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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部分(第1页)

说着,程文瑾忽然莞尔一笑,向王勃开了一个玩笑。

“程阿姨,您——你哪里老了嘛!我第一次在我家米粉店见你的时候,还为你是梁娅的姐姐呢!程阿姨,要不,我以后叫你姐姐吧?”王勃见风使舵,抬头,热切的盯着程文瑾说。

“噗——”程文瑾“噗嗤”一笑,感慨于眼前这小家伙的机敏,横了王勃一眼,嗔道:“你个小鬼,就会说好话!我女儿知道了,得怪你占她的便宜了!”

程文瑾的这一娇一嗔,宜嗔宜喜,刹那间所展现出来的风情,完全不是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小男生”可以抵挡的。王勃的目光一滞,一下子陷入眼前女人风情万种的妩媚当中。不过,上次在图书馆门口的教训还没过去几天,王勃的心神在短暂陷入了迷恋和魅惑中后,很快就清醒过来了。人虽然清醒了过来,但心跳却抑制不住的狂跳不停。于是,王勃只好艰难无比的将自己的视线从对方那张丝毫不输于自己女儿,甚至在妖娆和妩媚上因为年龄,见识和学养的缘故更胜女儿数筹的那张俏脸上收回,重新开始他的“眼观鼻”,“鼻观心”,同时嘴里不无辩解和“冤屈”的小声嘟囔:

“程阿姨,人家只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嘛……”

“咯咯——”王勃这种“小媳妇受气”的样子让程文瑾再次开心无比的笑了起来,靠在木椅后背上的她笑了好一阵,最后有些气结的道,“王勃,你。你的这张嘴,怕,怕是要迷死个人哟!上次和你来图书馆的那个漂亮女生。就是,就是你的女朋友吧?”笑得花枝乱颤的程文瑾指着王勃道。

王勃听了,却是把脸一垮,一脸丧气的道:“程阿姨,上次都给你解释了,廖小清她真不是我的女朋友,她那天来图书馆是帮我忙的。小姑娘是漂亮。但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啥类型的女孩子?”程文瑾眼睛一亮,为自己找到对方话中的某个漏洞而高兴,很有些期待眼前这个“成熟得可怕”的小家伙会如何回答。

王勃抬起头。看着一脸期待,但更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的程文瑾,重生后几乎就不再有过的嫉妒突然如雨后的野草一样油然而发:

“能让这么一个举手投足。一颦一笑。无不仪态万千,摇曳生姿的女人为妻,小娅他老汉儿,这辈子真的是够了哟!”王勃心想。

“程阿姨,”王勃看着近在咫尺,他能够看清对方脸上哪怕最细微的一丝表情的程文瑾,心头很想说自己就喜欢像你一样的女人或者像你女儿一样的女孩,但这话实在是太过大胆。冒犯,尤其是前面的话。更是惊骇世俗,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王勃也只能将自己心头最真实的想法想想,而说出口的话却成了,“我喜欢的女孩子嘛,当然也是有的。我若说没有,你大概也不会相信。不过对方到底是谁,我却不会告诉程阿姨你的。当然我也不会告诉她。中学生,我觉得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等双方都考上了心仪的大学,到时候我如果还能像现在一样喜欢她的话,我肯定会向她表白。”

程文瑾没想到王勃会这么回答她,不过转念一想,似乎觉得也只有这么回答才符合对方表现出来的稳重和成熟。程文瑾对王勃说:“王勃,你能够这么想,阿姨就放心了。咱们国家的现状,对很多人,尤其是对没有背景的普通老百姓而言,那真的是一考定终身!大学是很多人,当然也包括我家梁娅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方式。我对我家小娅也是这么讲的,谈恋爱耍朋友,不是不可以,我和她爸也不是那么封建保守,但绝对不是现在,不是中学这几年。等你考上了心仪的大学,再怎么耍朋友,当父母的都不会反对,只会鼓励和支持。”

