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话题越来越向岩切着恼的方向发展。
“在哪儿去世的?”
“家里。”
“死因是什么?”
“老早以前心脏就不好。可能是操劳过度。”
“听说急性心功能障碍是心脏不好的人进行剧烈运动引起的。前任理事长做过这一类的运动吗?”
“不运动也会出现症状。突然休克,很快就过世了。”
“怎么会突然休克呢?”
“我不是说过么,操劳过度……”
“您本人在场吗?”
“不,我听说病危赶来的。赶到的时候已经不行了。”
“那您怎么知道死于操劳过度呢?”
“是、是听医生说的。”
“医生先赶到的吗?”
“对,对。”
“哪里的医生?”
“常来巡诊的医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跟前任理事长有什么关系?”
“实话说,我们认为,前任理事长不是在家里去世的,可能在公园酒店。”
“岂、岂有此理,你凭什么这么说?”
“有宾馆员工作证。”
“哪个员工?造这种瑶言?”
“无可奉告。我们相信他的证言。前任理事长把妓女带进宾馆,嫖娼过程中死的。”
“不许胡说。纯属诽谤。”
“远近闻名、具有优良传统的双叶女子学院,理事长死于嫖娼的话,传出去可是一大丑闻。所以有关人员一起赶来转移了尸体,掩盖了事件真相。”
“你们走吧!别再胡说八道。我马上告你们侵害名誉。”
“这里不是公共场所,只有你和我们俩,不构成诽谤罪的条件‘公开揭示事实’。而且,我们不是信口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