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玲玲是个急脾气,第二天下了班就去找堂姐了,苗金花也是刚从食堂赶回家,还挺意外。
“玲玲来了,快坐吧!”
客套了几句之后,苗玲玲就直接说了,“金花姐,你现在干临时工,也太浪费了,咱们出去开饭店,你是正经的厨师,再雇几个人给你打下手,一个月挣得,起码得是现在的好几倍!”
其实,苗金花也想过自己开饭店,但没有那么多本钱,要是出去摆个小食摊子,应该也能挣不少钱,但军区大院这边,距离热闹的地方都有点远,来回不太方便。
也只能算了。
别看是亲堂姐妹,其实从小关系就一般,苗金花学习一般,高中都没上,苗玲玲却是一路很顺畅的上了医科大学,嫁的也好,而且两个人也差着岁数,苗金花比苗玲玲大十岁,也说不到一块去,现在平时也很少来往。
苗金花觉得很奇怪,问,“玲玲,你怎么想起来要开饭店了?”
苗玲玲实话实说,“以前也没想过,这不有了瑞瑞吗,花钱的地方也多了,而且我看别人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也有点羡慕。”
苗金花说,“玲玲,你大概不知道,开饭店挺麻烦的,赁房子雇人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每天的采购,买菜还好说,买各种肉,都得有门路才行。”
其实,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有点难,但苗金花干过国营饭店的厨师,现在也在部队食堂上班,对这些都门清儿,她只是试探一下,堂妹到底是一时冲动,还是真的想开店赚钱。
因为在苗金花看来,即便苗玲玲生了孩子,也并不缺钱,她丈夫是营级军官,两口子收入只怕快两百块了,要是这个收入标准还缺钱,那四九城就没有不缺钱的了。
苗玲玲点点头,她只考虑了赁房子和雇人,没想到采购也是大事儿,不过说的也对,王妈说,早市上现在也有私人买肉的了,但,可不是每天都有,碰上有卖鸡卖鱼卖鸭子的,那都得赶紧买。
得亏现在家里也有了冰箱了,吃不完可以也可以放着。
第二天苗玲玲上夜班,吃过早饭,她把瑞瑞交给保姆刘嫂,自己骑着车子出了门,去附近的市场都转了转。
印象里,她都很多年没来过菜市场了,倒觉得挺热闹挺有意思的,虽然多少有点脏乱,但很多郊区的农民挑着担子,卖的东西是真新鲜,瓜果蔬菜都不错。
她瞅着一堆甜瓜不错,买了一兜子,还跟人聊了几句,那大爷说,“想天天都买肉啊,在这儿准不成,也就隔三差五的才有,要是不嫌远,直接去村里收不就得了,鸡鸭都成,现在好多人家都养了不少。”
这大爷是门头沟的,家里种了两亩甜瓜,最近隔一天就来一趟城里。
苗玲玲高高兴兴的回了家,傍晚,跑到西厢房跟小叔子两口子商量。
许俊生倒是没想到,大嫂苗玲玲给他的印象,就是个文化人,还是个医生,没想到冷不丁的想起来要开饭店了。
虽然考虑的不太周全,但总体说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大嫂,你堂姐要是做菜好吃,生意保准不错,打算在哪儿开啊?”
苗玲玲说,“还没去看呢,但我想着,总得找个热闹的地方。”
其实,林雨珍之所以给她这个建议,是因为上辈子,苗玲玲虽然是一直在医院工作,但也是跟人合伙做了生意的。
苗玲玲到底出身和所受到的教育不同,大概也觉得总沾小叔子的光不太好,而且关系毕竟隔了一层,她不可能像田香兰或许俊红,可以名正言顺的让许俊生买这买那,许俊红甚至还敢让二哥帮着买很贵的珠宝。
只因为许俊生给林雨珍买了,她看着好,也想要。
其实苗玲玲也想要,但她指定不能跟小叔子开口,和妯娌的关系再好,林雨珍也不可能送给她几十万的首饰,顶多一起出门逛街,顺带着买上几件衣服。
再后来,在许俊生的建议下,苗玲玲和同学一起开了一家诊所,雇了军区医院退休的专家,因为治病水平高,诊所天天都挺忙的,自然也赚了不少钱。
不过现在开诊所不合适,老百姓也就刚解决温饱,在小病上不舍得多花钱,甚至很多慢性病也都是硬扛着。
七月中旬的时候,苗玲玲和苗金花合伙开的饭店开张了,地点就选在了王府井,主打菜品就是各种实惠的肉菜硬菜。
第一个月就赚了六百多块,分给苗金花两百,还剩下四百多,有了钱,苗玲玲第一时间把保姆费给了小叔子,然后,周末自个儿去了商场。
不过,她并没有像计划的一样,为自己买上一大堆衣服,而是挑来挑去,给儿子买了两件衣服,给许俊昌买了一件衬衫,最后,只给自己买了一条一眼就看中的裙子。
现在她体会到了,挣钱不容易,别看一下子挣了好几百,这两个月,可把她忙坏了,虽说是她出钱堂姐出力,但她也不能完全撂挑子的,因为堂姐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她参与了赁房子收拾房子,还参与了去乡下收鸡鸭。
那天是堂姐骑着三轮车带着她去的,回来的时候裤腿上全都是泥。
苗玲玲把剩下的两百块钱存上了,她决定每个月都存上两百,这样一年下来,就能有两千多了。
这天上午,林雨珍教两个孩子认字,安玉香提着一个篮子来了,笑着说,“雨珍,我刚做的豌豆黄,还热着呢,历城说你喜欢吃,就给你送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