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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江苏滨河县灭门惨案 血与罪的背后(第1页)

古往今来,“羊跪乳,鸦反哺”所传递的孝道理念深入人心。牲畜尚懂得感恩尽孝,然而,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并非都能秉持这份美德。历史的长河中,“弑父(母)”这类违背人伦的案件屡见不鲜,即便在现代社会,这样的悲剧也时有发生。

新中国成立后的1970年,江苏滨河县在临近春节之际,本应沉浸在浓厚的节日氛围中,却被一桩惨绝人寰的灭门案蒙上了一层阴影。那时的生活虽不富裕,但春节的喜庆气息依旧浓烈。然而,在这个小县城里,却传出了一户农家被灭门的噩耗,仅有大儿子逃过一劫。

当时负责查案的是军管会,成员大多是当地的十几个单身汉。这些人平日里在当地颇有威风,大小事务都要管上一管。听闻出了人命案,他们抄起棒子、马鞭就匆匆赶往现场,心中想着,若是抓到凶手,定要先教训一番。

可当他们抵达案发现场时,即便是这些平日里吆五喝六的人,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汗毛倒竖,忍不住倒吸凉气。只见茅屋内血迹斑斑,共有三滩血。地上躺着一具男尸,头颅已被钝器砸得面目全非;床上有一具女尸,头部同样遭受了钝器的重击;床底下还有一具男尸,是个半大的孩子,死因也是头部被重击。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认出,这三具尸体分别是老李、他的妻子和他们11岁的次子。这就奇怪了,老李家明明有四口人,死了三个,大儿子去哪了呢?

就在众人疑惑大儿子去向的时候,人群后方突然传来了悲痛的哭声。只见李家的长子李德林扑向那三具尸体,哭得撕心裂肺,嘴里不停地呼喊着:“谁这么狠毒啊?究竟是谁杀了你们啊?”那哭声中充满了绝望和愤怒,令人听了不禁心生怜悯。

军管会的查案方式与现代专业警方大相径庭,那时并没有收集指纹、寻找线索这类科学的刑侦手段。而且,看到李德林哭得如此凄惨,在场的人一时之间也没人去阻止他对现场的破坏。

李德林抱着尸体哭了一会儿后,突然像是被复仇的火焰点燃,他一把抓起地上的柴刀,起身就要冲出门去,嘴里怒吼着:“我要砍死老王全家!”

原来,老王是李家的隔壁邻居,两家有着长达20年的仇怨。解放初期,两家因一些纠纷产生矛盾,老王家没有儿子,在争执时自然抵不过李家人多势众。于是,老王将李家告到了县里,李家因此被罚了一年的无偿出劳役,这件事在附近的乡邻中是人尽皆知。如今李家三口惨遭灭门,大多数围观群众首先怀疑的就是老王,所以李德林抄起家伙要去报仇,在众人看来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不过,毕竟只是怀疑,大家自然不能任由李德林冲动行事。

几个大队干部见状,赶忙死死抱住李德林。军管会主任大声喊道:“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一定要保护好老王家,防止李德林报复杀人!”

由于当时的查案方式主要靠审讯,军管会便先询问李德林。军管会的人问道:“老李家死了三口人,就你跑了出来,你作为长子,案发的时候在干什么?”

李德林抽泣着回答道:“我和媳妇住在另一个院子里,看到我父母家门前围了好多人,才知道出了事,就赶紧跑过来看了。”乍一听,李德林的回答没有什么明显的破绽。

接下来该询问老王了,可就在这个时候,老王却不见了踪影。难道他真的是畏罪潜逃了?就在大家都严重怀疑凶手是老王的时候,大队干部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老王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应该不敢杀人的。”

一直到了晚上,军管会才找到了老王。当老王听说李家三口被灭门后,吓得一屁股瘫倒在地上。这让军管会的人不禁心生疑窦,难道凶手真的是他?

不仅如此,军管会还发现了一些疑点。老王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手背上也有一些伤痕。老王犹豫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了自己的行踪。

原来,案发当天老王并没有在家。早在两天前,他就偷偷去轧棉花了。因为当时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个人私自买卖棉花是会被认定为投机倒把罪的,所以他只能趁着半夜,背着棉花从荆棘、草丛中溜出村子,这才导致手和衣服都被划伤了。

经过核实,老王虽然犯了投机倒把罪,但他确实与李家三口灭门案没有关系。既然不是老王,那又会是谁如此残忍,连11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呢?

这时,有人提供了一条线索:老李最近在公社卖了一头二百多斤的猪,大概换了百十块钱。按理说,这些钱应该还在李家,如果找不到这笔钱,那就很有可能是有人谋财害命。

军管会立刻对李家进行了搜查,结果真的没有找到卖猪的钱。这时,已经被取消部门的旧公安局局长竟然怀疑到了李家长子李德林的头上。

旧公安局长之所以怀疑李德林,是有原因的。李家三口被杀,李德林作为长子,痛哭流涕本是正常,但从感觉上判断,他的哭似乎有些做作,像是在演戏。而且,李德林的手上有被人抓破的痕迹,最让人起疑的是,他一直在煽动亲友去老王家拼命,毫无根据却如此急切地针对老王,难道是想故意混淆视听,转移查案人员的视线?

按理说,李德林是李家长子,受害人又是他的亲生父母和弟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怀疑到他头上的。但是,这次大队干部和军管会却真的对他产生了怀疑,原因只有一个——李德林嗜赌成性。

据大队干部说,李德林作为社员,曾代表大队从信用社领回600块的年终分配款,这本应上交给生产队,可这笔钱却一直不见踪影。生产队长曾多次向李德林讨要,李德林一会儿说钱还没拨下来,一会儿又说把钱藏在衣服里了,衣服洗了,得等钱晾干后才能上交。总之,直到案发,李德林都没有把分配款上交。

不仅如此,军管会还搜集到线索,有人在案发当日下午看到李德林独自一人外出,直到半夜才回家。当再次询问李德林当日行踪时,他前言不搭后语,说话支支吾吾的,明显是在害怕什么。

旧公安局长提出了一个假设:案发当天,李德林又出去赌博了,而且输了个精光,于是他想回家向父母讨要卖猪的钱。可能是父母不给,李德林一时兽性大发,就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和11岁的弟弟。

杀父弑母、残害兄弟,这在从古至今都是大逆不道的忤逆之罪,怎么可能有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呢?当时,几个大队干部和军管会的大多数人都摇头表示不信。

旧公安局长没有实权,只能建议道:“大家生活条件都差不多,一般不会有多余的衣服,你们就看看李德林几天不换衣服吧。”

果然,人们发现李德林竟然半个月都穿着同一身衣服。难道他真的没有别的衣服了?难道他真的是杀害自己父母兄弟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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