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你在学校,和一个女同学一定要搞好关系。”
我望了望面前来往的车辆,点点头,“那女生叫什么啊?是我们村上的吗?”
爸爸低了头,跟我道:“叫沈思琪。雯雯,沈思琪脾气再大,你也要和她玩,知道了吗?”
我低头咬完最后一口玉米,闷闷道:“恩,我知道了。”
后来,我在小姨和姨夫的带领下,满脑子心思得来f中上学了。
整理好宿舍,走到f中初一a班的门口,姨夫将我拉到后窗,指着教室前排一个长发的女孩,跟我说:“雯雯,以后好好和那个女生玩,知道了吗?”
我默默得应了。
姨夫点点头,开着他老板的车,带上小姨走了。
我一进班,就瞧见那个叫沈思琪的女生。她长得很好看。齐肩的秀发看上去就很软,一双大眼睛更是漂亮得让人羡慕。漂亮的红裙穿在她身上,让我感觉她是个公主。
我有点拘谨,甚至有点害怕得从她身边走过。
她身边已经围坐了一群男生女生,左一个“思琪”,右一个“美女”。我脑子里瞬间就有了一个说辞,那个说辞是:爸爸和姨夫只让我和她玩,没让我做她同桌。她身边已经有很多人了,不在乎少我一个。
我这么想着,也就移动脚步坐到了她后排的后排。
我坐下的刹那,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无论我坐哪,和这些市里的学生们一起,我都明显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旁边一组并排的那三个男生,中间一个穿蓝衫的男生,长得比《蓝色生死恋》上面那个少年俊熙还要帅。我看了他一眼,不自觉得又侧头看他第二眼。
他一直低头看书,崭新的代数书已经翻阅了一半。
我想,他应该和沈思琪坐一起。两个人坐一起才会显得特别赏心悦目。
第94章 再见本巴恩斯
方之收拾好书包,从我家走的时候,我还在角落里满脸抑郁得站着。
老妈当着我的面,将几个我一直嘴馋的绿橙塞到了方之书包里。
吃完晚饭就开车出去的老爸回来了,风尘仆仆得走进客厅,鞋都来不及换。右手捧着一盒东西,开心得递给方之,笑道:“方之,来,快试试,不合脚我赶紧拿去换。”
宝哥果断眼红得看着一双防滑防脱胶、suede面料、有着完美抱脚结构的adidassc篮球鞋从鞋盒里掏了出来。
要知道,篮球鞋可是宝哥的最爱啊。
我看着也有点眼红,这款篮球鞋全市都没几家在卖。一千八的高价,连专业篮球运动员都未必舍得买。而且,2000年之前,谁高兴买一双贵得离谱的运动鞋?老爸为了奖励方之,真是花血本了~~
方之忽视旁边存在的两只“兔子”,安然惬意得试着他的新鞋。
看着他系着鞋带,在我家客厅地板上一蹦一跳、来回摩擦着,我的耳畔自然想起了重生前听来的神曲:
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摩擦摩擦
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似魔鬼的步伐
方之在我脑补的音乐声中穿戴好鞋,大小正好,前不挤后不凸的,说了声“谢谢叔”。
老爸高兴得连“嗯”了两声,搞得好像是方之买了鞋给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