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刚放下酒杯,手拿啤酒瓶,正准备继续倒酒,突然就听见旁边有人在叫他。
“啊,曾思琪,你怎么在这里?”王勃转头一看,见喊自己的不是别人,正是班上的同学曾思琪,相当的吃惊。
“呵呵,我去体育馆打了一个小时的乒乓球,正准备回家。”曾思琪呵呵一笑,扬了扬手中的球拍。那球拍装在了一个蓝色的球拍套中,一看就显得专业。
“打球啊?你怎么不喊我?下次打球一定要喊我哟!对了,我现在还差块拍子,你手里的拍子是啥子底板?啥子胶皮?哪里买的?……”提起打球,王勃立刻来了兴致,连珠带炮的向曾思琪提着问题。
如果说硬要找个王勃最喜欢的运动,那无疑便是中国的国球乒乓球了。他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打,一直打到大学,直到工作后有时候也要和喜欢乒乓球的同事去球馆过把瘾。王勃的乒乓球打得也不错,五年级之前在光汉就读的那所村小,技术最好的就是他。后来他母亲离婚改嫁,他从光汉的村小转学到四方蓝回镇的中心小学,王勃的乒乓球水平在学校仍然是独孤求败。打遍天下无敌手。五年级的时候蓝回镇举办了首届乒乓球比赛,王勃从最开始的淘汰赛开始,一路冲杀。直接进入决赛。最后阶段,他利用自己的两大杀招,发球和精湛的推挡直落两盘,以2:0干净利落的夺冠!六年级的时候,蓝回镇又举行了第二届乒乓球比赛,王勃经过一年的磨练,技术更加的纯熟。过五关,斩六将,再次卫冕冠军!
到了初中。随着课程的增多,加紧,王勃打乒乓球的时间少了很多,不过在学校还是独孤求败。难逢敌手。
而到了高中。升学率,考大学成了学校和学生最核心的目标和任务,连体育课都一压再压,就别说其他运动了。在高中,王勃打乒乓球的时间比初中还要少,除了沉重的学习任务让他无暇分身外,没有对手也是原因之一。他在小学,初中时的那些可堪一战的对手们。大多因为成绩太逊考不上四中。而考上四中的,不是呆呆愣愣的书呆子。就是人家的兴趣爱好不在乒乓球上,而在于更大众化,更有影响力的篮球,足球上。但王勃对篮球,足球这两个大球一直上不来兴趣。篮球小学初中的时候,他还时不时的玩一玩,但玩得并不好。至于足球,他直到重生后的现在,连什么是越位都一直稀里糊涂,弄不太懂,就更别谈玩,喜欢之类的。
王勃是属于那种喜欢一个东西,就会深入下去,然后玩透,玩精的类型;而不喜欢的,则是碰都不碰。
对上辈子的王勃来说,他可以拿出来秀的骄傲并不多,除了中考的蓝回镇状元外,就是小学的那两次乒乓球男子单打冠军了。
成年后的王勃,在看中央五台直播或者转播几个他喜欢的乒乓球手的节目时他便经常幻想,要是他从小在乒乓球方面有人指导,进行专业方面的培训,而不是一直打野球瞎打一气,自己摸索,中国乒乓球的国家队,说不定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曾思琪眼睛一亮,没料到王勃竟然也喜欢乒乓球,而且直接问她用的是啥底板,啥胶皮!这让她觉得王勃应该是个资深的乒乓球爱好者,说不定球还打得不错。因为一般人打球,哪里在乎啥底板啥胶皮啊,手里有块粘着胶皮的成品拍子,也不管正胶还是反胶,那就随便舞吧。
“呃,我这块拍子的底板是729的芳碳系列。胶皮用的是红双喜狂飙3的套胶。底板和套胶都是在成市买的。王勃,你也喜欢打乒乓球呀?”曾思琪一边说,一边拉开装球拍套子的拉链,取出拍子,将拍子递给了王勃。
王勃接过曾思琪递过来的乒乓球拍,刚一入手,就发现比他前世从小学打到高中的那副十几块钱的球拍高级了不知道多少倍,至少和他工作后在乒乓球器材专卖店花三百多买的那块同样是729底板的拍子有得一拼。
“是啊!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就是乒乓球了。我小学的时候还拿过我们乡男子乒乓球单打冠军呢。”王勃笑着道,语气中自然而然的便带着些自豪,“不过就是缺块趁手的拍子。我现在用的那块拍子太差了。你这块拍子不错,等有空的时候我也去买一块。到时候咱两一起切磋一下哈。”王勃向曾思琪发出邀请,一个上辈子他想发而不敢发,迟到了一辈子的邀请,现在,却被他十分自然的,毫无心理障碍的一口说了出来。
前世,王勃的同桌,一直暗恋曾思琪的刘伟曾偷偷的,当成秘密的告诉过他曾思琪打乒乓球打得很好。那时的王勃,因为找不到打球的对手,很想跟这个据说在县里的乒乓球比赛都得过奖的女生切磋一番。但那时的他太过害羞,想了无数次,都没有一次鼓足勇气开过口。以至于直到高中毕业,曾思琪到底会不会打球,会打的话打得好不好,对他来说一直都是个秘密。
现在手里的这块拍子,直接为王勃揭开了上一世的秘密:班上这个安静而又文静的女生,乒乓球不仅打得好,而且还相当的专业呢!
