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泛及中焦则为呕,再及上焦则为喘,数日不通则奔迫难堪,必致危殆。今人一见此证,
但知利水,或用田螺罨脐之法,而不辨其所致之本,无怪其多不治也。
凡癃闭之证,其因有四,最当辨其虚实。有因火邪结聚小肠膀胱者,此以水泉干涸,而
气门热闭不通也。有因热居肝肾者,则或以败精,或以槁血,阻塞水道而不通也;若此者,
本非无水之证,不过壅闭而然,病因有余,可清可利,或用法以通之,是皆癃闭之轻证也。
惟是气闭之证,则尤为危候。然气闭之义有二焉∶有气实而闭者,有气虚而闭者。夫膀胱为
藏水之腑,而水之入也。由气以化水,故有气斯有水;水之出也,由水以达气,故有水始有
溺。经曰∶气化则能出矣。盖有化而入,而后有化而出;无化而出,必其无化而入,是以其
入其出,皆由气化,此即本经气化之义,非单以出者言气化也。然则水中有气,气即水也;
气中有水,水即气也。今凡病气虚而闭者,必以真阳下竭,元海无根,水火不交,阴阳痞隔
,所以气自气,而气不化水,水自水,而水蓄不行。气不化水,则水腑枯竭者有之;水蓄不
行,则浸渍腐败者有之。气既不能化,而欲强为通利,果能行乎?阴中已无阳,而再用苦寒
之剂,能无甚乎?理本甚明,何知之者之
不多见也?至若气实而闭者,不过肝强气逆,移碍膀
胱,或破其气,或通其滞,或提其陷,而壅者自无不去。此治实者无难,而治虚者必得其化
,为不易也。故凡临此证,不可不详辨其虚实。
一、仲景曰∶在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此误认关格之义也,详
见关格门。
论治(共七条)
属性:一、火在下焦,而膀胱热闭不通者,必有火证火脉,及溺管疼痛等证,宜大厘清饮、抽
薪饮、益元散、玉泉散,及绿豆饮之类以利之。若肝肾实火不清,或遗浊,或见血者,大都
清去其火,水必自通,前法俱可通用。
一、气闭证,当分虚实寒热而治之。
凡气实者,气结于小肠膀胱之间而壅闭不通,多属肝强气逆之证。惟暴怒郁结者多有之
,宜以破气行气为主。如香附
、枳壳、乌药、沉香、茴香之属,兼四苓散而用之。若气陷于
下,药力不能骤及者,当即以此药多服,探吐以提其气,使气升则水自降也。有痰气逆滞不
通者。即以二陈汤、六安煎之类探吐之。有热闭气逆者,及以大厘清饮探吐之。有气实血虚
而闭者,用四物汤探吐之。凡气实等证,无如吐之妙者,譬之滴水之器,闭其上窍,则下窍
不通,开其上窍,则下窍必利。盖有升则有降,无升则无降,此理势之使然也。
凡气虚而小便闭者,必以素多斫丧,或年衰气竭者,方有此证。正以气有不化,最为危
候,不易治也。然凡病此者,必其有渐,但觉小便短少,或便时费力,盒饭留心速治。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