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走了王海月,洛溪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差点露馅了。
这个王海月是魏欢的菜,可不是自己的。
出了公寓洛溪直接打了一辆车,来到王海月支票上标注的银行。
兑换了九万块钱之后,洛溪感觉自己又满血复活了。
九万块啊,说多不多,但是也不少了。
要说买衣服,和那些大富豪的扫货没法比,但是一般的工薪阶层,还是可以大大的装一次的。
有谁愿意一次性把九万块钱都用来买衣服的?
洛溪就这么做了。
来到一家大型商场,买了几双运动鞋,高跟鞋,各种颜色,各种靴子,各种袜子,各种内衣。
只要是洛溪能够看上眼的,让工作人员自己配上码号,全部打包。
然后是衣服,裙子,休闲裤子,衬衫。
当然了,当洛溪第一次走入他们店里的时候,她们的第一句话基本都是:“对不起先生,我们这是女士服装店!”
当洛溪从每一家店里出来的时候,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几乎就是要把洛溪当做财神一样供起来了。
当然了,洛溪也非常喜欢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
有钱的感觉,真好。
但是当一个大男人,买了一大堆女人的衣服,还有各种丝袜内衣,很多人还是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
如果不是因为买的多,估计都有人会把洛溪当做变态!
出了商场,只是那些购物就拉了满满的四辆出租车。
每辆出租车一千块,直接把那些东西送进了公寓里面。
当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洛溪美美的换上一套新衣服
一件白色的蕾丝小短裙,腿上没有套袜子,脚上是一双白色的休闲运动鞋,浅口的短袜。
把长发束在脑后,简单的扎了一个长长的马尾
洁白的肌肤,大大的眼睛,运动感十足,给人一种俏皮的邻家女孩的感觉。
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装扮,洛溪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做女孩多好,真搞不懂那个魏欢,居然想着做一个男人,亏我费心费力的把你化形的这么完美!”
双手捏着衣角,轻松的转了一个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