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亲情都是父母给的,爱情是爱人给的,友情是朋友给的,安定的生活则是党给的。
而要维系这些都需要军人舍生忘死的去维护。
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天下方可太平。
既然穿上了这一身军装,就要对得起身上的军服。
当国家人民的尊严与生命受到威胁时,身为军人唯有一声吼,操起家伙干他丫的!
因为我们是军人,我们是狼,一群嗷嗷叫的凶狼!!!
……
从砀山村一路杀,先是突袭,后被反包围,再从保卫圈里杀出,又被包围,再次杀出!
两人对数百,然后变成两人对上千敌人,双方都杀红了眼,一路走一路杀,一直杀到了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
天上的太阳像个大烤灯,地上的沙子如熔岩般炙热,空气肉眼可见在蒸腾。
热,除了感觉热就再也没有其他的感觉了。
水,早在两天前就喝光了,嘴唇干裂得直流血。
饭,刘海已经不记得是几天前吃过了。
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刘海觉得这里一定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走,停下就是死。”身边唯一的战友,唯一的精神支柱,唯一的兄弟,一个比自己足足小了十几岁的男人,自己的班长率先向前走去。
刘海真不知道,自己的班长是什么材料做成的,是什么精神支撑着比自己还要瘦小一些的男人。
他同样不吃不喝,但依旧生龙活虎,杀起人来依旧干净利落,身体里好像有着用不完的劲头。
刘海感觉身子又有劲了,赶紧跟了上去,继续走。
他们只有走,虽然没吃也没喝,因为在他们不远的身后,紧紧的跟着上千的武装分子,他们的敌人。
一群被他们两个杀掉数百同伴,早已经红了眼,恨不得吃了刘海他们两个肉的仇人。
军人不应该害怕牺牲,畏惧死亡,但也不要轻易的死亡,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更好的杀敌。
呼!
刘海醒了,不过此时他身在回家的列车上。
他又做梦了,又梦回到那片除了死亡就剩下死亡的沙漠。
那段只有生与死的记忆里,在外人看来一点也不美好,但对于刘海来说,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仍旧愿意跟着班长再“死”那么一回,痛痛快快的杀敌那么一次!
直到把敌人杀到哭!杀到怕!杀到最后居然敌人都送给他们一个外号——沙漠双狼!
“东江市南站到了,到站的旅客请拿好您的行李……”列车里的广播响了。
自己的目的地到了。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一共一千零九十五日日夜夜,没有回过一次家的刘海终于要回家了。
当他下了火车,一脚踏上东江市的土地,不禁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一口气,仿佛要将故乡的味道一下子统统吸进肺里。
这个举动让火车站里的旅客们为之侧目,不少人甚至直说神经病。
对此刘海只是笑笑,不以为仵,很快消失在人群中。
一般人不会理解一个历尽生死的男人,对家乡的眷恋。
一般人更不会理解一个已过不惑之年的男人,对于家庭的牵挂。
刘海他的家,并不在市区,而是在离市区很远的郊区,但他出了火车站后,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贝鲁酒店,因为他唯一的女儿刘颖在那里上班,据来信说刚刚当上了大堂经理。
穿着一身廉价货同时还显得风尘仆仆的刘海一走进贝鲁酒店,前台接待的小姐就一脸不悦,但碍于工作,只好硬挤出一丝虚假的微笑,这显得她皮笑肉不笑,“先生住店吗?”
感受到那位小姐的异样目光,刘海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在这个女人看脸和身材,男人看行头与腰包的社会里,穿得普通就意味着受冷落。
刘海有些后悔来找当大堂经理的女儿,要是让人知道女儿有这么一个爸爸,岂不落了女儿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