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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我内心里非常向往去当一个班长那样的古惑仔,但家里对我的要求是看到打架要绕着走。

我最喜欢的漫画是《侠探寒羽良》但是班主任说它是一部涩情漫画,北条司的画风直到现在还在影响我,让我相信姑娘腰细腿长是第一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周润发,后来我去买了很贵的Burberry风衣,模仿发哥在《英雄本色》里的造型。

但你们见过港片中经常出现用来烘托主角的眼镜仔么?如果不记得就去重温周星驰的《逃学威龙》,我就是那样的一枚眼镜仔。

因为班长、寒羽良和周润发的缘故,一度在我窗外飞舞的妖魔鬼怪都呼风吸云手持双枪。

拥有这样美好想象力的眼镜仔还是眼镜仔,他距离他所梦想的一切太遥远了。

高中时我去了合肥的尖沙咀。

真实的尖沙咀在香港九龙,如今是繁华的购物区,当年是小混混们闯荡的地盘。我去过香港很多次但没有一次去过真实的尖沙咀。不过在当年合肥少年的想象中,尖沙咀就是一片新时代的江湖,那是一片试炼场,将来想做大事的都得在尖沙咀混过。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尖沙咀,因为城中的少年们渴望一片江湖。合肥的尖沙咀叫城隍庙,准确一点的名称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

我的母校是合肥八中,合肥八中就在城隍庙对面。

我在合肥八中读书的时候,它还不是重点中学。它现在号称总理母校,那时候却透着几分江湖之气。混世的同学们下午放学出门得长眼色,前门后门地张望,免得有人在门外寻仇。如果己方人数不够而发生了遭遇战,十有八九要吃亏。不过寻仇的也得回家吃晚饭,所以偶尔路过操场看见某兄弟咬着草根看太阳落山,不用问你也知道是前后门各有几个兄弟看住了,秋风残阳,很是萧索。

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几个好兄弟,我的好兄弟姓唐。

如今唐兄弟发达了,在杭州做手套外贸,手下颇有几家厂子,我的皮手套都是在他那里订做。唐大哥说他的厂里永远留着我的手模,只要甩个电话过去说个颜色皮质,无论是新西兰的鹿皮还是毛里求斯的黑牛皮,要黑的唐老板给你做黑的,要绿的做绿的,没那颜色了也好办,唐老板说了:“咱哪年不进个几十万英尺的皮子呀?要啥颜色,叫新西兰农民给你染!”于是不几日就有一双合手的手套寄到宅门前,材质款型说是都不亚于Zegna。

而在那个时候唐兄弟最渴望的是一辆山地车,二手也罢,这样他会显得酷一些,可以泡上班里他最看好的妹子。

唐兄弟报道第一天这么自我介绍:“我姓唐,唐太宗的唐。”我被他唐宗宋祖的风姿震撼了。

开学第一学期我成绩排名第二,唐兄弟排名第三,唐兄弟被我的学习成绩震撼了,从此我们决心一起混江湖。

后来我看台湾版的《福星小子》,里面二号男主面堂终大郎被翻译作唐太宗,我忽然发现唐兄弟和面堂同学其实颇有相似度,所以下文我们不妨称之为面堂兄。

面堂兄教导我说人生里几件事是最重要的,第一当然是一个漂亮的妹子,第二是一辆山地车,第三是驰聘江湖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

这个排列顺序千万错不得,第一者是必须有的,没有人生便会很多不幸福;第二者是达到第一者的手段;第三则是一个点缀,当你拥有了山地车和漂亮妹子之后,若不驰聘江湖,怎能让世人知道你的风光?

但我不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立志当个坏小孩的,我是因为觉得面堂兄比我有魅力,所以准备和面堂兄好好学习一个男人的魅力之道。

至于班里那些早慧的妹子们,我还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人的长发上空虚地系上“我家”的标签。面堂兄在我高三军训的时候,某次饭后散步时忽然说,兄弟我觉得你这几日看蒙了,有慧气,以你现在的资质,可以为你找个妹子了。

原来我高中三年中,足有两年半的时间,资质都不够找妹子的,即便是我最要好的面堂兄也只能为我惋惜。

但面堂兄的感情也未必有多么顺遂,如今回忆起来,我能记住的都是当年课桌间 和面堂兄打王八拳的妹子,记得面堂兄喜欢的那个,记得面堂兄假装喜欢的那个,记得一个总穿大一号高跟鞋小跑起来踢踢踏踏好比大河之舞的,还记得一个总穿粉红色衬衫膝上半尺小黑裙,露着一双少女型长腿,却不合时宜的穿了双塑料凉鞋的。

所以面堂兄许诺的妹子也并未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天下课后,依然是我和面堂兄骑着车在街头并行,交流我们从杂志上看来的,外面的世界。

(二)

面堂兄在高二那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总算是良好人生的开端,既然漂亮妹子暂时不可得,便只有先行闯荡江湖做一番事业。

闯荡江湖就要追随大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这就好比陈浩南想出头,光靠立志是不够的,还得有B哥赏识他的志气。

学校里有个混的很开的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竿哥好了,因为他既高且瘦,浑似一条竹竿。在我们还穿校服和运动鞋的时候,竿哥已经穿上了修身西装和尖头皮鞋,夏天的时候还有一副雷朋墨镜插在西装内的口袋里,但通常不戴,以免被班主任以“流氓装束”为名没收。

和竿哥对视始终是很可怕的经验,他的脸瘦得见骨,眼睛却极亮,看你的时候目光焦点缓缓地从下面翻上来,散漫了很久之后才凝聚在你脸上。

人家都说竿哥那种看人的方法是真正大佬看人的方法,你值得他认真看一眼,他才认真看你一眼。所以你若是被竿哥的眼神吓到了,那是好事,这说明竿哥觉得你还行。

很多人都说竿哥之所以混的开是因为有背景,竿哥的哥哥在城隍庙是排前三的老大,谁得罪了竿哥,在附近的街面上只有死路一条。委实说我和面堂兄只见得竿哥目光如电,却很少见过竿哥的威武,因为成绩不好,班主任经常当着众人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也不见班主任横死街头。

唯有一次让我见识到竿哥所在的江湖。那天我跟竿哥在明教寺前有过,那座寺庙在三国时候曾是曹操教习弩箭的地方,又名教弩台,是有尚武之风的古迹,街面两侧摆满了小摊,我和竿哥侧身而过,梧桐叶飞旋着在我们身边落下,如今想起来那是个肃杀的秋天。我有意无意地问起竿哥关于城隍庙里的事情,竿哥说话不多,只是纠缠于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这时后面一条身影疾步而来,一个高过我一头、比竿哥宽出一掌的男孩一拍竿哥的肩膀,问说你是不是谁谁,竿哥下意识的回答说是,随即就是一掌狠狠地抽在竿哥的脸侧,对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说让你记住,随即飒沓如流星地消失在前方。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电光石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竿哥捂着脸吐出一大口鲜血和两枚断牙,整张脸一直从下颌一直肿到眼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扇耳光能把人打成那样,第一次亲眼见到鲜红的血从人嘴里喷薄而出,我吓傻了,竟然说出了让我事后觉得一生英明丧尽的话来,我说,那是谁?我带你去找老师!

竿哥未流露出“傻逼啊道上的事情你报警管屁用”的表情,而是问我要了手帕,擦尽了嘴角的血迹,淡淡地说,没事,我欠他们点东西,打完就算了。竿哥说今天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路上小心点,但也别怕,他们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们只是同学。然后竿哥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我独自一人站在古教弩台下,只觉得天地悠悠世界广大,江湖如此狰狞多彩,而自己如此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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