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凌眼中寒芒乍现。
“伏伏!”轻微的走路声,缓缓踏进大厅,封云等人伸出头去,看到来人,他一身青衣,很是平凡普通,一头乌黑长发扎在脑后。
“冷面书生鬼仙流,呵呵,好久不见!”神不死开口,露出了笑容,这是一个身材异常高大之人,露出的笑容,十分憨厚,可在这里,却无人敢去感受那份憨厚。
“神不死,你害的我兄妹五人天人永别,今日到来,是要不死不休嘛?”青衣人鬼仙流淡淡开口,平静似水,古井无波。
神不死不予理会,逼向鬼仙流,道:“只要交出那样东西,我保证立即就走!”
“神不死!我说了,那样东西,你无法驾驭,给你,等于害死,等于害了全天下!”青衣人露出悲疼之色,他无法想象,就因为一样如今谁也无法拥有的东西,让他兄妹五人天人相隔,再难相见。
“给不给!”神不死开口,厉声逼迫。
“呵呵!”鬼仙流轻笑,道:“中华五侠秉承中华阁十老后裔,将它送至千年冰魄,神不死,我告诉你,你要的那样东西,已经在千年冰魄之上,你若想去,自己去便是,至于结果,我也没有办法去管了!”
“什么!”神不死悚然动容,狠狠指着鬼仙流嘶声道:“你竟然真的将那样东西安置在了千年冰魄,你难道就不怕吗?”
“怕!”鬼仙流直接回答道:“我当然怕!就因为它,我兄妹五人,死去其三,你说我恨不恨它!可十老传下百年的遗愿,我又怎么不去完成,只是可怜我那三个兄弟!”说到这里,鬼仙流满脸伤悲,七尺男儿,竟落了下泪儿。
“呼!”神不死长叹一口气,他怎么也没想到中华五侠真的会舍去生命,将那样东西送去千年冰魄,以千年冰魄的寒性镇压那恐怖的绝世锋芒。
一想到,自己此生,再也无法从风云四兽之一的凶兽地盘上得到那绝世锋芒,神不死的脸色骤然一变,真气涌灌全身,无形之中,一股恐怖而又强大的气流充斥在强大的肉身上。
“哧哧!”
第二十六章不灭魔王
第二十六章不灭魔王
中华五侠,三十年前叱咤天下的英雄豪杰,奈何岁月失去,曾经的意气风发,也化着苍凉的回忆。
神不死全身充斥着恐怖的真气,流窜在全身各处。
他的身体,开始发生急剧的变化,“哧哧”包裹的黑衣,再也无法掩盖他那异军突起的强壮肌肉,直直破碎,将他孔武有力的肌肉,露在空中。
“两指剑气纵天地!这就是灭世魔身!真正的灭世魔身!”独孤小凤惊呼,第一次看到有人将“灭世魔身”发挥到如此恐怖的地步。
“谁在我幽灵客栈撒野!”蓦然,一道剑气破空而至,刺在空气中,发出尖锐的声响,直接射在神不死的身上,穿过恐怖的真气气流。
“噗!”剑气没入胸膛,一道鲜血飞溅。神不死傲然抬头,冷眼看向来者,震怒道:“何方鼠辈,竟敢偷袭!”
“你才鼠辈!”店小二骂道:“我一家好好的客栈,开门做生意,你跑来狂什么,哎哟,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来了一对张狂嚣张的,等下让那个狂傲小子的房钱再涨一倍!”店小二面笑心不笑,一句话说完,差点让傲向阳从二楼跌落下来。
神不死双眼微眯,打量来者,精干的身材,不瘦不胖,若是年轻几岁也算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尤其是那一双如玉一般的双手,让神不死的双眼定格在其上,最终动容道:“一双玉手震乾坤,两指剑气纵天地。你是玉手绝剑林如风?”
“哟!”林如风好笑道:“你还知道小爷的名头,那你还不赶紧滚!”
“玉手绝剑,一双玉手天罗地网手,一柄绝剑独耀林风。三十年前,纵横天下大陆,挑战风云城城主风云无忌三霸剑,惜得一败,没想到你居然逃到这来隐避,呵呵……”神不死露出笑容,不知是嘲笑,还是什么。
武者境界,后天三层,先天三层,后天与先天一境之差,可其中的区别如天地,而先天三层境界,最后一层,也是最难迈步的,有些先天中期境界的武者,终其一辈子,恐怕也无法登入先天后期之境,这些人中,就有鬼仙流、玉手绝剑、神不死等等。
先天后期境界,那是每一个武者一人的向往。
纵横天下,傲世风云。
傲向阳面色阴沉,长着大还从未像今日这般被人侮辱,面上冷光闪烁,傲向阳闷哼了一声,忽然,一道黑光“噌”得一下,疾速窜出,猛地一口咬在傲向阳的裤脚上,“嗷!”发出低低的吼叫声,黑色大眼凶光无限。
“小黑!”炎烈心中一急,他可知道傲向阳曾经就想一脚踩死黑斑土狗的,没想到黑斑土狗报仇心切,竟然从房中窜出,咬上傲向阳,连忙一个闪身,可他却看到了傲向阳带着不屑、讥笑的目光,隐有怒火。
哪只脚被黑斑土狗咬住的左腿,徒然抬起。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封云尚未察觉,炎烈已然纵身飞扑而去,可是似乎已经晚了,就这这时,“嗖”一道黄光一闪而过,宛如一阵风。
神风一动,风雨相随!
一息八尺的距离,独孤小凤一把抓起地上的黑斑土狗,对着傲向阳一哼,斥骂道:“你连畜生都不如!”
傲向阳一脚踏空,愤怒不已,牙一龇,手中神兵凶气无限,自己连畜生都未做成功,怎么就畜生不如了?
独孤小凤凌然不惧,气势逼人。炎烈将心放下,同样不善的目光逼上傲向阳,一股凌厉的灼热剑气,激射澎湃。
“哼!”
傲向阳一见独孤小凤、炎烈四人投来的目光,不屑冷哼一声,旋即咬牙摆过头,身子一跃,破开二楼走廊尽头的窗口,愤然选择了离开此处。傲向阳并不畏惧封云、炎烈、冰凌三人,只是此地实属不宜久留之地,他明智地选择先行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