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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1页)

大家都沉默,对于已经在一五八个山沟里生活得很久的这些姑娘来说,深圳是一个闪耀着光芒的迷宫,里面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

“你真的要走了?”夏冰说。

“是啊,总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开这个地方的,我觉得。”朱丽莎说。

戴天娇说:“我不会,只要一五八还存在。”

大家就都没有说话,大家都知道她心里想的,她要守着张少伟,她还要守着两个心碎的老人,想到这,突然有一种沉重感从每一个人的心上坠落。

朱丽莎说:“其实,我会很想一五八的,我非常感谢在一五八这几年的生活,真的。”

“真快呀,我们到一五八都已经三年多了,想起来我们当初坐在大卡车上,车后面是浓浓的灰尘,这一切现在想来都是清清楚楚的。”任歌说。

“是啊,我们都是自愿到一五八来的,我们带着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来到这里,一五八慷慨接收了我们,我们似乎在一五八找到了想要找的,可是一五八却把更多的给了我们,最起码,我们在长大。”戴天娇说。

“经历了很多事,我才觉得一五八教会了我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清楚地认识了我自己。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因为有认识,才会有勇气。”王萍平说。

“从一开始我就相信一五八一定会给我带来幸福,因为我全心全意地爱着它,它真的给我带来了幸福,我感谢一五八。”夏冰说。

时间带着姑娘们甜美的话音在缓缓地向前走,其实,姑娘们就像走动的时间一样,在她们自己的人生轨迹上不停地走着。在她们的远方,她们总是看到等待她们的花朵,她们可以为了那些美丽的花朵,而不怕路上所有的艰辛,因为与困难相比,她们更害怕没有鲜花的日子。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离开了一五八,那么我们在几年、几十年以后一定还会来到一五八的。”任歌说。

“我相信会有这一天的。”

“我也相信。”

回到了朱丽莎她们的宿舍,朱丽莎对任歌说:“任歌,我就要走了,再怎么说,我们俩也在一起住了三年多了,现在想想挺有感情的。其实,我觉得我们俩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只不过是,你追求的更高雅一些、更虚无一些,但是天性里我们都有一种叛逆,好像更注重自己的感觉。”

任歌听地这么一说,觉得有些沉重,看了看她,点点头。

朱丽莎又说:“你和戴天亮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任歌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其实天亮也问过我,他年龄也不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还不该结婚。有的时候,我甚至不是特别想和他在一起,想自己一个人走走。”

朱丽莎说:“是吗?我和你不一样,我总想和他在一起,其实也不干什么,就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好。其实,我挺羡慕你和戴天亮的,看上去你们太般配了。”

任歌轻轻地说了一句:“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朱丽莎说:“任歌,我希望你们能好下去,还有,你要是再变,那就在一五八待不下去了,和我一样,那是非常可怕的。因为我了解你,我觉得你会做出一些让人吃惊的事的,你一定要想好。”

任歌笑笑,说:“没那么严重,毕竟我和戴天亮走到一起也是不容易的,我会珍惜的。”

朱丽莎走的时候,是中午。医院派了一辆大卡车送她,这是一种待遇,凡是转业干部搬家,如果是本省的,原则上是送到目的地。而此时,朱丽莎的目的地是最近的火车站,她将在那里转乘到广州的火车,然后再到深圳。其实,朱丽莎完全可以不派大卡车送她的,她所有的财产就是一只皮箱,而且是医院送转业干部的纪念品,可以说她什么财产都没有,当兵不到十年,又是一个单身汉,连一件家具都没来得及制,就已经离开部队了。

不过,朱丽莎走的时候,她没有想这么多,因为等待她的前程实在是太模糊了,她就揣着几百块钱的转业费,和不多一点的积蓄,到那个著名的地方去了。她站在即将开的大卡车下面,空空的大卡车上,就只是丢着她的一只皮箱,其实皮箱完全可以放到驾驶室里,和她在一起,但是,那样就好像这个车不是给朱丽莎派的了,于是,还是有人把箱子放到了大卡车车厢里。

姑娘们都到了驾驶班,其他还来了一些人,比如外一科的一些医生、护士。朱丽莎穿的是一件大红色的羊毛衫,那是她到军区办手续的时候,在省城的大商场买的,裤子还是一条军裤,俗话说,红配绿,丑得酷。但是,朱丽莎身上的红配绿却没有这种感觉,感觉她充满活力,就是一条铺满刺的路在等着她,她也不会害怕的。而且她的脸平常显得太白,穿了这件红毛衣倒衬托得刚好。送她的人脸上都有一种惊讶,也有一种羡慕,她毕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漂亮的女人被皇甫这样的男人起歹心,也是自然的。

好像是一个固定的钟点,谁也没说什么,司机就已经嗡嗡地发动了汽车,这意思就是要走了。朱丽莎立刻伸出手和来送她的科里的领导和医生护士握了握手,然后又走到了另外剩下的四姐妹面前,她笑了笑,但是明显感觉,她已经含着眼泪了。忽然五个姑娘搂在了一起,紧紧地搂在一起,她们彼此感觉到身体在颤抖。片刻,朱丽莎挣脱出来,转身登上了汽车,所有的人都离开了汽车,汽车轰地一声启动了。坐在驾驶员旁边的朱丽莎用手掩住了脸,其他几个姑娘也都低垂着头,迈开那些人,独自走了。

汽车从她们的身边驶过,腾起了一股灰尘。姑娘们的身影在正午的阳光下,清晰地印在了地上。

夏冰真正进入了恋爱,一切都那么顺利,医院分来的惟一的一个大学生,被她拥有了。常克生是事业心极强的那种男人,没有任何家庭背景,全凭着自己的聪明考上了军医大学,现在又冲刺研究生。这一切都极符合夏冰的择偶标准,夏冰感到很满足。

关于创造发明的事,夏冰对常克生说了,当时就被常克生否定了,常克生说:“你们如果真的想搞点什么护理科研,我看还是朝计算机管理方向想想,这是现在的世界潮流。”

那一个被钱兵苦心做出来的什么也不像的东西就被遗弃在房子的某个角落里,役有人再去动它。常克生的话让姑娘们觉得很有道理,但是,这也是一件谈何容易的事,因为没有任何资料可看,偶尔从《国外医学》杂志上看到一点资料,就赶快复印下来。

常克生写信给北京的同学,从北京寄了一本有关计算机方面的书,夏冰每天的任务就是啃那本书。因为常克生是医生,可以享受住单间的待遇,夏冰就在常克生的宿舍看书。通常是常克生占有惟一的一张书桌,夏冰就靠在床头看书。计算机书很枯燥,夏冰总是读上几页就觉得很累。她抬起头看看常克生,几乎每一次看他,他都是那么专注地沉浸在书本里,好像这个房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夏冰没有觉得自已被冷落,相反,她很满足,她觉得这就是她向往的生活,房子里有读书的男人,有温暖的灯光。

到了一定的时候,夏冰就会用小电炉给常克生煮上一碗面条,她把面条端到常克生的跟前,常克生挑着面条,眼睛还不离开书。

“你就不怕喂到鼻子里?”夏冰道。

常克生扭过脸,对着夏冰笑笑,面条吃得很香。

“你要真的考上了,你还回来吗?”夏冰问。

“说不清。”

“你不想回来?”

“谁说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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