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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园>丹桂之死 > 第3部分(第1页)

第3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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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再一步……

嘻!莎哟娜啦了,你们慢慢打个你死我活,小怜怜要走了。

一转身,她生平第一次跷掉老夫子的课,像有鬼在身后追提腿狂奔,无视一身吓死路人的鲜血犹未干凝,两条长辫子依然甩呀甩的飞扬在身后。

虽然她是无辜受牵连的被害者,可是不交代一声似乎……

很贼。

“你说人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她还得回警局里作笔录,你是怎么把人弄丢的?”

一记很猛的拳头挥了过来,不想脑袋开花的王凯赶紧低下身避过一劫,身为人家的部属,怎能不了解长官盛怒下拳头的威力有多惊人。

大家都忙着追捕夜鹰一行人,既是子弹又是刀光横扫的,自顾不暇,谁会有空去注意绑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躲在何处,巴不得尽快捉到人好收队回去休息。

中了几枪的夜鹰负伤逃逸,其党羽一个不缺全逮个正着,或残或伤的送往医院,没事的自然往牢里一送省得麻烦。

死的几个不用多说是送到太平间,等法医“点名”之后运回金三角安葬,台湾的土地寸土寸金,不接收外来尸渣。

擅自行动的缉毒组可是倒了大楣,损兵折将不说,还得担负起夜鹰脱逃的责任,未有功先记上过一条,取消三个月的休假以为惩戒,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争功委过。

该骂的、该训的、该写报告的一一结束后,觉得不太对劲的刑天冰老是认为少了什么,一回到局里才霍然想到那个该死的小鬼。

他无法原谅自己的疏忽,虽然他很想把她吊在树上毒打一顿,可是安全上的程序必须顾及,他至少要查看她是否有受伤,即使是她活该自找的。

不算是一种关心,大概她可恶得令人难以忘却,尤其是她一脸天真的说出三十四C时,他几乎要以为她真的天真无邪。

几乎。

如果她不趁乱偷跑,也许他会尊重她几分。

三十四C有他的手大吧!

一时恍神的刑天冰呆滞地望望长满硬茧的手心,挥不去蒙蒙胧胧的女性浑圆,中蛊似地动动指头测量三十四C摸起来多大。

“大……大队长,你的手怎么了?”好像在捏水球,一动一动的好不怪异。

收到王凯狐疑的神色,他握掌成拳的扳动指关节咔咔作响。

“还不把人找出来,要我一再交代才会动吗?”

他不会受个小女孩的影响,她搞不好还是个未满十五岁的小萝卜头,多想无益。

只是他搞不清自己急欲找出她的心态,好似他一刻不看着她,她会死得很惨的样子。他告诉自己,身为警察,保护无防身能力的百姓是他责无旁贷的工作。

绝对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龌龊思想,他没有恋童癖,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大队长,你未免太强人所难,我上哪找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去T大附近找,会在T大校园闲逛八成是国、高中的学生。”

王凯嘴角微微抽动发出小小抗议。“大队长,你别忘了,她也有可能是外县市来台北游玩的,你找到她又能干什么?逼问她是不是夜鹰的同伙吗?”

他可不想像个变态叔叔大街小巷寻找小女孩,传出去他很难做人的。

“这……”刑天冰一时之间回答不出来。

“你该不会被她气过头胡涂了,想找她算帐吧?”为了避免上司做错事,也不想自己成为帮凶,他有责任提醒。

人家小女生又不是故意跑去当人质,看得出来她也吓得半死,只不过言语天真了些,幸未酿成大灾难,她会惊慌离去也是人之常情。

有几个人看到人头飞来不害怕的?胆子小的人早吓昏了,她还算镇定没当场吐一地,真的不能怪她跑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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