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色中,前方是一片未知的黑暗。我眯起眼睛,希望能看见那所谓的“东西”。
“咚!咚!咚!”沉闷的声响在这片土地上尤外清晰。
我寻声望去,只见黑暗中走出一支队伍,是盲眼猫女的队伍!她们行为举止怪异,更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一支队伍中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猫女。
有的断臂,有的残腿。但也有相同之处,她们都没有人类的耳朵,脸颊两旁被削得平整,好像从来不曾长过一样。
只留头顶一对猫耳。这些猫耳有的肥大异常,有的瘦小可怜。
“这是她们出来巡逻的一支队伍,看来前面就是她们的大本营了。我记得大本营不是在……”
陈歌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支队伍,“不对,怎么这么多?”他细细的数着,“一般出来巡逻的队伍,不超过十五个人,但这支队伍显然超过了,十二,十四,十六……三十!”
他的音量有些大了,我赶忙捂住他的嘴。那些猫女的听力果然灵敏,同一时间停下动作,然后朝我们的方向看去。
她们的眼眶里没有眼仁,只有两个空空的血洞,是被人生生挖去了眼珠。
为什么要挖去眼珠?我想着,额头上已经冒出了冷汗。
见她们没有动作,我也就放开了手。没想到刚松开手,陈歌就大喊:“快跑!她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我不明所以,被陈歌拉着狂奔在森林里。
那些猫女紧跟在我们身后,她们的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尖锐又刺耳,回荡在森林里,刺激着人的耳膜。
不知道跑了多久,身后已经听不到那些脚步声了。
“怎么发现的?”我喘着气,揉着耳朵。耳膜很疼,好像肿了。
“听见声音如果还没有动作的话,就是在观察猎物的生命迹象,如果我们一直不动,那么她们就会一窝蜂全部扑上来,到时候我们想甩开都甩开不了。”
他的话我听的模糊,我知道,我的耳朵受损了。“啊……”我使劲揉着耳朵,“别动了!”陈歌拿开我的手。
他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扒开我的耳孔看了起来。“耳膜肿了,别动它了。”
“还好就一只耳朵,知足吧。”他息屏,放回口袋里。
“嘶……”
“我说你才多大年纪啊,顶多二十七八的人,这么脆弱?”
“我三十六了。”
“什么?三十六?”
“嗯。”
“你才在qc工作一年,那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在国外工作。”
“看来我得叫你哥了,我才二十五。江哥?还是舟哥?”
“都行。”我没心思和他打哈哈,我更关心我的耳朵。我确实脆弱,我也知道我的身体情况。
这儿是一片空地,似乎早就跑出了森林,又或许根本没有跑出去。不过我回头,已经没有任何一棵树的踪影。
“午夜马戏团?”前方是一座诡异的建筑。
“进去看看。”
“你确定?”
“猫女随时可能追上来,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有点想要害人的意思在里面,但是眼下最好的选择,就是当那个“被害人”。
“你不是说前面是大本营吗?”
“对啊,我没告诉你大本营就是马戏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