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愈发炎热,最近大家洗澡洗头都不需要烧水了,毒辣的太阳将原本凉得刺骨的河水晒成适宜的温度,一到太阳西沉的时候,流了一身臭汗的男人们就成群结队的去河边搓澡了。
艾尔菲斯没有洁癖,但也不喜欢和一群粗犷的大叔,还有几个吵闹的小孩儿们一起泡水。
他会带着温斯特,或者一个人去上游水深一点的地方躲清静,游一圈泳,幸运的话能徒手抓一条大鱼拿回去烧。
这一日,艾尔菲斯去给自家的菜田拔了野草,浇了水,回去后看见懂事的弟弟在煮晚餐。
柴火旁热得很,少年拿起蒲扇给切菜的弟弟扇风。
温斯特笑得乖巧,“我不怕热,哥哥快去河边洗一洗,回来就赶上吃饭,去晚了河水就凉了。”
“你不去吗?”
“我给爷爷烧了热水,我顺便也在家洗就好了。”
“这样吗,那就辛苦全世界最好的弟弟一个人留在这里做饭了。”
温斯特微眯着眼蹭了一下哥哥抚在他头顶的手,就像一只帅气又黏人的大黑猫。
艾尔菲斯带上换洗衣物去河边了,自从有人能帮忙做家事了,他就轻松了很多,可惜温斯特在他面前和在外人面前完全是两个样子,除了他,没人知道他家小孩儿有多乖巧贴心。
水面波光粼粼,清澈见底,小少年留着一条短裤在身上便下了水,追着一条大鱼找乐子。
水一波动,河底的水草便晃悠了几下。
这里的水草不长,不会有缠住人的风险,所以艾尔菲斯敢往下边游,这一靠近,忽然瞥见泥色土石和绿色水草之外的第三种颜色——好像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看见了金光?
水草摇晃,那抹金色一闪而逝,艾尔菲斯却并不打算当作看错了,万一真的有人意外掉落了一枚金币在河里呢?
他还没有富到能看到一枚金币都懒得捡的地步,所以游到水面换了一口气,重新潜下去查看了。
扒开水草,少年眼睛一亮——虽然这玩意儿被河土埋的只剩一个头,看不全是什么东西,但是绝对值钱!
艾尔菲斯未见全貌,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能从露出河土的一部分看出这是被金色纹路包裹装饰的精美银器,比婴儿手腕粗一些的圆柱体,刚好适合他一手握住往外拔。
幸而这处河水流力小,艾尔菲斯还能稍微站稳使力,可惜拔了一会儿宝物纹丝不动,可见被压的很实。
他上岸歇了一会儿,又下去费力的将压在宝贝上方的石头搬开。
还好也就二十几斤重吧,他一个人还是挪得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