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是有人在他身边坐下。
“烈酒使人忘记痛苦,”来人懒洋洋倚在靠背上,“根据我的观察,你对烈酒情有独钟。”
“每个人都有怪癖。”
“就像郑哥从来不喝酒,而巫师不能忍受日程表上有未完成的事情吗?”
林斯淡淡道:“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观察别人?”
“郑哥说我如果再不和人交流,迟早猝死在键盘上。”这人是个金发碧眼的青年,随身带着一把具有复古情怀的机械键盘,说:“但是如果离开键盘,我可能立刻死掉。”
林斯淡淡笑了一下。
“但是郑哥的话还是要听的,谁让我仰慕他呢——否则我才不会出来见人。”他并没有和林斯继续交谈下去的意愿,把键盘摆在桌上,面前投影出屏幕,开始用一种飞快的速度咔咔咔咔专心致志敲起了代码——可见他的“见人”也仅仅是象征性地见一下。
他们相安无事了十几分钟,直到郑舒过来。
郑舒一路和女士们礼貌地打过招呼,来到了这个角落。
在三十岁到四十岁的这个年纪里,郑舒无疑是最具有魅力的那种男人,他有着挺拔的身材,英俊的五官和一种难得的,温和、儒雅、风度翩翩而又沉稳自信的气质。
敲着键盘的那位停下来,抬起头,跟他打招呼:“郑哥!”
郑舒对他点了点头:“小宁。”
又皱了皱眉:“露西亚已经完成了,你可以考虑让你的键盘休息一下。”
“不。”他的回复非常干脆。
——郑舒也奈何不了他,在林斯的另一旁坐下,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停在凌一身上:“如果不是我太忙,就能抚养他长大了。”
“你确实比我更有资格一点。”林斯饮下一口酒,也看着凌一。
凌一离开林斯一段时间,本来就有点儿不安,这时候看到他看着自己,立刻地给夫人们撒了个娇,脱身走了过来。
然而林斯两边的位置都被占了。
小家伙往两边都看了看,站在原地,有点生气。
第11章十四行诗(3)
其它的两个人还没有体会过凌一的小脾气,林斯想了想,大概只有自己知道,大概是因为被人占了想坐的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