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在修文令官署的时候,有些山东学士与关中太守争论
历法问题,总共有十几个人,纷纷扰扰地争执了好几年,内史发文
牒请议官评定此事。我提出说:“大体上儒生们所争论的,可分为
四分历和减分历两家。历算天象的要点,可通过日晷仪的影像来
测定;现在以此来检验两种历法中有关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以及
日蚀、月蚀的情况,可发现四分法疏略而减分法周密。疏略者声称
政治法令也有严有松,日月的运行也相应会有不足或超前,并非历
法计算的误差;细密者却说日月运行有快有慢,用正确的方法来计
算,可预先知道它们运行的情况,没有什么灾祸和吉祥之说。使用
疏略的四分历,可能隐藏伪诈而失却真实;使用细密的减分历,可
能顺应了天象而违背了经义。而且议官所了解的,不可能比论争
双方更精深,用浅薄的知识去裁判高深的学问,怎能让人信服呢?
这件事既然不属法律法令的范围,希望不要去裁断谁是谁非。”整
个官署的人无论地位高低,都认为我的看法对。有一位礼官却认
为这样做是一种耻辱,苦苦地要求不放下这个问题,勉强地对两种
历法去进行考核。他对这方面的知识本已很少,又无法实地测算,
回过头来,仍去采访争执双方,想藉此判断二者的优劣。他们早晚
聚在一起议论,由寒到暑,从春到冬,劳顿烦苦,终不能作出判断,
抱怨讥嘲之声滋生,只得抱愧退场,最后还被内史搞得十分窘迫:
这是好名所惹来的耻辱。
止足第十三
《礼》云:“欲不可纵,志不可
满。”①宇宙可臻其极②,情性不知
其穷,唯在少欲知足,为立涯限尔③。先祖靖侯戒子侄曰④:“汝家
书生门户,世无富贵,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⑤,婚姻勿贪势
家⑥。”吾终身服膺⑦,以为名言也。
天地鬼神之道,皆恶满盈⑧。谦虚冲损⑨,可以免害。人生衣
趣以覆寒露⑩,食趣以塞饥乏耳。形骸之内,尚不得奢靡,己身之
外,而欲穷骄泰耶?周穆王、秦始皇、汉武帝,富有四海,贵为天
子,不知纪极,犹自败累,况士庶乎?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
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顷,堂室才蔽风雨,车马仅代杖策,蓄财数
万,以拟吉凶急速,不啻此者,以义散之;不至此者,勿非道求之。
仕宦称泰,不过处在中品,前望五十人,后顾五十人,足以免
耻辱,无倾危也。高此者,便当罢谢,偃仰私庭。吾近为黄门郎,
已可收退,当时羁旅,惧罹谤读言,思为此计,仅未暇尔。自丧乱
已来,见因托风云,侥幸富贵,旦执机权,夜填坑谷,朔欢卓、郑,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