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盛世辉煌。
这个时间,绝对算是每天夜场中的黄金档。
而盛世辉煌,作为湘中市一股异军突起的“夜场新势力”。
靠着先进的设备,星城的大姑娘,也算是顾客盈门。
至于不久之前在盛世辉煌发生的枪击案,则早已被人淡忘。
此时,阿冬大马金刀地坐在二楼一间包厢的沙发上,跟着音乐肆意地摇头晃脑。
不同于其他大哥,随着身份和段位的提升,兴趣爱好也发生了转变。
阿冬在爱好上,表现得极为专一。
刚进入社会那会儿。
他就喜欢喝大酒,找姑娘。
如今,即便阿冬已经成了洪华集团的最高管理层。
可他最大的爱好,依旧喜欢喝大酒,找姑娘。
说得好听点,这就始终如一。
说得难听点,这就属于烂泥巴扶不上墙了。
而今天,就是这个爱花天酒地的习惯。
则在阿冬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的生命倒计时,按下了片刻暂停键。
“冬哥,金哥坐火车出去了。”
阿冬的心腹,小勇手里攥着啤酒瓶,小声说了一句。
“我知道!”
阿冬完全没当回事儿地回道:“他之前邀请我一块儿出去,我没搭理他!”
“家里现在这么多事儿,德贵的问题也还没解决,我哪有心思出去玩啊?”
“……”小勇见阿冬表现得丝毫不在意,当下眨了眨眼,也没再吭声。
两分钟后,他转身朝着两名跟班说道:“你们找个人去整把响吧!”
“勇哥,咱要响干啥啊?”一人不解地问了一句。
在刚刚过去三年,两名小跟班始终鞍前马后地伺候着阿冬。
对他们而言,伺候阿冬这份工作,那性价比无疑是很高的。
首先,阿冬此人虽然已经不过问江湖事,但身上江湖气息依旧很重。
相比于冬总,阿冬更习惯别人称呼他为“大哥”。
并且,阿冬办事也是大哥气势十足。
在跟班们看来,阿冬的大哥气势,主要就表现在工资给得高,时不时还有小费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