“程阿姨说得是,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接下来,两人的聊天便脱离了小说这种太过精神上的东西,开始朝着生活和学习方面进行延展。由于感觉已经和小家伙比较熟悉了,程文瑾没有像上次那样顾虑,直接问了王勃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王勃本着中国人一惯谦虚谨慎的作风,只给了程文瑾一个“还可以”的回复。期间,程文瑾还问了王勃家里米粉店的生意。王勃也大致介绍了一番。这是加分的机会,王勃自然不会错过。他告诉程文瑾,他家除了四方的旗舰店外,上个月还在光汉开了一个分店。这个月底,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还会在德市开一家。

王勃这么一说,最初还保持着一种轻松淡定的程文瑾便有些动容了。四方“曾嫂米粉”的大名她不仅听无数人谈起过,她自己更是亲自去品尝过多次,尤其对“曾嫂米粉”的内部环境大加赞叹。当然,由于她去米粉店吃早饭的时间几乎都是和王勃错开的,王勃也不得而知自己的“丈母娘”算是自家米粉店的常客。这么一家上档次,犹如麦当劳,肯德基一样的小吃店,即便对餐饮业一无所知,程文瑾凭生活的常识也知道要想开出这么一家店,绝不是三五两万开得起的,至少得十万以上!而这种十万以上的店,对方在短短几个月内,竟然已经有了两家!年底之前还要开第三家!

这么一琢磨,程文瑾自然而然就对王勃的身价好奇起来。

当然,也仅仅止于好奇,问是不可能去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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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程文瑾的好奇

而在与王勃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程文瑾还注意到一个惊人的发现,那就是眼前的这个小家伙,对自己的整饬,身上的穿着打扮,也难得的整洁清爽,至少对一个男孩子来说,那是少有的爱干净了。

程文瑾接触过不少的男孩,但哪怕一些出生于有钱有权人家的男孩,也没有几个会过多注意自己形象的。比如,不少富裕家庭的男孩子,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价格不菲,在四方这个县城都不一定买得到,但是观察一下对方的头发,却是这里翘起一卷,那里皱出一团。一双手伸出来,指甲不是长的长,就是短的短,根本没认真修剪过。再就是一副脸都没洗干净的样子。对有一定洁癖的程文瑾来说,这种不爱干净的男孩,她是不太喜欢的。哪怕对方再有钱或再有权,在她看来,也是缺乏教养的表现。

可是王勃,通过近距离的观察,程文瑾发现对方的头发,干净,整齐,不论是耳发还是后脑勺后面的头发,都打理得整整齐齐,规规矩矩,看不见一丝乱毛。衣着,同样是整洁而干净,搭配也合理。对方今天外面穿的是一件深色夹克,里面套一件蓝色圆领毛衣,三角形的白色衬衣领子从圆领毛衣的领口探了出来。程文瑾特意瞟了一眼对方的领口,发现雪白的领口干干净净,既没有一点褶皱,也没有很多穿白衬衣的男士常常能够看见的发黄的污痕。程文瑾又不经意的低头瞧了眼小家伙的裤子和鞋袜。裤子是一条褐色的西裤。鞋子则是一双头部略尖,上面带有鞋带的黑色有带皮鞋。皮鞋锃亮。说一尘不染也不无不可。从脚踝处,能够发现一双深色的棉袜,和黑色的皮鞋看起来相得益彰。

衣服鞋袜。因为看不见商标,程文瑾也不知道王勃身上的这些具体价值几何。但是凭她多年来给丈夫采买行头的经验,她觉得王勃身上从头到脚的这套,应该不是什么大牌子,但也不会是什么地摊货。

但这不是问题的重点。

问题的重点在于不论从颜色的选择,款式的搭配,还是领口。鞋面这些细节上,她能看出对方是一个比较在乎自己形象的男孩儿。

男人看女人经常爱以貌取人,对程文瑾而言。她也会“以貌取人”,不过此“貌”非彼“貌”。她看重的貌,更在于对方对自己衣着的搭配,整洁度。对自己头发、指甲的打理和修剪。这些一般人不太会注重和在意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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