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
这大妈她认识。
她的职业粉,纪仲的真爱粉,就是这个大妈上次把她送的保温壶给了纪仲。
狂歌瞟了眼四周,有隐藏摄像头吗?
大妈依旧穿的一件貂皮大袄,气喘吁吁地跑到狂歌面前:“恭喜你恭喜你进入五强了,刚刚我就坐在观众席,一直都在为你鼓掌呢,我就知道你可以的,田螺你真是棒棒的。”
她从自己那镶钻的精致手提包里掏出一支非常大的笔递给狂歌:“田螺,给我签个名好不好。”
狂歌接住笔。
对上大妈那亮灿灿的眼睛,她真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只得问:“签在哪里?”
大妈指了指自己的白色大皮草:“就我衣服上就可以的,我今天专门穿了白色的出来,就是为了你签的签名可以显眼点。”
狂歌:……
这皮草一看就价值不菲,她在上面乱涂乱画真的可以?
她斟酌着,问:“那,除了签名,还需要写别的吗?”
大妈顿时咧嘴笑了起来:“你要是不嫌麻烦的话,再写一个我家梦姑好漂亮,可以吗?”
还是个自恋的大妈啊。
可以,完全可以!
狂歌:“真签在这衣服上啊?”
“对的对的,你签在上面,我就可以穿着衣服和我那些姐妹们炫耀炫耀了哈哈哈哈……”
大妈看着,是真高兴。
狂歌遂不再犹豫,龙飞飞舞地把大妈说的字以及自己的签名全都写了上去。
大妈喜滋滋的接过笔看着自己身上的字:“田螺写的字真好看,太好看了。”