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道夫忽然有点想要唱老狼的那首同桌的你。
再让狼狼弹钢琴,让狼平打排球,听狼咸平的吹牛,喝上一壶狼酒,用红太狼的平底锅,让小二狼赶紧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肾上腺素下来之后,疼痛明显了许多,冯道夫想七想八,分散着注意力,让自己别疼的叫起来,破坏了好不容易忽悠来的形象。
心里唱着刀狼的冲动的惩罚,冯道夫感觉好了一些:“这头狼麻烦你帮忙搬到我的马身上。”
布鲁克比了一个冯道夫教的OK手势。
他没有直接扛起狼尸。
踩在冰面上,这样做容易出意外。
半蹲着,抓着狼腿,布鲁克一双臂膀稍微用力,小心的倒拖动着一百多斤的狼尸。
因为角度问题,冯道夫看见了灰狼的铃铛。
他忽然想到,不知道谁说过,死前的时候会铃铛爆炸。
看了眼,也没有多爆炸,远不如他!
冯道夫他,骄傲!
“可惜是杂毛,要是毛色纯一点,黑皮或者白皮,那就能卖个好价格。”
一直离开了冰面,布鲁克才抱起狼尸,安放在了大牙的驮具上,顺带安抚着被狼尸惊吓到的大牙。
“主人。”
薇拉小心搀扶着冯道夫,在湿滑的地面上慢慢挪了过来。
刚刚下的雨已经结冰,本就难走的路,现在更是困难加倍。
冯道夫颤颤巍巍的走到岸上。
听到布鲁克这么说,他问道:“狼皮值多少钱?”
“我们这里卖不上价格,得等商队的船过来,到时候40枚银币起。”
布鲁克又把薇拉提着的一篮子衣服和十字镐等零碎东西都给安在驮具的另一边:“如果出海,价格还能卖的更高,南边的贵族和商人就喜欢这种猛兽皮毛,保暖作用好,穿起来还很有气势,要是毛色好点,他们愿意花几倍的银币。我送你们回去吧。”
冯道夫没有拒绝。
已经吃过一次大意的亏,冯道夫不会再小看荒原。
想到自己待激活的天生猎人,冯道夫把话题引了过去。
狩猎就是诺斯人的日常和爱好,布鲁克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先是说:“你问对了,我可是部落最厉害的猎人之一。”
然后就眉飞色舞的侃了起来。
“我们依靠打猎获取肉食,但我们狩猎有一定的原则,不会肆无忌惮地捕杀。”
“不能打怀孕和哺乳期的母兽,不能打幼崽,不能屠群,不能虐畜,这样会被猎神所厌恶,以后不光会一无所获,还会被冰雪给吞噬。”
“我们劫掠的时候也不会这么做。”
“只要没有太大的伤亡都不会去屠村,这样来年还能继续,时间长了,大家都习惯了,就能吸收进索贡巡行。”
冯道夫点点头,表示你说的有道理。
自由贸易嘛!
中世纪没有人比他更懂这个了。
布鲁克继续说道:“这次野兽迁移挺奇怪的,部落周围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好的狩猎点,都要深入野外才有不错的资源。”
“就像钓鱼一样,水里没有鱼,再好的技术也钓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