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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1页)

我对不起那些孩子们,我没能救她们的老师,其间我做了种种的努力,包括我的家人、薇薇、晓彤、小梅、玉姐、涛哥,甚至同样在一个偏僻地方支教的翔都跑了回来,都未能说动箐去医院治疗。我来这之前,为了解决箐的医疗费用,那个报社的叔叔,还专门为箐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报道,呼吁社会上的好心人给箐捐款治病。但箐的病情显然已经不是钱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当全国各地的捐助和慰问如雪片般飞来的时候,她选择了放弃,微笑着面对了死亡。离去地是那么从容,淡定,以致于让我怀疑自己的绝望,究竟该不该如此的强烈。

“我讨厌医院,记得咱们认识的时候,第一次去的地方,就是医院!我可不想把最后一点时间也浪费在医院里。既然已经无法治愈,为什么还要把钱浪费在医院里,可以把这些好心人给的钱,给我的学生们买个火炉,这样冬天他们就不会冻手了。”

她开心地一笔一笔登记着那些好心人给她的捐款,扭过脸朝我笑着。她总是这样,总在收到一笔捐款的时候,把捐助人的地址、姓名、捐助金额等等全部写到一个小本子上。如果汇款人的地址详细,她就会给人回一封信,告诉别人自己已经不需要钱了,准备把这些钱留给她的学生,万分感谢云云。做完这些,她就会很累,就要我抱着她,听我的心跳声,对着我甜甜地微笑。很多时候,受她的情绪的感染,我也笑。的确,在我们的故事里,已经有太多的医院出现了,第一次是剑、然后是月、然后仍然是我、再然后仍然是我,那么最后一次,为什么还要让鲜活地生命在医院的病床上一点一点地消磨?

死亡,难道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走,咱们回家!”我说。

在她去世前一个月,我去了趟她那个小城的家,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们家那所被她母亲卖掉的小小院落租了过来。当我抱着她踏进被粉刷一新的房间的时候,她挣脱我的怀抱象一个孩子那样从一个房间跑进另一个房间,脸色变成了一种让我吃惊的潮红。直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搬出两个小板凳,一遍又一遍给我讲她曾经在某个地方,摔了个嘴啃泥,又在某个地方,把脑袋碰了个大包等等。我很快乐,因为我喜欢她美丽的笑容。

她的笑,很特别,先是一个嘴角轻轻地上翘,然后鼻子皱上一下,眼睛跟着弯了下来,接着笑容飞快地在她脸上扩散,最后连她的头发,都往外散发着快乐的元素。

她的笑容依旧,你怎么能告诉我,我的箐已经永远离开了我呢?

可她毕竟已经去了。

我笑了。

在别人的泪水中,我笑了,笑得是那样的天真和无知。

她真去了吗?你们为什么要流泪?你们为什么要来安慰我,我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看我的眼睛里,一点眼泪都没有。我不伤心,真的!你们不必劝我,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总围着我做什么?烦人,你们真的很烦,走开,全部得给我走开,我想一个人呆着,谁都别想打扰我!

办完箐的葬礼,我回到家,在自己的房间里窝了一个星期,然后收拾好行装,告诉爸爸妈妈想出去散散心,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然后在他们的哭声里走出家门。买车票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去X城的车票,赶到公司走进老总的办公室,递上辞职报告。公司老总皱眉看了我一会,叹了口气,在辞职报告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走过来握住我的手,拍拍我的肩膀。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还给你保留你的位子。”

“谢谢老总!”

我朝他鞠躬,跟他握手告别,然后回到我租住的小屋,小屋很整洁也很干净,看来薇薇和晓彤仍然没有离开。我在屋里坐了一会,又细细把每个房间的角落打扫了一遍,然后拿起笔,给薇薇写一封信。大意说我很抱歉,一直无法也不可能忘得了箐,让她原谅。如果有可能,让她尽量尽快忘了我,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我再也不会回来了等等。写完信,我放下笔把信压在一个一进门就能看到的茶几上,又把信用卡以及房间了钥匙之类放在信的旁边,在屋里来回踱了一会步,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些借来的钱,没有用上多少,全部在卡里,借来的那一部分,希望你能替我还上。剩余的部分,由你看着支配,房租我已经多付了半年的时间,足够到你毕业。如果还喜欢住在这里的话,就在这里住吧,希望你和晓彤好好照顾自己,我也不知道我会去那里,所以,就不说再见了。”

出了门,我有点后悔自己不应该说让她们继续住在这里的话,因为她们看到我的信,一定会很伤心。我不愿意她们伤心,可已经没办法了,因为门已经被关上,我再也进不去了。衣兜里竟然还有些钱,我摇摇头,咬牙打了个出租,不顾车站工作人员的拉扯,冲到一辆即将开动的火车上,然后把所有的钱都递给那个朝我乱叫的列车员,二话不说躺在列车的地板上到头就睡。

“你去那儿?”

