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A市,我就在邮电所附近找了一家小旅社住下了。
我分析:大狗子是个粗人,他不具备反侦察经验和心计,既然他在这个邮电所汇款,就一定住在附近。
一大早,我就在邮电所附近转悠起来,这儿在城郊结合部,全是破旧的平房,城不象城,乡不象乡。
我找小芳的父亲要了一张大狗子和小芳的合影照片。拿着这张照片,我逢人就问:“请问:您认识照片上的人吗?”
我一连问了上百号人,个个都说:“不认识。”
中午,太阳当顶。我被晒得头晕脑涨。
我走进一个饭店,要了一碗面条,五个菜包子。
一个穿着破烂衣裳的老太太走进饭店,她拄着一根棍子,在饭店里东张西望着,一看就是个讨饭的。
我想:这个讨饭的老太太整天在附近转悠,一定对这儿的许多人面熟。于是,我招了招手。
老太太走到我身边,馋馋地望着桌上的面条和菜包子。
我掏出照片,问:“您认识这两个人吗?”
老太太瞅了瞅照片,问:“这是您的亲戚吗?”
我点了点头,回答:“是的,这是我弟弟和弟妹。”
我觉得打着兄弟的旗号,更容易被人理解。
老太太又问:“他俩私奔了?”
我不禁有点诧异,想不到这个老太太挺富于联想,竟然一下子就和“私奔”联系起来了。
我点点头,默认了。
老太太眨了眨眼睛,说:“我认识。”
老太太说认识大狗子和小芳,让我大喜过望。
“您…您认识他俩?”我瞪大了眼睛,半信半疑地问。
老太太使劲点点头,肯定地说:“对,我认识。”
“他们住在哪儿?”我急切地问。
老太太望着桌上的面条和菜包子,喃喃地说:“我…我饿。”
我把面条和菜包子往老太太面前一推,说:“你吃吧。”
老太太欣喜地瞅了我一眼,捧起碗,几口就把一碗面条吃完了,然后,又一手抓起一个菜包子,大口咬了起来。
不到两分钟光景,桌上的食品就被老太太一扫而空。
老太太抹了抹嘴,望着我说:“我…我还没吃饱。”
我对服务员招招手,说:“再来一碗面条,五个肉包子。”
趁面条和肉包子还没上桌的空档,我问:“老人家,您真的认识这俩人吗?”
老太太用力点着头,信誓旦旦地说:“认识,我认识。”
“这俩人就住在附近吗?”
老太太抬起胳膊,往东边指了指,说:“就住在那儿,不远,两步路就到了。”
我太高兴了,真应验了一句古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面条和肉包子上了桌,老太太一通狼吞虎咽,不到三分钟又一扫而空。
老太太吃饱了,她抹了抹嘴,说:“我带你去找人。”
老太太吃饱了饭,走得很快。
拐了几道弯,来到了一个大杂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