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神智。
林逍双眸中隐隐放出一丝血光和一丝霸道的煞气,冷冷的瞪了一眼四面围观的路人,大步走到了光头胖子身边,一把抓起了他,分开人群,领着一众酒友扬长而去。
两张粉红色的钞票缓缓的飘落,被林逍拎在手上的光头胖子丢出了两张钞票,还不忘朝那大排档的老板叫了一声:“老板哪,我们可是给钱了的,我们不吃霸王餐哪。”
拎着胖子,林逍加快了脚步,领着几个鼻青脸肿的人快速离开了那条街道。
走到了一条比较偏僻的老弄堂内,林逍放下了胖子,重重的喘息了几声,用力的靠在了老弄堂的墙壁上。
看着眼前不断擦汗地胖子,林逍很严肃的问道:“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胖子和几个酒友同时比划出了大拇指。他们齐声叫道:“谁说的?大哥你那叫做一个帅啊!”
手舞足蹈的胖子兴致勃勃地大声叫道:“你看。你几拳的功夫就打翻了好几个人。帅啊!”
一个瘦削脸的酒友瓮声瓮气地叫道:“一拳能打断人一根骨头。帅啊!”
一矮小机灵的酒友则是连连点头:“该出手时就出手。帅啊!”
几个家伙拼命地拍着林逍的马屁。最终他们讨论出了一个结果:林逍能够一改以前迂腐的作风。能够主动地出手帮助兄弟们堂堂正正地赢了一场街头欧斗。这是一件很帅气、很了不起、很有男人味的大好事!
“可是。我打断了他们的肢体!”林逍脑海中那一缕莫名而来的杀气已经不知道又藏去了哪里。林逍很有点忐忑地说道:“所谓医者父母心。我是……”
“他们活该!”
“活该挨揍!”
“总不能是我们白白挨打吧?这是报应啊!”
“对啊,医药费自理,他们是活该!”
“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是正当防卫!”
“对啊,没死人。我们就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安啦,这算什么啊?这能算什么事情?完全不算事情嘛!”
“对啊,打伤几个人嘛。这算什么大事?我们是没那个实力揍人,所以我们才是斯文人!”光头胖子给一干酒友的话做了最后的赤裸裸的总结:“如果我们有你林逍兄弟这么厉害的身手,我们干嘛做斯文人哪?这个,你今天打倒了那几个家伙,那是完全应该的,完全顺理成章 的!林逍啊,是他们先在你脑袋上砸了一酒瓶,你可别忘了这事!”
“可是!”林逍还是有点犹豫,他已经比较信任这个光头胖子。毕竟他来到了这个叫做地球的星球,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更可以说,是这个胖子收留了林逍!这胖子很有点江湖救急地义气,这份情谊,林逍是欠了他的。但是,对于胖子以及胖子的朋友们说的话,他还是有点踌躇,他是否要全盘的接受他们的意见?
“男子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哪。”胖子看着林逍,摇头晃脑的告诫道:“林逍兄弟,就算你是你所说的那个神仙好了。你要找你的药儿师姐,你带着这种脾气去可不成!你想啊,今天是一个酒瓶子砸在了你的头上,你自然不怕。若是下次砸中你脑袋的,是翻天印这样的法宝呢?啪咭一声,你的脑袋就成了烂西瓜这,你还能找你的师姐么?”
林逍猛的一惊,他背后一片冷汗渗了出来。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林逍哪,你这样行走江湖可不成!若是人家看中了你的钱财。看上了你的美貌,看中了你雪白细腻的身躯”光头胖子怪笑道:“人家非要主动地抢你、害你、下迷药迷了你,你说不定就一辈子做了人家的兔宝宝,你还怎么去找你的师姐啊!”
林逍再次一惊,他地耳朵抽了抽,脸颊疯狂的跳动起来——黑冥府的三位斧头和百灵崖的枯青老龟、幻心湖的迷元仙子,他们用阵法计算自己一行人,岂不是和光头胖子说的事情一般无
“还有,就算是上面的事情没有发生,你实在是倒霉到了极点,哪位失恋的男人或者被始乱终弃的女人非要迁怒在你的身上,非要对着你捅一刀砍一剑,你莫非还能和他们说仁义道德不成?”胖子摇着头,继续的给林逍灌注一些他酒醉后的胡言乱语。胖子的几个酒友也不甘示弱的连连点头称是,将他们平日里玩文字游戏时构思出来的各种异想天开的情节都套用在了林逍身上。每一条情节,都能让林逍这种老老实实、心慈手软的迂夫子死无葬身之地。林逍听得是浑身大汗淋漓,身体都不由得颤抖了起来。
一缕极淡的血光在林逍地眸子里闪了闪。一缕执念在林逍的元神中扎下了根。
“为了找到药儿师姐,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就不能让他们说的那些话成为现实!”
光头胖子兄弟几个没有想到,他们仅仅是无意中的一番调唆,最终让林逍的心里产生了多大的变化。
执念入心,心魔则生。心魔和林逍识海中陨界之主加持的精神禁制交融一起,变成了一片朦胧的淡血色雾气,飘荡在林逍的识海之中。
林逍觉得他似乎悟通了什么东西,却不知道,他的个性正被缓缓的改变。
这种改变是好还是坏。一时间没人说得清。
但是可以想象的就是,和修道界的那些心里没有多少坏心眼,就算是邪道魔修都坏得那么纯粹的人物比起来,这些满肚子坏水、满心里都是心眼的宅人,却是太坏、太坏了。
在林逍离开地球之前,他还将和这些人共处很长一段时间!
就算是宇宙的造物,也无法说清,林逍会被他们带成什么样子。
站在圆筒形商场的最高层,林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整个商场。敏锐的六感仔细的探查着商场中无数人的一举一动。双耳轻轻的颤动,捕捉着商场内任何细微的声响。只要商场内有任何不和谐的杂音,林逍都会火速赶去处理。
淡灰色的制服穿在林逍身上,和他格外英挺高大的身躯配合着是异常地英气勃勃。俊朗的面容,虽然在那光头胖子一伙人的建议下,用各种化妆品狠狠的涂抹了一层,遮盖了七八分的颜色,但依旧是能招惹不少人的目光。长发则是被剃成了薄薄的板寸,显得格外的利落、格外的精神抖擞。踏着一双刀子赠送地半新不旧的黑色皮革作战靴,林逍只是简简单单的往那商场最高层一站,只要注意到他的人都会有一种错觉——这个人的气场,似乎将整个商场都包裹在了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