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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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千里扬名奇女子
先说一件往事。
往事发生在七十五年之前,那年,马金花十六岁。
(十六加七十五,一点也不错,她今年九十一岁。)
那年,马金花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方圆千里,提起金花姑娘,无人不知。马金花最出名的四件事是:骑术、枪法、美丽和泼辣。
要是有谁不知道马金花这出名的四件事,只要一进入中条山麓,渭水和泾河流域那一大片草原,不消一小时,他就一定会知道,到这个大平原来,有著各种不同目的的各种各样的人,都很快会知道马金花这个名字,听到她的种种故事,包括她十五岁那年,带著牧场中的十八个好手,勇闯中条山,把盘踞在那里的一股足有三百人的土匪,全部歼灭的这件事。
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是马氏牧场的主人,这个大牧场,养著上万头牛,上万匹马,是陕西全省最大的一个牧场。马醉木不是当地人,关于他的来历,也有著种种的传说,比较可靠的一种说法是:马醉木不是他的本名,他本名叫甚么,已经没有人知道,他从山海关外迁移来,带著一批忠心耿耿的粗豪汉子,据说整伙人,全是关外的马贼。
那一批人,以马醉木为首,来到了泾渭平原,先是弄了一个小牧场,后来,渐渐扩充,把本来的几十个小牧场,全部合并为一个大牧场,那就是今天的马氏牧场。以马醉木为首的那批人,还真懂得如何养牛放马,二十年下来,马氏牧场养出来的健马,成了各地马贩子争相抢购的目标,而马醉木为人豪爽,讲义气,也自然而然,成了黄河上下,黑白两道,人人尊敬的人物。
当初那批人,都成了马氏牧场的骨干,一次又一次和股匪决战,这批人都表现了他们的英勇和武功,渐渐地,自民间到官方,都把马氏牧场当作了当地的支柱──成千上万的人靠它讨生活,本来土匪最多,行旅谈虎色变的地方,也因为有了马氏牧场这股势力,而变得十分平静,大家都给马氏牧场面子,再凶悍的土匪,也不敢在牧场马匹出现的地区生事。
所以,马醉木还领了一个甚么“司令”的正式官衔,不过他却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
马醉木四十岁才娶妻子的,娶的是一个逃荒经过的农村姑娘,结婚之后的第二年,就生下了马金花。
马金花虽然是女孩子,可是从小就像她豪迈侠情的父亲,一点也不像她那温柔靦腆得一直像是农村姑娘的妈妈。
马金花先学会骑马,再学会走路。先学使枪,才学会拿筷子。先学会骂人,才学会讲话。她十二岁那年,已经长得高挑成熟,不知道有多少小伙子,看到她就双眼发直,成了出名的小美人。
不过,小美人的凶狠,也很快就让人知道了,有七八个小伙子,仗著人多,在一次市集上,向十二岁的马金花风言风语的撩拨,马金花当时只提议赛马,谁能赢得过她的,她就是赌注,九个小伙子欣然答应。曾经目睹过这场赛事的人说起来,还津津乐道。事情传开去,自然免不了加油添醋,可是基本上还是可以相信的。
那天早上,十匹骏马,在万众瞩目之下,马蹄声响得像是暴雷,像是一股旋风,扫出了市集,马金花一身白衣,白得像雪。她头发又乌又亮,整天在野外,可是她的皮肤,还是那样细腻洁白,比任何三步不出闺门的大闺女还要细,还要白。
她又在头上扎了一条长长的白丝巾,策马飞驰,丝巾飘扬,再配上那匹通体纯白,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马,看得上万人齐声喝采,惊天动地。
而那九个想把马金花赢到手的小伙子,自然也是一等一的骑术好手,所挑的马,万中选一,当真是人强马壮,看得人心旷神怡。
当时,马金花的父亲马醉木也在集上,有人问他:“马场主,你看谁能成为你的女婿?”
马醉木只是叹了一口气,摇著头:“但盼这丫头下手别太狠,年轻小伙子,看到了姑娘家,口上占点便宜,免不了!”
当时,听的人还不知道马醉木这样说是甚么意思,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中午时分,市集中最热闹,马金花单人匹马,又像是旋风一样卷了回来,喧闹的市集,在刹那之间,静了下来,静得连在集上等待出售的牲口,都不敢发出声响。
马金花全身上下,都染著血,不但是她身上染著血,那匹白马,也全身是斑斑的血迹。
可是看马金花驰骋而来的那种情形,她又不像是受了甚么伤。
马醉木带著牧场中的几条大汉,迎了上去,马金花一勒缰,白马一声长嘶,人立了一下,立时稳稳钉在地上不动。
马金花翻身下马,第一句话是:“把小白龙牵去洗刷,不准弄掉它一根毛,也不准在它身上留下一点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