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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琪 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第1页)

我记得莱昂过去既帅又酷,有着不同寻常的音乐品位,他经常独自坐在“海鸥”酒吧的角落里,在笔记本上涂抹诗句,沾染墨渍的手指和柔顺的头发使他明显区别于酒吧里那些狂饮啤酒的奥德克里夫青年,就因为喜欢“绿洲”乐队,他们自以为酷,却对真正前卫大胆的艺术尝试嗤之以鼻,认为那很娘娘腔,同性恋味道太浓。第一次与我在“地下室”交谈时,莱昂的眼睛简直要看穿我的灵魂。你一定觉得我这样说很蠢,因为他爱上的是你,对不对?还是说他对你的感情只是迷恋?毕竟你们两个当时非常年轻,他身上又总是有种危险气质,现在仍然有,也许这正是他的魅力所在。

我紧抓着方向盘,全身都在颤抖,可能是病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朝风挡玻璃外面望去,也许看着远处的地平线和福莱特—赫尔姆岛能让我冷静下来。

过去我犯了错,我们都有错,我以为去到伦敦就能逃避一切,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做更好的人。伦敦是个从头开始、成为你想成为的(而不是别人以为的)那个人的理想地点,毕竟,谁愿意被人记住自己七岁时在教室后面尿裤子或者十八岁时在大街上呕吐的样子?在奥德克里夫,只要你沾染毒品或者未成年饮酒,都会有人知晓。大街上的窗户后面隐藏着无数双眼睛,将你的一举一动记录下来,转为嚼舌根的素材。我想摆脱这一切,索菲,我再也不想看到你失踪后镇上随处可见的那些同情的面孔和悲伤的眼睛。“是她,索菲·科利尔最好的朋友,她现在一定很难过。”在人们的闲聊和注视中,你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老实姑娘索芙,成了“可怜的索菲·科利尔”,悲惨的受害者。我不过是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这样又有什么错?

然而我却始终被过去困扰纠缠,被你纠缠。

我快四十岁了,再也不是当年的弗兰琪·豪伊,我是弗兰西丝卡·布鲁姆——没错,我依然在用前夫的姓。我是成功人士,全面掌控自己的人生,我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伦敦人有目共睹,我喜欢这样,我会尽全力保持这种状态。

平复情绪的过程中,我离开汽车,来到马路对面的乐购便利店(这里原本是一家喜互惠超市),我知道自己的眼睛现在一定又红又肿,脸色苍白,嘴唇浮肿,头发被狂风骤雨弄得卷曲凌乱,牛仔裤也需要洗一下。我走进店里,躲避着整理货架的工人和打扮得如同皮条客的收银员探询的目光,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镇上也有不认识我的人,当年我住在这里的时候,这些工作人员一定还是吃奶的小孩。我从冷柜里拿了一盒速冻食品——从早餐到现在(接近下午四点),我就没吃过东西——又从架子上抓了几瓶酒,丢进购物篮。

付过钱,我匆忙逃回车上,挂在胳膊上的大塑料袋摇摇晃晃,袋子里的酒瓶敲打着我的屁股,但愿不要被熟人看到——虽然街上空空荡荡,只有我的车停在步行道旁边,看起来孤零零的,黑黝黝的亮光漆面和崭新的车牌在这个破旧的镇子里十分惹眼。我怀念伦敦,那里没有这么多人认识我。我滑进驾驶室,用力关上车门,暂时把小镇挡在门外,回到熟悉的空间,我立刻感到一阵放松,似乎在路虎揽胜这个金属做的蚕茧里,没有什么可以触碰我。

我打算给丹尼尔打电话,告诉他我找莱昂谈过了,他知道后一定会同情我并且憎恨莱昂,但我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我不想在他和米娅之间制造更多的问题,我猜我惹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

尽管路上没有别的车,我还是慢慢开车穿过小镇,天色正在变暗,酒店、宾馆和酒吧亮起了所有的灯,潮湿的街道上泛起一层温暖的橙色辉光,路面和人行道上的水坑里反射着点点灯影,大码头的霓虹灯装饰宛如烟火,将海面上的粼粼波光晕染成绿色和黄色。我想起从前我是多么喜欢小镇的夜景,被灯光照亮的天空总是很有节日气氛,仿佛在怂恿我们出来玩个痛快。

两个男人和一个女孩沿着步行道散步,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他们走到路中间的斑马线上,我停车让路,其中一个男人个子很高,棕色卷发,他举起一只手来向我道谢,但是没怎么抬头,因为他正忙着和另外那个几乎与他一样高大的男人聊天,当我意识到这两个人是谁时,我的心跳倏然加快:丹尼尔和……一个很像莱昂的男人。

那个女孩身材苗条,很年轻——绝对比我年轻,长长的黑发很是迷人,她跑在两个男人前面,不时回过头来朝他们做鬼脸,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因为我觉得自己在做梦,还是噩梦。那是莱昂吗?假如是他的话,他为什么和丹尼尔在一起?他们不是互相讨厌乃至憎恨吗?那个女孩又是谁?是米娅吗?

