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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第1页)

“唉,乱七八糟的!”

他先是在心中叹息,继而又强打精神,想道:“乱世也是大丈夫建功立业的不二良机,现下情形如此,若是先败张守仁,再平李擅,这蒙兀天下,花花世界,万里江山,我张家岂不也要占上一小块地盘?”

自己嘿嘿傻乐几声,却又觉得不妥,急忙收声。连咳几声之后,传令道:“来人,传我的亲兵队,我要上城头巡视!”

片刻之后,已有几十个亲兵将他团团围住,自归德府衙迤逦而出,直至城下。由城头旁的石阶攀援而上,到得城头。

这归德府原本就是战略要地,名城冲要之所,历朝历代,都极重归德城防。此时张弘范立身城头,只觉得城碟宽大坚固,抚摸其上,冰凉的石块给他以莫大的信心和极其坚实稳固之感。放眼四周,数百个灯笼和火把将城墙四周照的通明,城角之下,全是密麻麻的壕沟长垒,林栅鹿角,再有数千精兵,横列城上,因见主帅来看,各各打起精神,挺起腰板,站的笔直。此时此刻,雄城就在他脚下,关隘险要,士兵精良,兵器耀眼,张弘范心中喜悦,不自禁笑道:“来吧,我到要看看,有多少人要在我这归德城头,浴血身亡!”

如他所盼,却不如他所料,十余日之后,当张弘范以为一切准德就绪,必定能打败敌人的两万多兵马,建立大功之时,却是赫然发现,一路上扫清他的少数外驻兵马,围攻他设置的小型堡垒,将他的探马骑兵一扫回城的那两个军的飞龙将士,却赫然变成了一眼看去,足有四万人余人的强军。

张弘范立身城头,只觉得额头汗水潺潺而下,再也无法稳住。这十来天下来,他的部队也曾多次与飞龙军交手,对方坚固而不过分的甲胄,制做之精良,防御之厚实,是他这支十夫长以上才有资格披牛皮甲的私军无法比拟的。敌人的军队,连一个普通小兵都穿有细柳叶锁甲,还有几个板状护腕、护胸,护膝,将身上的几个弱处,牢牢护住。这种甲胄的打造办法,近似于唐朝的明光铠,却又比明光铠的制造工艺,更加先进,对人体工学的了解,更甚一步。仅从外表上来看,这些披着黑色重甲的军队,手持闪着寒光的长兵利刃,行动起来,却如同一队队钢铁怪兽一般,将任何企图阻挡它的军队,压成粉碎。

这些天来,张弘范初时听闻驻在城外的军队一触即溃,大怒之下,连斩了几个前伪朝的指挥使一级的军官,却仍是弹压不住。无奈之下,只得下令全军后退,一律逃到城内,并不再试图与敌人在城外缠斗。而他自己,在压抑不了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亲自带着三千多本部骑兵,在一个黄昏时分,突袭敌人的一个位置比较突前的团。

三千对三百,又是骑兵,虽然敌人甲胄精良,战力超群,张弘范总以为必定能够将这一队敌军全歼在这小小的狭窄地形之内。等敌人援兵赶来,他的骑兵行动快捷,占了便宜就跑,张守仁就是卫青李靖再世,又能如何?

他自己在一小队骑兵的护卫下,先是下令几百个装甲较厚,手持着大刀、长矛、狼牙棒、甩锤等重型武器的重骑兵出击,期待他们可以一下子冲乱敌人的阵形,然后再用轻骑冲杀,射箭,好在最短时间内歼灭这一小队骑兵。

而对方的三百多人,初时遭遇到自己的这三千多骑兵时,却并没有慌乱,而是迅速展开队形,摆开长过一人的铁制牛皮盾牌,三百多人,在自己的骑兵面前,是显的那么微不足道,虽然是一样的黑色甲胄,一样的冷酷善战,手中的兵器仍然是一样的闪烁着寒光,却也显的不是那么可怕了。

“冲!”

