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下个月一号……上不了架,因为还有推荐没上,所以,等这本书上架估计四十万字啦,免费章节写了四十多万,汗,在起点算少了吧?估计我上架的那一期,我这本书是免费字数最多的一本……小马,算厚道了吧……呜呜呜)
当楚青拿着一叠版权证书认定书淡定离开以后,郑秋冬心中很不是滋味。
他确实不是滋味。
罗达这货推荐的到底是什么神人啊!
写歌,谱曲,写词,然后又是写现代诗,虽然听起来跨度并不是很大,但不管歌词还是曲子,还是诗都是一看就非常经典的存在,随便一样东西都能够流传好久好久……
特别是一首吉他的《天空之城》和陶笛的《故乡的原风景》。
这已经不能算是经典了,这根本就是大师之作啊!
可是,青子这货竟一股脑儿的全掏了出来,并全注册了版权,而且,都特么是原创的。
在郑秋冬的眼里,楚青简直就是神一样的人物。
就算他见惯了太多太多有才华的人,太多太多有才华的大人物,可是像楚青这样的人,他还是第一次看到……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楚青离开时候那一句话简直颠覆了郑秋冬的整个人生观……
那句话的原话是这样的。
“我先走了,下次有空的话我还会过来……以后,恩,以后我应该还有好多歌曲或者诗词之类的要注册,哦,对了,剧本能够注册吗?我最近脑子构思了一个剧本,如果没问题的话,我过段时间过来注册一下……”
楚青说完这句话后就华华丽丽地离开了。
恩,至少在郑秋冬看来,楚青是华华丽丽离开的。
郑秋冬目瞪口呆,不能言语,甚至脑子里都是乱哄哄的。
表情如果见了鬼,而且是大头鬼一样。
写歌,写曲,写诗,写剧本……
就特么差写小说了。
等等,好像前几天有一本《诛仙》小说也是委托自己来帮忙注册的,好像那本书作者的原名也就楚青。
那个楚青该不会也是这个楚青吧?
卧槽。
郑秋冬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混连忙跑回去翻出《诛仙》这本书的作者姓名,以及身份证件……
他瞪着眼睛,仔仔细细,甚至连身份证号码都核对了数十遍。
正确的。
确实是正确的。
尼玛……
尼玛……
尼玛……
郑秋冬连续对自己说了三个尼玛。
特么还真不差写小说!
《诛仙》这本畅销的火书,还真麻痹是楚青写的!
小伙子,你特么是不是要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