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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1页)

曾杰用手支着头:“我自己呢?我受不了,我不如昏迷算了。”

可是凌晨说想他,他也想凌晨,曾杰还是日以继夜地干活,希望早一点回家。

无论如何,有爱的地方,才是家。

曾杰到家,家里没人,四处转转,家里秩序井然,如果不是每天查岗凌晨都在家,真让人怀疑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半大的孩子。曾杰坐了一会儿,有点恼火,还是忍不住给凌晨打了个电话:“你在哪儿?”

凌晨反问:“你呢?你在哪?”

曾杰的声音有点高:“我已经到家了。”

凌晨被吼得微微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马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凌晨的脸色渐渐变青,经过曾杰的提醒,他也看出来脖子上带的是什么了:“这个,是……”

曾杰说:“是狗项圈。”

凌晨沉默,手指已在寻找后面的项圈扣。

曾杰问:“留下来,好吗。”

凌晨心烦意乱,不,不要同他讨论去留问题,他自己快被自己用这个问题折磨疯了,一个侮辱性的戏弄,再加上这个严肃问题,终于把他惹火了,他怒叫:“给我解下来!”手指用力一拉,那块半月形的狗牌划伤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一时间,血滴了一身。

曾杰呆住,凌晨也呆住。

半晌,曾杰道:“对不起。”他给凌晨解下项圈,想不到凌晨发了这样大的火,白衬衫上那斑斑点点的血迹,让他心痛,所以也生气了:“凌晨,你是一条养不熟的狼。”

凌晨看着自己指尖正在滴出来的血珠,沉默。

曾杰松手,皮项圈从凌晨脖子上滑下来,软软地搭在凌晨手上,轻轻摇晃。

美丽的眼睛抬起来,美丽的眼睛蒙上一层泪,悲哀地,但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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