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慕是他认识的人中最接近完美的一个。学业、运动、人际关系、家务,几乎所有事情他都能完成得很好,除了那件事。
陈思慕也是他所有朋友中最义气最贴心的一个,大学时他帮过自己的次数数不胜数,毕业之后两个人继续合租,陈思慕简直像妈妈一样的照顾他,这种油污很重的碗,陈思慕碰都没让他碰过。
如果有人和他谈恋爱,陈思慕该是一个多模范的男友。
只可惜,陈思慕阳痿。
每每想到这里季岳都由衷的难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也算是天妒英才了。
“发什么呆?”
“没什么,瞎想。”季岳喂了一个小番茄到陈思慕的嘴边,陈思慕愣了一下,张嘴接了过来。
番茄在陈思慕的口腔里顶起一个小包,脸颊鼓出一个弧度,季岳想到蜡笔小新的侧脸。
“程熙说要来看你的,我说周五再聚,叫上宋洛阳。我在家里炒几个菜,简单吃点。”
“行啊,反正横竖我是躲不过她这顿奚落了。”
“她不会奚落你的。”
“你可把她想的太好了。”
季岳听话的没有喝酒,陈思慕问他要不要一起下去散散步,季岳拒绝了,他嫌冷。
陈思慕下去遛弯,屋子里又剩他一个人,火锅味还没散去,季岳打开窗户通了通风。他思前想后还是给乔安发了一条信息,让她别去公司找人,等到了时候他会主动和她联系。一条信息发过去,季岳紧接着又发了一条——
也别去打扰陈思慕。
陈思慕最近好像新开了一个新项目,自己这么一个累赘就够了,季岳不希望给他添更多麻烦。
乔安很快就回了短信——
“季岳,咱们这么久没联系,你好不容易主动和我说话,居然是因为陈思慕。我不会再去你公司了,等你联系。别让我等太久。”
季岳觉得乔安不可理喻,自己和别人睡了,还反过来指责他的不是。
他和陈思慕合租了七年,做了七年的朋友,季岳早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半个家人了,现在的乔安真的没有什么立场去吃陈思慕的醋。
天气不算暖和,但小区里遛弯的人也不少。嘴里的番茄味还在,酸涩的味道像是某种生物的触手,紧紧的攀附在他的口腔里,好像下一秒那东西就要从胃里钻上来,从他的嘴巴里爬出去。
陈思慕有点想吐。
他不喜欢吃番茄,季岳总是忘记。
吉川市的春天不算美,虽然绿化做的还算不错,但多阴天多雨水,没过几个晴朗春日就到了夏天,对于陈思慕这个喜爱春天的花草爱好者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城市。但他还是在这个城市住了八年,从本科到博士,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他大概会在这里定居。
虽然小时候也想象过自己长大以后会住在哪座城市,但现在看来总归是不太现实,他的社会资源都在吉川市,从头再来太辛苦了。陈思慕也不觉得有多遗憾,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每一步都顺理成章,走出来的路却总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