“终点!”

“神经病!”

见她仍然纠缠不清,我连眼睛都没睁开,扔给两个字,她也不客气地还给我三个字。我依然没理她,开始呼呼大睡。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是被那个列车员用脚踢醒的也就是了。抬头看看四周除了那个拎着拖把和扫帚准备打扫卫生的列车员以外,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看来终点站到了,我站起来,下车,出站,然后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流浪。累了,我就随便在大街上躺下用衣服蒙着头睡觉,渴了我就跑到一个饭馆的卫生间,不顾老板的大骂,就着水龙头狂喝一通。有时候有人会递过我一两个冷馒头之类,我也不客气,抓过来就吃,连声谢谢都不屑于给他们说。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让人讨厌,要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远远地躲开我?甚至连那些七八岁的孩子,都拿石头扔我,在我走向他们的时候,一哄而散,远远地跑开呢?

他们叫我“疯子!”。

上  可憎的疯子

六十二

我喜欢她们叫我疯子,因为这样,我就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我感到饿的时候,拿起可以吃的东西,塞到我的口里填我饥饿的肠胃。当然,在我拿那些食物的时候,他们会打我,有时碰到非常凶狠的人会打得更狠,甚至会让我皮开肉绽,满脸开花。鲜红的血顺着眼睛淌到嘴里,我伸出舌头舔舔留下来的血,发现竟然是咸的,然后我就笑了,冲着那个气极败坏的人,白痴一样地笑。

()

“疯子!”

等他们终于打够的时候,就会对着我的笑容呸一口唾沫,骂一声然后从我身边走开。我就笑得更加开心,因为他们不敢打死我,我知道他们不敢,没人敢打死一个疯子,那时犯法的。把血从脸上抹去,我就继续往前走,陪伴我的,只有那几只“嗡嗡”乱叫的苍蝇。不知不觉中,我竟然有点喜欢上它们了,可惜我总抓不住它们。它们也害怕我,总在我的手抬起来的那一瞬间,飞出去老远然后再飞回来或者在我身后跟着我。其实我很想告诉它们,我一点也不想伤害它们,只想让它们在我手里呆上一会,让它们听听我和箐的故事,让它们知道一下,自从箐离开我以后,我有多寂寞。可它们胆子都太小,我努力了两次,也不愿意搭理它们了,任它们飞来飞去吸食我伤口的脓血。

可眼前这个男人打我的时候,我却反抗了,因为他要抢我的东西。

我只是一个可憎的疯子,为什么连最后一点东西,也要给我抢走?

这是个小镇,风景很美丽的小镇,我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好像是是上午时分。我喜欢这个小镇,所以尽管我已经饿了三天,但我却不想破坏这个小镇美丽的风景,没有象以前那样跑到摊位上抓人家的东西吃,我选择了躺在一个街心花园那里,懒懒地躺在地上晒太阳。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跑到了我的身前。

那个男孩,真的很可爱,胖乎乎的小脸,胳膊腿都白嫩白嫩地象一节节新鲜的白藕。男孩的眼睛也很大,睫毛也很长,一双漆黑的眼珠子骨碌碌地在眼眶里面打着转。更可爱的是,拿着一大块沾着奶油的蛋糕,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跑到我这个可憎的疯子面前,但男孩的拿着蛋糕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我还是知道了他的意思。

“给你吃!”他说。

我没接他的蛋糕,因为那蛋糕实在太干净了,干净地象眼前这个小男孩似的,如果我接过来吃了,无疑会把蛋糕弄脏的。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不要,然后咧开嘴,对着小男孩笑了起来。许是满脸血污的我咧嘴笑的样子,让小男孩感到了恐惧,他一下子张嘴大哭了起来,手里的蛋糕也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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