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稍一犹豫,吴娜就撅着嘴撒娇:“嗯,给我看看嘛。”
我去,这哪跟哪啊。
陈凡只好把报纸递给了吴娜。
并用眼角余光扫了下桌子底下。
老温直拿脚踢吴娜。
上一世,陈凡年轻时对那些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深恶痛绝。觉得他们就是人间垃圾,十恶不赦。
等他自己渐渐也成为糙老爷们儿以后,就渐渐把这种事看开了。
男女之间的事儿,说得难听点就是:母狗不掉腚,公狗上不了身。
老温这种人吧,在各个单位都有。
常年待在一个女多男少的环境里,他们不由自主就变成孔雀一般的人。
再加上老温比较有生活情趣。
老温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多才多艺。
会拉胡琴,会吹笛子,又爱干净,讲究穿着打扮。
这个时期的流行文化极其单一。
比如流行黑色皮夹克,满大街的人都穿黑色皮夹克。
夏天流行米色的裤子,满大街又都是一片米色。
有一年,蓝城市流行穿一种灰色的西装。
结果一夜之间,满大街就像耗子精集体出动了一般,一片灰蒙蒙。
老温就是那种能最早抓住时尚脉搏的人。
眼下就穿着最流行的黑色皮夹克,里面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衬衣。
脚上也是运动白袜配黑皮鞋。
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抖擞。
老温还有一个好习惯就是爱洗头。
每隔两三天就在单位烧水洗头。
刚开始,陈凡还挺纳闷儿,这也忒讲究了吧。
后来才发现,老温这种要是三四天不洗头就要原形毕露了。
老温的头发很稀疏,头顶都有点秃了。
要是油一点的话就会变成地中海。
洗完了头以后,头发蓬松了,再往前抹一抹,刚好盖住头顶暴露的头皮。
很多爱占便宜的老娘们儿也跟老温学,没事就在单位洗头。
上一世,陈凡嘚嘚瑟瑟也跟着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