张弘范至今记得,自己当时志得意满,充满自信的神情。他挥手之际,四五百个骑兵山崩海啸一般冲杀下去,口中乌拉拉的叫喊,脸上青筋直暴,可怕之极。这样的打法战法,与他们的蒙兀主子一般相同,这些骑士都是北地豪杰,幽燕好汉,马术和武术,都是个顶个的好手,张弘范深深相信,正面一突,敌人必定是一触即溃。

而敌军方面,领队的将领却也好似被吓傻了一般,除了开始时从容不迫的收拢队形外,此时面对着敌人优势重骑兵的冲击,却是一点反应也无。

想象中的飞蝗一样的羽箭并没有出现,投枪,也没有出现,眼看重骑兵突到了距离敌人不过十余步之远时,张弘范脸上立时显露出满意的笑容。

看来,这一小支队伍,是敌人的前锋队,并没有配备连弩和投枪,至于重型的远程攻击武器,更是不可能拥有。等自己的重骑兵杀入阵中,冲乱队形,那时候,神仙也打救不得他们了。

“要将他们全数杀光!”

张弘范恶狠狠的怒骂一句。这些天来,他的军队吃尽了苦头,原本计划内抵挡三天、五天,甚至拖上十天八天的部署,没有能够坚持一天以上的。敌我两军,好象两个角力的壮汉,拼杀在一起后,人多势众,看似更强悍一些的,却被人家轻轻一推,就完全倒在地上,不能抵敌。这样的结果,让自视甚高的张弘范难以容忍,亲自带着骑兵出战,寻找敌人的漏洞空隙,占些小便宜,也是出于一种被羞辱后的报复心理。

“啊……”

预料之中的惨叫声果然传来,接着,又是一阵扑哧扑哧的兵器戳入人体的闷响。只是,与张弘范想象中略有不同,此时,不是他的部下冲入敌人阵中,大砍大杀,而是几百名骑兵被如林的长矛和长刀挡在盾牌之前,纷纷扑倒在内。

张弘范呆了一呆,放下了让轻骑兵和骑射手跟随出击的右手。这样的强攻出击,又是在一个小小山谷内,若是敌阵不乱,自己的三千多人乱将起来,还不如重骑兵一部压上更好。

敌人适才显然是为了迷惑于他,三百多敌军手中拿的,多半是三四米长的陌刀,还有少量的长矛手,掩在横刀手之前。这样的配备,重骑兵在突入敌阵时,一定会受到敌人陌刀和长矛的伤害,不过在巨大的冲力挤压下,只要敌人的阵形被打开一道缺口,人数和马力的优势,就会让这次冲击,变成骑兵对步兵的一次单方面的屠杀。

第七卷 血战归德(十三)

只是,适才在接近敌阵之前,敌人的长矛和陌刀却突然变长,由三米左右,突然变成了七米以上,这样一来,突前的重骑兵们猝不及防之下,纷纷被扎落马下,就算没有被长矛刺穿,也当即惨死马下。

面对着乱纷纷狂冲而来的敌骑,那个飞龙军的校尉一迭声的发布着命令。先是用一截加长的矛把刀柄,打了敌人一个猝不及防,然后却移开盾阵,闪开一条通道,让敌骑直冲而入。接着小旗一挥,前队的飞龙军又将阵形一围,三百人的飞龙军,竟然将四百多人的重骑兵又反包围在阵形之内。

近距离的做战,骑兵固然有着马身的优势,却也失掉了冲击力和面临着转身不便的尴尬。几番交手下来,力量更猛,盔甲更重,兵器更精良的飞龙军士,显然占据了明显的上风。一个个骑士被矛手挑落下马,接着就是刀手和斧手上前,几下子就结果一个。这些军人,明显受过严酷训练,武艺精良的同时,三个人一小组的合击之术,使得人数占据劣势的飞龙军人,却好象一直在以多打少一般。

眼见自己的精心打造出来的重骑兵被人围在阵内,砍瓜切菜般的大杀大斩,张弘范心中大急,当下再也忍耐不住,大声令道:“骑射手,派骑射手,快点去帮手!”

三千多人的骑兵队伍,除了五百左右的重骑兵外,便是一千多人的轻骑兵,和千多人的骑射手。轻骑兵在这个场所,派不上大用,只能留在张弘范身边,以待战机。而骑射手原本很难对大盾重甲的敌人造成有效的杀伤,只是在这个时候,却也是顾不得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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