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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第1页)

最后,他笑了笑,看看听得聚精会神的苏三娘和顾同临,“一切资源都是归天朝所有的,天朝严禁私人开采。不过,本王可以变通一下。镇江安抚使衙门以土地资源和愿意与我们合作的商人一起,大家参股联合开发矿藏。销路吗,我不用说,老先生也知道。全部的产品均由天朝指定调运,谁都不用犯愁。老先生想想,一旦把地下的宝藏都开挖出来,那将会带动下游的多少产业。又是多么造福乡梓的一个善举。怎么样,有兴趣吗?”

“有啊,千岁!”顾同临脸上笑开了花。何止是有,简直是太有了。有天朝政府的支持,这种经营是稳赚不赔。

“那就好。”林海丰手指弹着桌子,想了想,“至于如何分配获利,到时候你们商家可以和苏安抚具体协商,大家都要有赚头,不能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说到这里,他站了起来,看看顾同临,“城东门外的田地有不少是老先生的啊。”

顾同临点点头,“是啊,还有一些山林呢。”他知道,安王千岁一定是要谈到叫自己把地交出来的事情了。因为其他地方该分的都分了,只有他们这些人的地,托了战事的福,一直还没动。

“老先生致力于从事工商,那么多的地对你来说也没有多大的用处。”林海丰笑着踱了几步,“这样吧,一呢,老先生可以继续保留田地,但是要租给没有地的个人去种,不要转给大户。至于地租,要取的合适,种地的人忙活一年,总要能见到收入。就以平均每亩地产量的二成五作为固定的地租。”他指了下苏三娘,“这个地租的数目,以后就作为参考,推广下去。”

接着,他又看着顾同临,“二呢,老先生如果不愿意保留,可以把地全部转让给天朝,我们将付给你一定的地钱。这样,天朝就可以再把土地分配给那些缺少土地生存的农民。老先生觉得哪种方法合适,咱们就按哪种方法来。同时,还请老先生代天朝向大户们解释清楚天朝这么做的目的。呵呵,圣人说的好,大家都该以仁爱之心待人嘛。”

顾同临笑着点点头。这个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安王千岁并没有像以前的官员那样,白白地夺去他的田地。他只粗略地一算,就决定选取后者。地租不高,再扣去种子等等杂项,得不到太多的东西。反正有工商撑持着家业,这地卖也就卖了,省得操心。想到这里,他望着正等着自己答复的安王,“千岁,小民只要有工商业撑着,地还是转给天朝吧。”

“好,那我还是要感谢老先生对天朝的支持。”林海丰走到顾同临的面前,一拱手,“本王也郑重向老先生保证,一定扶持你们做好工商业的事情。就是本王离开了镇江,有什么困难,也尽可以找苏安抚。苏安抚管不了的,你们就来找我,本王一定给你们做主。”

现在,顾同临对这个年轻王爷的感觉,早已不再是刚来时那种单一的报恩心里了。他对这个安王可以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都说太平天国里的人粗莽、少涵养,可他们之中居然还有安王这样学识丰富、为人谦恭、衣食简朴,尤其对属下和平民随和的让他难以想象的大人物。能有这样的人在,他们的天国大业断然不会夭折。而自己能和这样的人合作,那就是一种特殊的享受。

苏三娘目不转睛地望着安王殿下。在她的眼里,此时殿下的形象是那么的高大,又是那么的完美。在殿下的身上,有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即使相处不长,也会叫你感到他的可亲,可敬,还可爱。再联想起昨晚,谈笑间殿下竟严厉地处置了一个大员,为的什么?其实一切都为的是个“爱”字,殿下为了爱天朝,爱天朝的百姓,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任何事情。这才是真正的男人,一个任何女人依附着他都会感到骄傲、自豪,又安心的男人!想着,想着,她的脸上忽然有些微微地热了起来

天王府的后宫,洪秀全花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草草地”用完了他的晚膳。

其实,他的晚膳要是比起紫禁城的咸丰来,那整个可以说是个天上和地下。他没有咸丰那种吃一、看二、眼观三的讲究,也没有咸丰的穷奢极欲。但是他也有他自己的排场。一张大餐桌上,摆放着不过十几道菜,这些菜即便在有些权势的官员的餐桌上也是稀松平常。他所特殊的就是用膳的那一刻,圣天门敲响的大鼓,还有随着鼓声而起的悠扬的丝竹乐曲。

多数的时候,他都会叫几个当天能令他欢心的王娘一起用膳,高兴的时候,还会一反平时庄重的神态,和王娘们说上几个笑话。当然,也忘不了拽上几句顺口溜似的诗文。也许说他这么写诗有点儿滑稽,可是,他同样有他的道理。他首开推广叫老百姓都能一听就懂的白话文先河,反对充满形式主义的八股文章,因此,很多的时候他喜欢顺口溜就不足为怪了。

深居简出的洪秀全,除了早膳算是应付下饥瘪的肚子外,午膳和晚膳就是他的一种享受。

………【第九十八章】………

人啊,其实是一种很怪的动物。当一个人在社会的最底层,饱受各种疾苦,最终有了一定权势的时候,往往很多人不是想着如何回报给了自己机会的这个世界,反尔却产生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极尽所能地报复周围的一切。

洪秀全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病态的奇怪人物。这也许就和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由于从小聪明可爱,又是老儿子,所以受到父母异乎寻常的宠爱。所有的孩子中,也只有他一个被供上了学。哥哥姐妹们天生地义地得让着他,家里凡有了什么好处总是第一个应该轮到他。所以,他从小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他的确聪明。在私塾,他十分好学,五、六年间,便熟读了四书、五经、孝经和名家古文,后来又博览史籍以至诸子百家。他的功课回回第一,是老师当然的宠儿。第一次学对对子那天,老师出了个上联“鸡鸣”,当别的学生们还在苦思冥想的时候,他早已经站起来应对了一个“狗叫”。老师接着再出其上联“鸡鸣天大亮”,洪秀全不等老师的话音落地,就能脱口而出“狗叫日头出”。一下,就把老师惊得个目瞪口呆。“神童”啊,大有明代大才子徐文长的幼时风范。在这里教了二十多年书,还真没遇到过这样聪明的娃崽哩!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远近无不知道他这个“神童”,都认为这个“神童”将来一定不凡。

尤其是对于广东花县官禄村的洪姓族人来说,就更相信他莫说是考个秀才,恐怕连举人也能中得,也许将来还能中进士、点翰林做宰相,要享大福大贵呢!因为官禄村实在太穷了,土地瘦瘠,生产低,洪氏族人卖田地、卖屋地、卖小儿、卖女为婢等等悲惨状况时有发生。大家无不期盼着有个人能出人头地,给族人的生活带来个转机。

洪秀全自己自然更是志向不凡。他没理由不相信,自己将来一定会走出这个穷得连草都不爱长的穷乡僻壤,做个顶天立地的大人物。因为,上天对他格外垂青,上天理所当然要对他格外垂青。在潜意识里,他觉得自己是上天的宠儿。

清代的科举分为秀才、举人、进士三级。进秀才须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县考,第二次院考。院考由学政按临考试,中试的就叫做秀才。各州、县的秀才到省城去应试,中试的叫做举人。各省举人再到京师去会试,中试的叫做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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