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带我去了她的“家”,一个低矮的像鸡窝一样的废弃的平房,一进门就是乱糟糟的,但是走进去的另一间屋子却显得很干净。外面的路灯的光洒进来,也显得格外的世外桃源。
“呵呵,你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我聪明啊。黎明哥。”我给我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黎明,就是香港那个明星一样。而且我也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雨巧,因为是我在下雨天的时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欢,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说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里把自己脏兮兮的像雨衣一样的外套脱下来,又摘掉了她的烂帽子,齐耳的短发乱糟糟的,但是看的出来,还是精心的打理过。雨巧掏出一块小毛巾,把自己脸擦了一下,用手把头发梳理了一下。转过来冲着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17岁的样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坚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时的时候,我一定会认为她只是一个高中生。她的脸上有几条很长的伤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伤的,脸颊尽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却并没有显得病态十足,看着还是非常健康的。
我看着,呆了。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一个女子,我绝对不承认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这句话,我还没有没见过女人到这种程度。雨巧真的是一个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脸红了,低下了头。低声说:“很丑吗?”
“不是,不是!”我赶紧说着。
然后,在雨巧的强烈建议下,我也擦了擦脸,并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乱七八糟的胡子减的差不多。雨巧用一个耙子一样的铁梳子,把我的头发梳起来。然后站在我一步开外打量着我:“嗨!没想到你是个帅哥!”
我哈哈的笑着,的确我并不丑,晓云能看上我也绝对是我因为我的样子不丑。我177的身高,尽管以前脸上有些发胖,但是这段时间,我应该脸颊恢复到我大学时代的样子。应该值得女孩子看上两眼而不会说丑八怪的。
我笑着说:“真的帅吗?不过你更好看。”
雨巧就红着脸笑着躲开了我的目光,然后我们两个对坐在雨巧屋里的两个破箱子上面。
雨巧并不说话,我们两个沉默了一会。
我突然说:“怎么,你不怕我吗?”
“不怕,我一直害怕所有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一点都不害怕。”
“为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三个月的事情。这三个月,我见了任何人都非常害怕,我拼命的躲着他们。”
“哦!所以你变成了乞丐?”
“是啊,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变成这样。”
“哈哈,你还真聪明。”
“我本来就很聪明嘛,我知道什么地方能搞到好吃的,好玩的。呵呵,怎么躲警察,怎么不受欺负。”
“那比我强多了!”
“那你呢,你怎么也变成这个样子,你一定是个正常人,别的乞丐可没有你这样的。”
“我……”我笑了一下,真不知道如何讲这个故事。
我说:“那我跟你说,你不要和别人说哦。”
“不会说的,我发誓!”
我低着头,大略的把我的这段故事简介的讲给了雨巧,不过我把故事改编了一下,说陈凯得罪了黑社会,牵连到了我,因为我知道陈凯是他们杀死的,所以黑社会的人一直在追杀我。我只字不提我曾经有过的那个斑。
雨巧听得很入神,她问我:“那追你那些黑社会的人呢?”
“现在找不到我了,应该是我这个样子,他们一下子找不到我。”
“你真厉害,黎明哥。”
“哪里啊,就是为了活着。”
“到底为什么他们一定要你死呢。黑社会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我脱口而出:“因为那个斑……”斑字刚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个斑害死了这么多人,把我现在也弄成这样,我不应该说出这个字。
雨巧马上接过去说:“斑,什么斑?”
我喘了喘气,咬咬牙,说:“因为我背上的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