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话,新的一锅馒头包子蒸熟了,小可把从县城带回来的卤味装了个拼盘,王绣在炉子上做了个菠菜汤,祖孙俩吃着白胖喧软的新馒头新包子,都特别香甜。
伙房的土灶烧了一天,馒头、年糕、枣糕的香味儿飘了一天,小可晚上睡觉做梦都是踏实质朴的面食香味儿。
早上,大晴天,明亮的太阳光映在屋顶的积雪上,有点儿刺眼。
小可抬手遮了遮,深呼吸了几口冰凉清新的空气,这才伸展着胳膊走出房门。
不用她招呼,包子就默默地跟了上来,拿大头蹭蹭她的腿。
小可也摸摸狗头,塞到它嘴巴里一块肉干,然后甩开手臂跑去马厩里。
大黑马等得有点儿不耐烦了,老远就朝着小可喷气。
小可跑过去挠挠脖子,顺顺鬃毛,又勤勤恳恳给它刷了一遍毛,清理了马厩,这才牵着大黑马出了马厩。
为了不招惹是非,她一般都是去后门外遛马,这一天也不例外。
小可拎上昨天蒸好的馒头、年糕、枣糕之类的,出后门,骑上大黑马一路往山下而去。
秦乐早就放了假,不过忙着公司的事情,还没顾上找小可。
小可一边走,一边给他发了消息,快到山下了,秦乐才回了消息:等我一会儿,马上来。
小可毫不客气地回了两个字:懒虫!
秦乐直接回了条语音过来:妹子啊,你试试连续熬夜的滋味儿啊,哥哥我可是几个月没睡过囫囵觉了……
声音暗哑,话里满满的委屈快溢出来了。
小可嘿嘿一乐,在小院门口翻身下马,走进去,先把炉子生起来,又打水烧水,捡了些陈年熟普泡了壶茶,这才慢悠悠打开电脑,开始看秦乐发过来的一些资料。
公司初创,千头万绪。
好在,他们之前就有基础了,不能算白手起家,生意开展的不错,营业额和利润都在稳步快速增长。
最让小可满意的是,她从王九娘那边采购过来的刺绣品,成了公司利润增长的一大亮点。不仅是销量好,利润也非常可观。
秦乐没让小可等太久,二十分钟后,就裹着寒风走了进来。
小可从电脑后抬起头看了一眼,就见大男孩从明亮的太阳光中走进来,短款黑色羽绒服搭配着阔腿牛仔裤,越发显得身高腿长,身材挺拔!
“冻死了,这天儿可真冷啊!”秦乐从被窝里爬起来就出门,虽然开着车,却也被寒风给吹透了,一进门就忙凑到炉子边儿烤火!
小可嫌弃地啧啧两声:“活该,冷还不穿厚实点儿!”
短款羽绒服还敞着,里边就搭了一件宽松的毛衣……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他不冷谁冷?!
秦乐委屈地叫:“你怎么就没一点儿同情心啊!”
小可撇撇嘴,都懒得搭理他。
这货,就是个精神小伙儿,类同于狗狗中的哈士奇、阿拉斯加,就是个样子货。
一说话就露馅儿,憨的一批!
秦乐也不在意小可的埋汰,烤了烤手后,自己动手倒了一杯热茶,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喝,一边喝还一边儿数落:“你说你小小年纪,咋跟我爸一个爱好,还喝普洱……不应该喝奶茶嘛?我给你说,县城里刚开了一家茶阅,要不,中午我们去县城吃饭,我请你喝奶茶啊!他们家的海盐芝士也好吃……”
小可被他说的有点儿小心动,奶茶她不是多喜欢,但芝士蛋糕啊,好像有一段时间没吃了呢,有点儿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