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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他二话不说去捡了。

何玉用起来实在方便,姜明珍不自觉开始依赖他,踢得远了都喊他捡。

逐渐地,其他女孩学着姜明珍,也让何玉帮忙捡毽子。

这个活动发展到后面,女孩们踢毽子少不了要叫何玉……他是专门捡毽子的。

何玉可不就是姜明珍养的狗吗,即便是别人说了,他也想不到反驳的词。

狗会帮主人捡球,他会捡毽子,对姜明珍言听计从的何玉,比狗还听话许多。

由于保姆儿子的身份,在所有人,包括范阿姨、姜家家主、姜明珍,乃至何玉自己眼中,他天然地低了她一等。

这个身份到了更多人的校园,被更加地放大了。加入这个鄙视环里的,有学校里的同学和老师。

它已经慢慢地大到,让他深感不适的程度,何玉感到哪里出了错。

“姜明珍跑去哪里了啊?你怎么没有看住她?快把她叫回来上课。”

老师这么对他说。

被叫小狗后,何玉的沉默对待,让爱开玩笑的同学们变本加厉地给他取了新外号,叫“土狗”。

姜明珍听到后问为什么,他们说因为何玉是乡下来的姜明珍家的狗。

“你们也觉得他像一只小狗吗!”

她说:“我早就觉得像了!他的眼睛像小狗狗一样圆圆的,而且他总是很乖呢!”

何玉是喜欢和姜明珍玩的,可是,他在一步步成为姜明珍身后的一道影子,失去了自己的名字和颜色。

父亲去世后,为了不成为母亲负担,何玉努力地听话乖巧,不去惹事。如果他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格,或许他能和姜明珍相安无事地共处,但他不是的。

何玉的郁卒,在周六的下午被一件事情点燃了。

学校老师留了作业让小朋友们回家画画,画的主题是“我的朋友”。

姜明珍准备对着何玉的脸画这幅画,去保姆房找他的时候,发现他和范阿姨一起出门买东西了。

他平时不离身的那盒水彩笔放在缝纫机的桌上,她正好看到。

想到要画画,她的水彩笔在二楼的书包里,姜明珍懒得跑上楼去拿,于是直接把何玉的水彩笔拿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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