我看着他们走进“海鸥”,看上去像两个铁哥们儿,我震惊得无法动弹,久久地停在斑马线上,盯着酒吧大门,尽管他们早就消失在了门口。后来,一辆汽车开过来,在我车后连续按喇叭,我才被迫向前开,差点又要哭出来:原来,我谁都不能相信。

甚至包括丹尼尔。

我勉强把车停在博福特别墅外面,几乎没有半点力气下车进门。楼下公寓的灯开着,窗帘也拉开了,能看到室内黄色的墙壁和电视的闪光,看来今晚又将是一个不眠之夜,那个婴儿又要哭叫到凌晨了。

我的身体疲倦沉重,我只想开着车拐弯出去,开上M4公路,径直返回伦敦,但我知道我不会离开,我不能离开,至少不是现在,还有许多没有了结的事在等着我。

我从车里走出来,谢天谢地,雨停了。我非常渴望洗个澡,早点睡觉。我打算用微波炉热一热便利店买回来的意大利肉酱面,喝一两杯葡萄酒,然后去睡觉,到了早晨,我的脑子会更清楚,可以更冷静地思考今天的所见所闻,我希望明天能够见到丹尼尔,虽然明天是周一,但我不觉得他现在还有心思工作。

我掏出钥匙敞开前门,走进屋里,打开走廊里的灯,刚要关门,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于是抬起头来,一下子愣住了:叫我名字的这个人穿着暗色的长大衣和步行靴,站在车道的尽头,我的心脏狂跳起来——这就是昨天跟踪我的那个人。只见这个人向前跨了一步,拉下头上的兜帽,走廊里的灯照亮了她的脸和长长的金发,我喘息起来。

因为那是你,索芙。

真的是你。

“弗兰琪。”你又说了一遍,声音很轻,以至于让我怀疑你是否真的在对我说话。你离我大约三十英尺远,看上去一点都没变,还是二十一岁,比我记忆中的还要年轻,我知道,我一定是见到了你的鬼魂。我无意识地发出一声尖叫,又被自己的叫声吓了一跳,我猛地关上房门,把你挡在门外,坐倒在地,全身发抖,双腿瘫软,几乎要融化在地板上,你怎么可能在外面?你想要什么?你在警告我吗,还是吓唬我?

楼下公寓的门打开了,那个白头发老太太快步走出来。“这是怎么回事?你还好吗?”她惊恐地问道,她有着柔和的约克郡口音和善良的眼神。彻底崩溃的我哭了起来,她冲到我身边。“噢,亲爱的,你在发抖,发生了什么?可怜的小家伙。”她蹲下来直视着我,但我喘息抽泣了好几分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然后,我指着自己的身后,含糊不清地说:“鬼、鬼……”自从你失踪以后,我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惊吓。

她示意我别说话,轻轻地揉搓我的胳膊,直到我冷静下来,抽泣渐渐止住,她帮我站起来,我的腿仍然没有力气,摇摇欲坠,只能扶着她才能站稳。

“对不起,”我尴尬地说,她从袖筒里抽出一张纸巾递给我,我擤了鼻涕,擦了眼睛,我现在看起来肯定一团糟,“有人……有人在外面,吓了我一跳。”

她皱起眉头,把眼镜往鼻子上面推了推。“外面有人?”她惊讶地问,我点点头,她敞开前门向外窥视,“外面没人,亲爱的。”她关上门,转向我,“我叫简。”

我也报上名字,觉得自己很蠢。

“你吓坏了,想进来坐坐吗?”她朝自己的公寓走,我急忙跟了上去,巴不得有人跟我做伴。她年龄和我母亲差不多,也许还要稍大一点。

但她的公寓里应该还有她的家人,而且刚才我已经觉得十分尴尬了。“我今天压力比较大,”我挠着头发说,“我就不进去打扰你的家人了。”

简皱起眉头,紧了紧系在腰上的羊毛衫,我注意到她穿了一双毛茸茸的兔子拖鞋,“我没和家人一起,亲爱的,我是一个人来看我哥哥的,他在附近的医院做心脏搭桥手术。”

我盯着她,恐惧的感觉似乎在拉扯我的肠胃,血液涌上了耳朵,“可是……那个孩子!前两天晚上,我都听到一个婴儿在哭。”

“孩子?我老了,不能生孩子了。”她笑道,“我的孩子们都长大了,虽然我还没有孙子,但我儿子刚刚结婚,但愿我能顺利抱上孙子。”

“可是……可是……我听到了小孩的哭声。”我无力地说。

“也许声音是从隔壁传过来的?”她听起来不太确定,这也难怪,度假别墅的墙很厚,而且是一座独立的建筑。

我再也无法忍受更多惊吓了,我觉得自己的神经要崩溃了,尤其是在经历了我父亲的中风之后,我再也受不了更多的刺激。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你了,索芙,虽然我是那么的爱你。

洗完澡、吃过饭、喝光一瓶葡萄酒之后,我穿着睡衣躺在电视机前,看一个废话连篇的主持人点评一档比赛节目,借此舒缓神经,我最后一定是睡着了,因为我是被一阵拳头砸门的巨响震醒的,我冲向窗口,想看看是不是那些往我的车上扔鸡蛋的孩子回来了,但车道上站了个男人,他正抬头往楼上看,天太黑,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样,但看起来像莱昂,他想干什么?我眯起眼睛,想要看得更清楚,他向后退了几步,安全灯的光照亮了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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