操的能力。
不用看屏幕,单凭记忆就能用手操作手机发消息打电话什么的,这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一门绝活儿。
很显然,黎歌是打算给他的好基友陈楚发消息。
毕竟,冯子扬的表现和陈楚给的资料差别太大了,大到黎歌根本无法承受的地步,这必须得告诉陈楚才行。
“如果我是你的话,现在就停止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