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霁潇洒转身,在她身边坐下。
他手上拿了个果子在啃,闲闲道:“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这宴会一点玩头都没有,有什么值得这样出神?”
她扶额,一个白眼儿翻过去:“怎么没玩的,人家不是在聚众作诗。周老头整日说你应该多熏陶熏陶,才好长进,你倒是过去看看啊!”
说到最后,带了点幸灾乐祸。
启霁恨恨咬下一大口:“你怎么不去?同病相怜了都,就不能友好团结一点吗?”
他的诗作的一般,盛姿也没好太多,半斤八两的,她也好意思!
“谁和你同病相怜,你不行,我可是行的很!一夜七八次都没问题。”盛姿瞥他一眼挑眉道。
“哈?行…好!”启霁饶是平时没脸没皮惯了,乍然一听这话,也是被惊地不好意思极了。
他如今十四,那些事也知晓了。
平时和好友私下打趣也就罢了,少年人谁还没好奇过这些?
可现在让盛姿这么一说,终究还是害羞的。
他愤愤拉起她,就要往那边拽:“你既然行,那就去露一手,也好让我开开眼!”
盛姿自是不去,她抱住桌案,死活不动:“别别别!我不去,不去!”
启霁也不好意思在人多的地方,和她拉拉扯扯。
听她服软,也就松了手,双臂抱胸道:“你不是能的很?”
盛姿兀自整理裙摆,她脸皮比驴皮还韧——没准就是山东巡抚苦寻已久的,制作东阿阿胶的极品材料——听了他的话,施施然道:“咳咳,平时也就罢了,我少不得露两手,怎么也得让你看看能与不能的差异。但今天有能家在场,我可不去献丑。”
她朝那边挑挑眉:“喏,李叁娘在那呢!”
启霁看过去,果然在人群后见李叁娘据案自酌,旁边还凑了几个仰慕者,她与他们随意搭话,形状恣意得很。
他眼中有些许羡慕。
这长安的勋贵子弟,大概也没几人不羡慕吧。
李叁娘,名元元,太仆寺主簿之女,年少才情便甚。
她的诗与她的人一样,都是极豪气的。
她幼年随父亲赴任各处,遍览名山大川,途经各地,所留之诗,篇篇为人叫绝。
后来她父亲被调任回京,十叁岁那年,她一首七言律名动长安,压过无数名士。
连先帝都曾说,若不是她是个女子,日后进士她必在其列,先帝惜其才情,后来仍是破格封为哲文县君。
哲文县君的人亦如她的诗,活得张扬。
她曾两度嫁人,却都是和离收场。
二十九岁与最后一任丈夫和离后,她便不再嫁,自去逍遥。
那些年,长安大小宴会里,凡是有她在的诗酒宴会,便不曾被他人夺得头筹。
和离后,也有人慕名拜访,她若是中意,便也与之做一段时间的野鸳鸯,喝酒作诗,快活无匹!
李元元无儿女,这般纵情到了四十多,渐渐也不再过多参与宴会作诗,只是偶尔兴致一赋,仍是不消说的精妙。
她虽然一生并未大富大贵,却是旁人难比的潇洒。
这长安皇亲无数,勋贵如雨,又有几人能得此痛快一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