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了吗?”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温和的弥漫开。
若不是太熟悉这个人还真会被这种温柔的声线给拐骗到。
能说啥,只能说他爸妈把他给生的太成功了,无论是容貌,声音,眼神都无懈可击的儒雅柔和。
他见我半天没说话,主动问道,“今天是出了什么大事让任副会长你大半夜跑上来喝酒?”
我耸耸肩,“我生日。”
天台上的风很大,他伸手拂开额前的碎发,在镜片后眯起眼,“不只如此吧。”
我豁达地摊摊手,“应该有学过鲁迅《为了忘却的纪念》吧。”
“为了忘却的纪念……是为了忘却还是为了纪念呢?”
我灿然一笑,提着满袋的空啤酒罐走下天台,“年轻人,不要总打探长辈的秘密,知道太多秘密也不是什么乐事。”
“年轻人……?”他神色古怪地看我。“你醉了?”
“ 就当我醉了吧。”我背对着他抬起右手洒然挥别,“晚安。”
……
一开始只是偶尔在一起坐坐喝喝酒,后来我知道我错了。
我想我低估了程咬金的腹黑程度……
这孩子根本就是一打蛇顺棍上的主!
五一时,程咬金主动要担负起接送我的重任。我没什么意见,有便车搭我何乐而不为?
一号二号三号都陪了太后,据太后说她上个月刚买了座新楼盘,我依然没意见,“反正钱都在您那,您给家里留足口粮后就爱买啥买啥吧。”
四号在家里睡了一天,五号就和程咬金一道去随便压压马路。
这厮今天穿着一件米色的休闲便西外搭白色休闲裤,斯文儒雅得更具欺骗效果。
我没啥特别打扮,只一身粉色纱裙再将一头及腰长发一披就出了门。
花了大半个早上逛超市购买民生用品,像我们这般外型抢眼的男女一路上基本没有,那回头率猛的都快让我以为自己走的是星光大道。
当我们从超市出来,远远的终于看见对街也出现一对俊男美女,十分有良心的分担起我们的收视率……
我有一秒的怔忪……
在人的一生中,有一个人,不管经过多少时间摧折总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认出。
3年不见,他侧脸对着我,正微笑着低头和身边的女孩说什么,手中提着一个白色的女式提包……
我扬起笑转头对程咬金说,“开车啦,司机!还愣着干什么?”
再回过头时,对街的他微笑抬头的刹那突然跟我目光交汇,我和他隔着一条街遥遥相望。
下一秒,他面色大变的推开身前的女伴不管不顾的直接从还是红灯的马路向我追来!
一时间刺耳的刹车声和震耳的喇叭声轰鸣——
“任金笙?”程咬金开始催促。
“哦,来了。”我收回视线低头坐进车厢,在车子发动前,身后的刹车声频率突然大增。
程咬金猛然一踩油门迅速驶离了这个街道。
“想来点音乐吗?”程咬金轻抚着眼镜。
“恩。”
音乐声幽幽地响起: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