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好倒是抿嘴笑着眨眨眼:“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陈最还是沉着一张脸:“走吧,一块儿。”
陈好点头,擦了擦手,他两各自进屋换衣服,毛遂大大咧咧坐在沙发上,顺手拿着柚子吃。
陈最换衣服才觉得自己手腕痛得抬不起来,费力换完衣服,疼出了一头汗,伤口还裂开了,纱布里洇出血迹。
他一出来陈好就看到了,毛遂也看到了:“阿最,你这手咋回事啊,割腕自杀啊你?”
“自杀个屁,走吧,别废话了。”
陈好愧疚难当,小声说:“哥,我给你重新上药吧,毛毛哥,你等下。”
“在家上什么药,去医院缝两针,我看这口子不小。”
“哥,你听毛毛哥的,去医院吧。”陈好一脸关切和难受。
陈最最后点了点头。
去了医院,毛遂直接把他们拉到了自己家后院,隔得老远就闻到一股柴薪味还有肉香,还在门口就听到了那阵熟悉的吵闹声。还是他们平常玩音乐的一伙人,天气渐冷,大家就聚在一起烤羊肉,喝羊汤,陈最一推门,大家已经吃上了。
毛遂嚷嚷起来:“靠,你们把我支去接陈最,说好的等着我们一起吃呢。”
“饿不着你们,”周亮揭开一个大锅盖,从里面拎出来两条热气腾腾的后腿,“来,腿子给小好,羊腰子,给陈最吧。”
“陈最单身狗,吃什么羊腰子,来来来,他必须先走一个。”啤酒已经递到他手上了。
毛遂抢了他的酒:“老刘呢,不是要给阿最介绍人呢吗,人呢?”
“喝多了,放水去了吧。”
正说着,一声浑厚的低音:“找我?”
毛遂拥着陈最一转身:“老刘,这我给你介绍的小迷弟。”
陈最有一秒愣神,面前这人叫刘知凡,上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摇滚乐队attack里的吉他手。陈最小时候的确是他的迷弟,陈最开始只是喜欢唱歌,直到看到刘知凡抱着吉他在台上狂甩长发觉得太酷了,才学的吉他,后来留过长发,长大了就剪了。
陈最反应过来,拿过毛遂手上的酒,又给刘知凡递了一杯,笑道:“想不到,还能见到年少时的偶像,刘哥,我敬你。”
刘知凡哈哈大笑着跟他一碰,一饮而尽,坐下来,继续跟大家一起吃肉喝酒胡扯。
attack乐队在陈最他们这群人青春里,多多少少都画过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这代人的摇滚乐启蒙基本都是听attack的歌。陈最喜欢的是吉他手刘知凡,毛遂很喜欢他们的主唱,就缠着刘知凡不停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