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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3页)

尤其是不再写信给秦关之后,她握笔的次数更是少得好可怜,难怪字迹练不来娟秀美丽。

关哥敔。她的字。这封信,没有被拆过,只有边边一角,有撕开的痕迹,但仅仅不过指甲大小,不足以取出里头厚厚信纸来阅读。信封上,有她不小心打翻墨砚而留下的记号,这是她最后一次寄给他的信。

“关哥……这封信,你没读过?”她拿起它,扬在两人面前。

“呀……原来夹到饰匣里去了。”他要拿,她将它藏回背后,他歉然苦笑,“我没有读,前些日子本来有打算读它,但被许多杂事打扰,便给忘了。”

“我以为你读过了,我以为你会回信给我的……”

“……我想,那封信里,应该还是不断提及谦哥吧,若是,我不知道如何回复你。”他坦言。他不是心胸宽大的男人,他承认自己狭隘善妒,在收到信之际,他真的无法展信阅读。

“关哥,都是你害的!”她气愤跺脚,他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挨了她哭红

双眼的瞪视。她好恼地一直碎碎念着:“全是你不好!我以为你……才会不想回复我……谁知道你连拆都没拆过?!你知不知道我写这封信写了多久?费了多少功夫?

压榨了多少脑浆?我写到后来根本不懂自己在写什么,我以为你会回信告诉我那些迷惑、那些不解,结果你、没、看!“

“……”他想开口,她像只蚱蜢蹦蹦跳,一会儿走到书桌前,一会儿绕到窗台边,每一步都挟带着恼火。

“我以为你看过了……所以我好气你,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的恨你,发誓再也不要理睬你……”虽然很快她就自己打破这个誓词。

“要跟你切八段……要跟你佯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要跟你继续假装还是好哥儿们……”

“朱朱!”

最后,她用唯一能想出来最恶毒的骂人字眼,连同绞在指掌间的信团,狠狠丢出!

“笨蛋关哥!”她抱着属于她的饰匣,如狂风般扫出房门。

秦关知道必须去追她,但有件事他更需要了解,否则他无法理解她的怒气、她的委屈,以及……他究竟做错了什么!

关哥:上一封信里,呃,我写了一句连我自己都还很不确定的话。

我好像爱上谦哥了、它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

谦哥我当然喜欢他……他那么温柔、又睿智、又风趣,他很好很好很好,我每回和你生闷气时,他就会恰巧出现在我身边,陪我说话,听我诉苦。但,喜欢是什么?我喜欢谦哥、喜欢你、喜欢我爹、喜欢红意、喜欢小妙春儿老帐、房、喜欢暴暴、喜欢欢欢!写太长了,好累,我歇一下。

刚刚我写到,我也喜欢小黑,就算牠是只不会怀小狗的公狗,因为我漏掉牠,牠一直吠我。

呀,回到正题。喜欢是什么?

爹说,等我长大就知道了,可我已经是个大姑娘,我还是不明白呀。

最近,我总是很茫然,老是想起你帮欢欢梳发的模样,说真的,我好讨厌那时的你!你怎么可以那么不像我认识的秦关?!你一点都不公平!你帮她梳发的时间比我长、帮她整髻的动作比我轻柔,就连同她说话的嗓音都比我温和……好吧,你一定觉得我小鼻子小眼睛小鸡心肠,竟和自己的表妹争这些?

我也不懂呀!我明明很喜欢欢欢,也很喜欢你,两个教我如此喜爱的人,为什么变得刺眼?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反正……我就是很计较,

连现在我光是把你和欢欢的名写在一块儿,我就、就、说……你要取笑就笑好了!我看不到,不跟你计较,哼。你是不是很喜欢欢欢?虽然欢欢现在还小,但她长大一定是大美人,你应该也看得出来吧?我从欢欢三岁时就知道她会成为南城之花,每个男人都会爱她,只是,我没想到……连你也……

你比较喜欢我,还是欢欢?

或者,这两种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喜欢?爱?喜欢?爱?比喜欢更喜欢?比爱更爱?

哎呀,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喜欢和爱的差别在哪里?

我们是哥儿们,你要是比较喜欢欢欢,我会有点小难过……嗯,是大难过啦!我一定会哭的,所以……你回信时,还是别回答我这个问题好了……(当然啦,要是你比较喜欢我,你可以告诉我哦,我会偷笑两声的。)

呀,对了,还有一个喜欢,我在前一张信纸上也忘了写,我喜欢珠珠钗和你送我的那些小东西,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它们让我觉得自己变漂亮了,变得更像一个姑娘(谁教我爹总说我就是少了一根小东西,否则他根本以为他生的是儿子)。你那天问我为什么不戴它们,我说是我不会用发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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