王勃的邀请让曾思琪有些意外,而听王勃说他小学时还得过乒乓球的单打冠军就更意外了。不过转念一想,眼前这个家伙就是个“神奇制造者”。会弹吉他,又会唱歌,还会跳舞。现在又说会打乒乓球,呃,这似乎也不是什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
“好啊!等你买了拍子的时候一起打吧。”曾思琪点了点头,愉快的接受了王勃的邀请。
“你通常都是在体育馆打球?里面是什么台子?”王勃将手里的拍子还给曾思琪,问。
“嗯!”曾思琪点了点头,“都是红双喜的木头台子,非常标准的。”
“哦。是嘛?那就好!”四方的体育馆他一次也没去过,不知道里面的配置,听曾思琪一说是红双喜的台子。他便放下心来。前世的王勃自从工作后有了两个小钱,在对待自己的兴趣爱好上便也开始讲究起来,除了去专卖店买了较为专业的球拍外,使用的台子。通常也是俱乐部或者球馆里面的标准木台。或者复合材料台,而非一般学校内的水泥台或者便宜的化工材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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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曾思琪和王勃打着招呼聊着天的时候,曾思琪的父亲曾志远却站在距离曾思琪十几米外的地方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己的女儿和那个右手还提着酒瓶的男生。
“这,这个家伙不就是上次见到的那个家伙吗?”曾志远盯着王勃,心头狂呼加一头雾水。他还有些不敢确认,又看了一眼和王勃同桌的人:一男三女,男的牛高马大,带着‘眼镜儿’。另外三女中其中有一女颇有些姿色,他上次无意中还多打量了几眼。“不错,就是这小子!和上次一模一样的一拨人!上次,自己还试探着叫琪琪去给她的同学打个招呼,琪琪想也没想的就拒绝了,说和对方不熟,平时话都很少说。现在才过了多久?怎么就变得‘无话不谈’,以至于女儿把自己这个当爹的扔在一边,都要去给那家伙打招呼的程度?难道……”瞬间,曾志远的脸色就黑了下来,而且有了相当不好的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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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思琪向王勃打过招呼,又聊了几句有关乒乓球的闲话,便准备告辞。
“队长,那你慢慢吃哟,我走了。拜拜,明天见哈!嘻嘻,你明天不会还请假吧?”曾思琪俏皮的一笑,朝王勃眨了眨眼,喊了一声当初练舞时“十人团”对他的称呼。
“走?走啥子走哟!一起吃噻!涛哥,姐,你们朝两边挪下凳子,给我同学让个座位出来。”王勃听曾思琪说要走,急忙劝阻,然后开始给曾思琪安排座位,同时向曾思琪“我姐”,“警察叔叔涛哥”,“人民公仆静姐”,“人民公仆贞姐”的介绍起来。“这是我们的班花,曾思琪,曾同学。”他又向同桌的几人介绍曾思琪。
在曾思琪和王勃愉快聊天的过程中,黎君华,薛涛几人一直默不作声,好整以暇的盯着这两人,时不时的朝王勃挤眉弄眼。由于王勃没有介绍,他们也不好向其搭话,现在见王勃的这位女同学要走,马上动了起来,挪座的挪座,打招呼的打招呼,都劝曾思琪留下来吃点东西。
曾思琪被王勃一伙人的热情弄得颇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王勃嘴里的那句“班花”,让她感到羞涩不已,但羞涩的同时心头又有些温暖和高兴。如果只有她一个人,说不定就留下来了,但遗憾的是今天是和父亲一起出来的,她即使愿意留下来,他父亲也不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啥子班花?你又乱说嘛,队长!这话要让孙丽和廖小清听见了,她们得说你‘有眼无珠’了。”曾思琪微红着脸,有些嗔怪的横了王勃一眼。在练舞的那半个月中,十人团之间因为一起经历过各种辛苦,最后又在文艺汇演的大舞台上一起绽放光芒,享受荣耀,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十分的不错。尤其是和王勃这个热情开朗,风趣而又大方的队长的关系,可谓相当的要好。不然以曾思琪腼腆文静的性格,在见了王勃后也不至于立即走上来和他打招呼。
“呵呵,你们都是班花。我要说不是,那才是有眼无珠!”王勃呵呵一笑,厚脸皮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